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实务-收回已核销坏账-会计及所得税处理方式
例题:2022年7月18日甲公司收回2019年度已经作坏账损失核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收账款60000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0
正确的会计做法是:
以前年度已经作为坏账损失核销,现在收回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 60000
借:应收账款 60000
贷:坏账准备 60000
正确的所得税处理为:
因为不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故先调减会计利润60000元。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收回的坏账损失,应作纳税调增60000元。当年收回以前年度的坏账损失,填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11行“其他”项目,调增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