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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用贷款最新消息(河南信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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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明是贷款购置的新车,谁成想在还款两年之后竟被告知是租赁,而每月偿还的4000块的贷款也变成了租赁费,这可把刘先生气得不轻,眼见车子马上就要过户了,4S店却告诉刘先生,不仅要一次性结清三年的租车钱,还要再交8万块钱的留车费。

河南信用贷款最新消息(河南信贷中心)

在4S店的操作下,原本16万的迈腾一下子翻了一个番,要30多万。可是如果刘先生不交钱的话,4S店就会将车子回收,气得刘先生大呼自己被4S店坑惨了。于是刘先生找到了4S店理论。

刘先生:这里是卖车的还是租车的?

4S店:肯定是卖车的

刘先生:那既然卖车的应该卖给我呀,你不能弄个租对不对?

原来,当初购车的时候,刘先生全权交给4S店处理的,4S店告诉刘先生,如果走员工内部购车渠道的话,在价格上可以有非常大的优惠。

出门不捡钱就是赔钱了,有这么大的便宜不减,除非脑子进水。听闻此话的刘先生瞬间就心动了,结果稀里糊涂签了一个租赁合同。

刘先生还贷款还了两年多了,发现车不在自己名下,想想每月都在替别人还款,刘先生郁闷不已,钱没少花,结果车却成了别人的。

4S店工作人员拿出早前刘先生签的合同,说上面有协议,标明是租车合同。

刘先生说自己被4S店套路了。任凭刘先生磨破了嘴皮子,对方就是答非所问,明明是来买车的,最后却变成了租车,这种事在谁身上都觉得匪夷所思。

对此,销售人员一再推辞,表示只有负责人才能解释此事。经过漫长的等待,负责人终于肯出面了。

刘先生:当时4S店提出要想比外边的车买的便宜,那都要走员工购车,想着可以优惠点儿,我就决定走员工购车渠道,之后就按照4s店员工购车走了,4S店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等做完了一切之后,谁知道变成是租赁公司的车。

负责人解释称,刘先生之所以能拿到这么大的优惠,就是因为使用了员工购车,而所谓的员工购车并不是说必须是4S店的员工,只不过在购车之后必须先将车子落户到租赁公司,等刘先生还完款之后,再将汽车转移到刘先生名下。

刘先生以为4S店会信守承诺,没想到现在竟翻脸不认账。绝对有人被4S店这样套路过。

刘先生:我明明是分期购置的新车,结果在4S店一顿操作下。变成了租车,如果不按照4S店要求再交钱,那这辆车将被租赁公司收走。而当初交的首付款在4S店嘴里也变了味道。

4S店:我们签的是有租赁合同的,这个车刘先生前期给我们交的保证金,中间给我们还的月租金。

按照4S店的套路,当初所谓的首付现在竟变成了保证金,而每月偿还的贷款也变成了月租。按照4S店的说法来看,刘先生等于是租了两年车,明明是还了两年的贷款,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刘先生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面对刘先生的质疑,4S店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36期到期之后,如果他要这辆车,他可以把剩下的留购款付完,之后,这个车我们可以过户给他。

按照4S店的说法,原本是16万多的迈腾,结果在员工内部渠道的加持下,一下子涨到了30多万。而所谓的第二种方案更是把刘先生坑得连裤衩都剩不下。

4S店负责人表示:如果刘先生不打算再继续驾驶这辆车的话,需要交完15万的租赁费,不然的话无法退还5万块钱的保证金。

现在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面还有自己的亲笔签名,刘先生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此事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有网友表示:做任何事都要擦亮眼睛,买车还是全款好,无论4S店说什么都不要相信。所以不要贪便宜,买的没有卖的精。

也有网友说:刘先生肯定知情,当时就是想省钱,签了合同,就是有法律效率,自己签的字,自己看得合同,自己又是成年人,不可能拿刀逼着你签字,只因贪图小便宜。

法律还需完善,规定各行业可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严管经营秩序。消费者要看清合同再签订,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身边有人被这样套过的吗?欢迎评论区讨论留言……

#专家:房价不存在短期迅速上涨可能#房价消息屡进公众视野,不仅有“房价不存在短期迅速上涨可能”,也有“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四省明确试点现房销售”“提前还贷潮突然爆发”,时间节点往前移还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严控投机炒房 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等,房价引人关注,既有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红利眷恋,也有对自身资产配置的考量和些许从业焦虑。就自己的小家而言,一个小县城交房还没装修,不知何时才能入住的房子掏空了所有积蓄,压上了至少未来十年的安逸舒坦生活,明知不是想要的生活,但看着每个月和月供差不多的房租,还是只能过紧日子咬咬牙负贷前行,后悔时常有,无奈是真的。

穷人家孩子,努力做到了阶层跃迁[赞]

李氏上上签

我有个大学同学,河南人,来自单亲家庭。大学报到那天他爸爸送他来宿舍,一人扛了一蛇皮口袋行李,什么被褥衣服枕头凉席之类。当时是八月底,天气还非常热,他爸爸舍不得去学校门口遍地二三十块一晚的情侣圣地日租房住,两个一米七几的壮汉挤单人床。 这哥们刚来的时候,宿舍四个人做自我介绍,他报自己名字,但口音太重我们仨都没听明白,于是让他再重复一遍,结果还是没听明白。 眼看他黑黝黝的脸紫红紫红的,我打了个圆场说既然你来自河南那我们叫你河南哥吧,你以后也可以叫我重庆哥。好在我们四个人都来自不同省份不然还真不知道咋办。 河南哥申请了助学贷款,具体多少一年我没打听,反正肯定不够,但他不问家里人要钱反而隔三差五寄点回去,因为他还有个在上高中的妹妹,而他爸爸在他年幼的时候下在工地上出了事脊椎上还有钢钉,基本上没有挣钱能力。 生活费不够就利用休息时间挣钱,学校里提供了一些渠道,比如在勤工俭学亭卖杂志电话卡游戏点卡,在学校超市当搬运工,在快递代收点打杂诸如此类。 另外还有个比较挣钱的方式就是送外卖。当时还没有外卖软件,基本上就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去学校外面的苍蝇馆子做好各种口味的盒饭然后进宿舍区叫卖,印象中是十块钱一盒,每盒提成一块钱。这样一天下来也能挣几十块。 说句题外话,我们宿舍里的湖北佬是真的狠,有一年整整一学期没出宿舍,全靠河南哥送的外卖养活。 河南哥的送外卖事业后面还做大做强,起名“曹操外卖”,到各个宿舍门后贴了个小广告,订餐电话和菜品啥的,别人家的外卖是送啥吃啥,而他提供预订口味服务,带着一群学弟几乎垄断了男生宿舍的外卖,牛了个逼的。可惜后面被外卖软件打得一败涂地。 有个国庆节我没回家,宿舍四个哥们一起去体验生活,到电脑城吆喝卖电脑,一整天站下来腰酸背痛嗓子冒烟,收入一百块,第二天我就不去了。只有河南哥一个人能干七天,晚上还要回来继续送外卖。 河南哥一边花心思在打工挣钱上,一边学习也没落下。毕竟是从河南这种地方出来的人。年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拿到软,深得老师喜爱,入了党,受了表彰,做了支部书记。 后面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是临近毕业的时候还是选择找工作,而不是应老师之邀保研,毕竟家里还有个妹妹刚上大学,挺可惜的。 过年发拜年短信和他简单聊了两句,毕业后一直留在宇通客车,妹妹嫁了人,嫁妆他凑的,而他自己现在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生活很幸福的样子。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就是属于他的人生和责任)

#一月份人民币存款超6.87万亿# "很多人从银行里借出期限较长的经营贷,想用来替换以前利率较高的房贷,这种现象很普遍。"

"唯一一个比较有震撼力的数据就是M2的高速增长势头,即使是在金融体系里面空转,但是这个钱毕竟已经被创造出来了。去年一年多了28万亿,今年第一个月又多了7万亿。这个钱不可能凭空消失的,始终高高的悬在头上,这就是一个通胀的预期。"

"我们只能盼望着经济能够尽快复苏,用庞大的生产力和消费力来承接这些天量的资金。哪怕付出一些通胀的代价也是值得的。只是希望不要再一股脑地都流到房地产领域了。"

普通人存款最稳当,缩水贬值也不会改变,日本的零利率和负利率,百姓也一样存钱。亚洲人的想法差不多,为未来做准备。

河南郑州,女孩在网上炫耀,男友在尚未订婚的情况下,竟然全款给她买房,且只写女孩一个人的名字,收获满满的安全感,但评论区却炸了锅,非但没有祝福,反而称女孩被套路了。

据女孩自己陈述,03年出生的她目前仍然在上大学,但与98年的男朋友已经恋爱3年,两人感情非常好。

当时自己正在上课,男友突然打来电话说要买房子,而且已经看好一套120平三室两厅的房子,为了给女孩安全感,签合同时男友明确说明只让女孩自己签字,女孩非常感动,于是将视频发布在网上。

而网友们则纷纷表示女孩被男友“套路”。一种观点是占用了女孩首套房的购房资格,自己让别人当枪使了还不知道。另一种观点是写了你的名字也不算把房子送给你,必须要去公证处公证才行,不然购房款是人家出的,房产所有权人还是出资人。

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网友们的说法对不对呢?

【讲堂说】:

首先还是要恭喜这个女孩,确实收获了爱情。这年头,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谈对象时往往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为了自己的利益算计来算计去。愿意全款给对方买房子的男孩真的不多。

也有网友在评论区替男人打抱不平,如果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说明他算计,时刻防着女方;如果全款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又说明他玩套路,男人真是太难了!

首先必须承认,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女孩自己签名,女孩必须符合当地的购房条件,这也算是女孩的首套房,将来如果再次买房,无论是贷款比例还是利息浮动,都得按照二套房计算,这一块儿网友们的分析在理。

但对于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个事情,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

购房合同是女孩单独与开发商签订,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无论是合同备案还是房屋预告登记,所有权人都是女孩。

而男友只是代为支付购房款,换句话说,男友赠予的并不是房屋本身,而是房屋所指向的钱财。这种赠予并非普通的赠送,而是情侣之间附条件的赠送,如同彩礼一样,所附带的条件就是结婚。

如果两人能够顺利步入婚姻殿堂,并依法领取结婚证,男友附带结婚的条件成立,赠与购房款的行为也就达成,房屋虽然登记女孩自己的名字,但实质上是为了婚后共同居住,原则上应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将来两人离婚,法院会考虑两人婚姻存续时间、对房屋的贡献程度、子女抚养等问题,综合认定女方应享有的份额,但网友们所说房屋属于男方个人,我本人不敢苟同。

很多网友又问了,那如果两人没结婚,分手了怎么办?

这个情形就应当参照彩礼返还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男方支付了彩礼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未达成,那么女方有义务返还男方支付的彩礼。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结婚,女方应当将男方的支付的购房款返还,但不能直接霸占女孩的房子。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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