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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建设银行贷款利率(建设银行贷款2021最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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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2020年房价上涨厉害,利率也涨到了5.33%,我花光所有积蓄在老家市里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以为真的会像专家说的那样,房价、利率一直上涨,不会下跌,结果呢?这才2023年房贷已经从5.33%降到了4.22%,伤心!亏大了

湘西建设银行贷款利率(建设银行贷款2021最新利率)

[泣不成声]

有没有像我一样的[抓狂]

#湘西头条#

还有一种还法,是即还本金也还利息,好像是各半,你们去银行打听打听,但是一般银行和卖房的不告诉购房者,这种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是最吃亏的,可以改过来。

现在首套房利率下跌了,身边好多同学把房子卖了又重新买一套.........反正都是亏[翻白眼]还建议我也把房子卖了,重新买一套, 这样利率低些,每个月少还很多,压力也减轻........我才不干呐,听他们的更加亏[笑哭]装修这些不是钱呀!

当初房价上涨、利率上涨的飞快的时候,我听信了传言;现在房价下跌、利率下跌我不想折腾了,玩不起!

#湘西头条#

各位车友大哥们好,请问xt4两驱技术型,分期裸车优惠5.5w 购置税1.7w多 保险5500(多退少补)服务费5000上牌加抵押手续费1200。贷14万 首付9万4左右提车 落地算下来23.4左右 不包括利息(1.1w左右)总共24.5w。地区湖南湘西,贵了吗?还有多少砍的空间?小弟在此谢谢各位车友了

裸车优惠1w,就是105900,首付5w分两年,一月三千多,分一年免息,分两年利息要六千多,服务费3000,抵押五百,后面两者可以砍,但这尼玛6q多利息????

今天是我要还房贷的日子,时至今日,已整整还房贷两年。奇怪了,这个月怎么比之前还的金额要少80块[震惊]现在房贷利息是下降了,应该不关我的事哟,我是前两年贷的耶......

打电话去银行又没人接,好着急

我记得我当时签的是等额还息,这怎么又降了呢?咋回事哟[晕]

#湘西头条#

石门县: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年度结息公告

石门县各物业小区业主: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年度结息日,我县2021年度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结息工作已顺利完成,结息资金已计入交存业主(单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内,结算利息不得取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结息时段

结息时段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二、结息利率

业主自缴纳之日起至每年度结息日(6月30日)止,不足一年的按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活期利率计算,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按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利率计算。

三、结息金额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年度计付利息2435647.42元。累计计付利息2435647.42元。

四、已完成本年度利息结算的楼盘

大汉新城二期、天瑞﹒幸福里、天瑞公馆、东城尚都、时代华府、腾越电子商务产业园、金水年华、佳镜天城、城投佳苑、博雅公馆三期、金世纪汔贸城、金世纪中央公园、曹市大院、望江府、方圆之家、健人商住综合楼、磨市农贸市场、怡鑫苑、九口堰广场、三江欣城、东城世家、东城时代广场、六合清华园、石门禾田十九峰森林康养度假村、在水一方、藏珑卧虎、今日兰庭、大汉﹒澧水龙城、三金世纪城、澧阳春秋、中伟﹒国际公馆、星河汇﹒天琴湾、裕泰﹒兰园广场、今日兰庭﹒珑悦台商住小区、湘西北领创农博城、阳光尚都、环宇﹒宝利公馆。

五、利息查询渠道

交存业主(单位)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石门住保”,查询本人账户结息情况,如对本次结息有疑问,业主可持身份证至市民之家3楼58号窗口查询。

石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房屋维修资金服务室

2021年10月28日

(石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昨天到店看逸动尊贵版全部首付4W,36期,落地要10.7

服务费3500 GPS2500 上牌800.利息6700

坐标湖南湘西

准备入睡,证券市场传来3个重要消息,分享如下:

消息一:三大运营商将删除行程卡用户数据。自12月13日0时“通信行程卡”服务下线后,同步删除用户行程相关数据,依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个人解读:一个时代的结束!三年了,一开始出现这个的时候,我还在湘西娘家,陪着孩子在山里浪,转眼间,孩子都小学三年级,时间好快,三年了,可以改变很多事情。有些东西,回不去了,这个世界,很多东西都可以买,唯有失去的光阴,以及健康。这个行程码,保护了我们三年,感恩有它,希望,再也不见!

消息二:罕见!银行理财大跌逾33%?背后发生了什么?银行回应是计算方式,实际没有年化33%的亏损。

个人解读:理财都有风险了!总有人说时间成本,普通散户,你是借钱炒股吗?哪来的时间成本?现在只要没有风险的利率,不到3%,灵活支出的那种,2%都难了。怎么不说自己频繁交易的印花税,佣金呢?大多数人看不起别人慢慢变富,事实上,这个市场,90%的人,还在回本的路上。

炒股,初心就是盈利,亏损才是丢人!什么预测,博弈,盯盘,进出我都没有兴趣,只追求盈利,如果可以盈利,没有什么不可以煎熬,几个月,几年,只要最终是为了盈利,不值得等待吗?以前陪我老总,在江浙沪选址拿地,几千万砸下去,三年后才能看到厂房的成品,而且还不确定三年后,生意如何?为什么炒股,大家三个月都不想等待?

消息三:数据复盘,资金流入半导体 13亿,流出白酒、医药。

个人解读:半导体,我不分析它的短期走势,事实上,我已经持有半年以上了,计划就是拿到2024年,等个主升浪,我是低位的筹码,有波动,就持股运营降成本。我看好科技的未来,只是不看好科技个股,因为我不懂,所以不参与股票,只持有行业指数。

这个行业,一定有未来,不用怀疑。不可能只有地产科技、白酒科技,还需要半导体科技,实事求是就行了,这个行业的体量小,只要有资金看上了,一个月,两个月翻倍都很正常,这就是科技股的魅力。事实上,很多行业,只要你肯低吸潜伏,都很容易实现1~3个月翻倍,三年时间等待,有什么不值?大多数人炒股三年,还是亏损呢!

最后总结

无惧调整,这个位置,普通散户可以带着利润分批离场了。前面300点你都踏空,更不要参与了。中长线投资者,有个坐电梯的预期就行了。

有人说很混乱,事实上,小凡一直分享的都很明确,短线是短线,波段是波段,长线是长线,都是分开说,你自己是什么风格,匹配什么交易体系。哪怕持有不同的行业,股票,还得有独立的交易体系,玩白酒,与玩题材股、热点的逻辑相同吗?

湖南湘西,各有家室的贾先生和夏女士自2017年起在一起同居,夏女士曾答应与贾先生结婚并生个小孩,2020年,夏女士却提出分手。

直到2021年5月,贾先生才得知夏女士又与前夫在一起了,贾先生认为,夏女士是在玩弄自己的感情,打着恋爱的幌子骗自己的钱,愤怒的贾先生向法院起诉夏女士,要讨回这5年在夏女士身上花费的84542元。

(案例来源:湖南湘西州龙山县法院)

贾先生与夏女士是2016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17年起,两人就同居生活在一起,但两人当时各有家室。

两人约定,各自办完离婚手续就结婚,夏女士还承诺结婚后再一起生个小孩。

2019年2月夏女士办了离婚手续,一年后的2020年3月贾先生也办了离婚手续。

贾先生离婚后就一直催促夏女士与自己领证结婚,夏女士总是找理由推脱,2020年底,夏女士却突然提出分手,贾先生不解,但夏女士态度坚决,贾先生只得无奈接受。

2021年5月份,贾先生发现,夏女士与自己分手的原因是又与前夫在一起了,这让贾先生怒不可遏,认为夏女士是在玩弄自己的感情。

与夏女士同居期间,贾先生称:“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车贷、信用卡都是贾先生帮着还,还给夏女士买过项链、耳环、手机等贵重消费品,贾先生粗略估算,有84542元。

既然夏女士这么做,就别怪我不仁义,贾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夏女士归还所有花费,并求按借款性质支付同期利息。

贾先生认为,恋爱期间,夏女士承诺会结婚生子,自己对夏女士是一片真心,所以有求必应。这些钱和财物,虽然不是“借”给夏女士的,但明显是以谈婚论嫁为目的。

换言之,这些钱,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是附条件的赠予,现在夏女士又与前夫在一起了,贾先生的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夏女士就是借婚姻索取财物,拒不还钱构成不当得利。

贾先生的依据是《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夏女士当然不认同贾先生的观点,夏女士认为,与谁结婚是自己的权利,只要还没领证,男女都能自主选择,与前夫在一起,甚至复婚都是自己合法的权利,不存在欺骗贾先生感情一说。

再者,与贾先生同居时间长达五年,这些钱很大一部分是贾先生为表达感情主动支付或购买的,属于贾先生主动赠予。而且两人共同生活五年之久,经济方面都是共同开支,贾先生没有给自己买车买房,不存在大额赠予。

夏女士为了证实此言不虚,出示了14页的共同开支记录。

那么,在谈婚论嫁期间,如果没能领证结婚,那些财产应当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567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男女双方恋爱、同居期间,为表达感情而产生的小额赠予,属于无偿性质,无偿赠予是不需要返还的。

双方同居期间肯定会有日常支出和消费,这些消费是两人共同享用的,当然也不需要返还。

这些不需返还的部分很好理解,生日当天发的520红包、买的衣服和鲜花,一起生活的柴米油盐,这些花费要么分不清你我,要么没有返还的必要。

而大额赠予另当别论,在恋爱同居期间,大额赠予的基础是双方的恋爱关系,带有明显的目的性,赠予方是为了双方关系更进一步,是有条件的,一种以结婚为目的赠予。

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予,如果双方最后劳燕分飞,应当返还。

但是本案,贾先生直到2020年3月才离婚,没离婚前,贾先生不具备与夏女士结婚的条件,不能认为贾先生此时有与其结婚的意图。

最关键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这严重违背了婚姻伦理和社会道德,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

所以,贾先生主张对夏女士的赠予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就是空中楼阁,没有基础。

法律不支持违反公序良俗的事,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贾先生更应该扪心自问一下,竹篮打水一场空是不是自己的原因,尚有家室,便与人同居,换做别人,会将自己半生的幸福交给你么?

对于此案,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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