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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产假工资又领了生育津贴 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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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领取了产假工资,同时又领取了生育津贴,引起了一些争议。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释。

一、什么是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发了产假工资又领了生育津贴 是否合法

产假工资是指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的工资补贴。生育津贴是指女性员工在生育期间,由社会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二、是否可以同时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基本工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次性生育津贴。

由此可见,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产假工资,同时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如何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女性员工在生育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15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四、注意事项

1.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基本工资,但不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额外收入。因此,如果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绩效工资、奖金等额外收入,就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

2.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如果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其基本工资,但不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额外收入。因此,如果女性员工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生育津贴,但在产假期间离职,就需要将生育津贴退回用人单位。

五、结论

综上所述,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可以同时领取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不能再领取绩效工资、奖金等额外收入,如果离职需要将生育津贴退回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