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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资格 欠交物业费 业委会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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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业委会成员资格 欠交物业费,业委会成员资格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业委会成员资格 欠交物业费,业委会成员资格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业委会成员资格 欠交物业费 业委会成员资格

1、1994年4月1日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六条 住宅小区应当成立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2、管委会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3、是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住宅小区内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4、” 是在指导下成立的,所以一般都是由各地方要求,纵观各地的政策,5人以上是大家共同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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