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销售,这业务不错,但我精力有限做得不咋地。这适合年青人,收入很不错的,没有拖欠工资的情况

努力一下,万一成功了呢!对 !我就是被毒鸡汤侵害的年轻人!自我介绍一下,男,93年,一心想走出农村的年轻人!12年 职高毕业 走出校门 安稳在江苏工厂打工两年!存款三万 不再安分,一心想创业致富!邃伙同厨师兄弟 在老家县城出资5万盘下小吃店!半年不到亏的裤衩不剩!愈挫愈勇 陆陆续续做过 外卖员 快递员 信用卡推销员 POS机推广员 支某宝兼职宣传员 跑过滴滴 出租 代驾…… 撑不起饿不着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六七年 终于在19年欠下十几w 疫情的到来让本不富裕的我更是雪上加霜!事业不咋地!收获小仙女一枚!下半年带着老婆出门打工 各种心酸!临时工月薪八千让我看到了希望!直到今年年初 工作不再好找!工资低的看不上了! 无意间 联系上同事 荆州有个地推项目 一天500左右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 ,我又踏上了创业的列车…… 昆山~荆州 前途渺茫 我义无反顾! 今年的目标 老婆心仪已久的苹果12,小车一辆,还有10W的卡账 立贴为证!加油!追梦人!
同93年的你们现在混的怎么样了?
听说 发头条也能赚钱,我百思不得其解,借用老铁发财的手点点关注![作揖]
本科毕业半年多,也干了半年多的销售,业绩也一般般,工作也一般般,先后换过三份工作,分别为房地产的职业经济人,银行贷款的客户经理,推销pos机,高不成低不就,如今迫于业绩压力,真的干不下去了,年关将近而自己口袋却空空如也,读个本科还不是混成这个样子,虽然是老家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如今混成这样,真是丢脸啊!
全程在4S店与销售人员完成的交易,签了合同盖了章,却不能提车也不能退钱。近日,青岛的韩先生就遭遇了这糟心事。据媒体报道,近日,青岛的韩先生在4S店交了钱之后到了提车的时候,却被告知钱被销售人员卷跑了,同时4S店表示,当时销售赵某使用的POS机是自己私开的账户,并且签合同盖的章也是假的,因此韩先生不仅不能提车,钱也不能退。(来源:和讯网)
1、合理吗?从消费者的立场来看,不仅不合理,还挺荒唐的。花钱在你4S店买了车,白纸黑字签了合同也按时打了款,如今一句“店员卷钱跑路”就车不给提钱不给退,岂有此理?
并且从报道来看,4S店的说辞也真的有些可笑,“对于韩先生等三人的提车和退款请求,4S店则表示,已经立案,并且是刑事案件。在该案件警方查清结果之前,拒绝接受采访,有任何问题请咨询集团的法务部”,看似是要依法解决, 实则却是打着法律旗号推卸责任。
2、说真的,但凡4S店有个靠谱的法务部门,相关负责人都不至于说出上面这种话。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消费者去4S店购车,在4S店销售员接待下签署购车合同,并且盖了4S店的合同专用公章,付了款显示也确实是4S店的账户,那么此份汽车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4S店声称公章是假的也好,或者POS机员工自己私开的账户也好,都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上述购车行为中,已经完全有理由相信销售员有代理销售汽车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确:“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既然代理行为有效,那么买卖合同当然就有效,合同有效,4S店又岂有拒绝交付或拒绝退款之理?
3、这件事正确的处理逻辑应该是,汽车买卖合同成立,4S店履行合同义务,至于这被销售员卷走的钱,4S店可以报案另行处理。
至于是职务侵占还是诈骗,依据证据情况警方自会立案。4S店这种转嫁责任的做法,可谓既不合法,也有损道义。
毕竟员工能轻易私刻公章、私开账户,连骗多名顾客后顺利卷钱跑路,你4S店就算也是受害者,那也是“管理重大失责”的“受害者”吧。
那么,你认为4S店应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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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法律@思想摆渡青年
#青岛##4S店销售员卷跑48万元购车款#
7-11便利店固定会在每天中午之前,列出隔天的进货清单。可是,店员并不知道明天的顾客可能需要什么商品。于是,他们会针对隔天的热销商品提出假设,借此预测明天的顾客需求。
首先,店员会根据隔天的气候、节庆活动等前兆信息,试着洞悉顾客的心理。接着,他们根据顾客心理推测隔天可能热销的商品,再利用POS机(销售时点信息系统)资料去验证。如果实际的销售数量符合预期,就可以将该次的验证结果,运用在下次的假设当中。
这种每天进行假设与验证,配合顾客需求,调整进货商品及数量的作业,称为单品管理。做得好的话,能抓住商机,减少商品报废的损失。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同时,店家的业绩和利润自然也能同步成长。
因此,单品管理可说是7-11的经营管理核心。
那么,进行单品管理的时候,应该怎么假设呢?举例来说,假设渔港附近有间7-11便利店,现在正值海钓活动的旺季,明天是非常适合海钓的晴朗周末。因此,超商推测明天一大早就会有钓客上门购买午餐。
晴朗日子的中午时段,气温应该会升高许多。就钓客的心理来说,应该会选择赏味期限比较不受时间影响的食物。因此,超商可以假设,“既然如此,梅子饭团应该会比较热销”并且预定比平日更多数量的梅子饭团。
隔天,钓客上门购买午餐,看到货架上陈列的大量梅子饭团,以及推荐梅子饭团的宣传海报,往往会下意识地浮现出潜在需求,进而选择购买梅子饭团。
接着,到了中午时段,顾客在对商品(梅子饭团的味道)感到满足的同时,产生高温下仍旧可以安心品尝的体验,让顾客感受到价值。超商也能得到“那间超商很懂钓客”的正面评价,并且强化顾客忠诚度。
又例如,在气温稍高,稍微会流点汗的暖冬,7-11还是会销售凉面。凉面的物理性价值是冰凉的面、冰冰凉凉的清爽味道。就物理性价值来说,凉面算是夏天的食物。然而在会稍微流点汗的暖冬,凉面还是会让人感到美味。在冬天吃凉面的体验中,顾客的心理性价值就能得到满足。
进行假设的时候,必须洞悉顾客的心理。因此,重视顾客心理的管理者总是倡导,必须从心理学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经济学。
那么,该如何锻炼假设的能力呢?只要根据过去的经验或既有的观念,随时提出“为什么”的质疑,养成刨根究底的思考习惯,就能精进假设能力。
例如,某超商的店长把便当、饭团、面类等主力商品的下单工作,交给某实习生。刚开始这位实习生完全不得要领,商品的销售情况总是不如自己的预期。于是,他开始思考,“为什么每天售出的商品总不如自己的预期?”在探求解答的过程中,他发现,顾客所追求的体验价值,会随着上班日或周末、气候、来店客层的不同而改变。
例如,上班日的顾客以工人居多,所以份量较多的便当会比较畅销;下雨的时候,鸡肉类的重口味饭团会比梅子饭团更受欢迎。气温接近三十度时,买凉面的人会比较多;当气温下降到二十五度时,则是意大利面更畅销。
星期六,亲子出游的顾客比较多。父母亲会购买矿泉水或茶类饮品;小孩则是购买铝箔包装的纯果汁,因为有吸管孔,就算放在车上也不用担心溢出。另一方面,纯果汁感觉比较健康、安心,所以比起瓶装的饮品,父母亲多半比较偏好铝箔包装的饮品。
这位实习生也因此才明白,店长交办的下单工作并不是单纯的作业,而是真正的工作。于是,他试着根据星期、来店客层、气候等前兆信息提出假设,提高了下单的精准度,门市的业绩也因此提高。
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只要在7-11工作三个月,就算是实习生也能讲出一套经营理论”的说法,这也正是7-11的经营秘诀之一。
近日,青岛市民韩先生在4S店交了16万元购车款后,到了提车的时候却接到了 4S 店的电话,称销售员赵某拿着韩先生的钱跑路了。据悉,销售员赵某共骗走三位客户 48 万元购车款。4S店表示,当时销售赵某使用的POS机是自己私开的账户,并且签合同盖的章也是假的。
现在4S 店表示要等待警方调查结果,现阶段顾客不能提车或者退钱。目前,青岛市北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已将此事立为涉嫌诈骗的刑事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来源:网易新闻)
1、先说结论,以目前情况来看,4S店有两个选择,一是退还购车款,二是交付车辆。至于4S店表示要等警方调查结果,这样的说法想要免责恐怕是不可能,只能自损口碑罢了。
2、来说说法律问题,本事件中有两个关键:
首先,与客户签订汽车买卖合同的是4S店的销售人员,合同盖有4S店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以及付款地点均在4S店,POS机显示收款账户也是该4S店,这些足以让客户相信该销售员已经获得了4S店的代理授权。
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所以即便4S店实际并没有给予销售员授权,也不影响双方汽车买卖合同的成立。
其次,4S店表示合同盖的章是假的,系员工私刻,那是不是就可以免责了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私刻单位公章进行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的,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有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这件事中,购车人的消费者并没有过错,这笔钱4S店于情于法都应该退还(或者按合同约定交付车辆),然后4S店遭受的损失可以再向员工另行主张,而不是将员工的错误直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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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乎律师@头条法律
#4S店销售员卷跑48万元购车款#
“乐刷POS机套路收押金,用霸王条款强制消费者,投诉绝不姑息!
前两天接了个乐刷pos机推销电话,心想正好给公司申请一个机器,虽然可能用得不多,但可以有备无患。加了推销员微信,说机器完全免费,刷卡费用也是正规收取,只要提供地址顺丰包邮到家。两天后收到机器,按照要求注册,认证,激活,这时候推销的说要刷一笔2000+的流水才能完成激活,于是就用朋友的卡刷了一笔2185元的流水,结果只到账了1773.98元,按照收费标准,多扣了399元。第天客服回复说是押金399,要满足未来四个月每月5000+流水的条件以后才能退。问她为什么事先不说,她竟然说她也是才知道,真是服气。
你乐刷要收钱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不事先告知,而是先扣钱再解释。你打着免费的幌子骗人,等别人用了以后再用一个个套路限制,让别人不得不按照你的霸王条款来,这算不算诈骗?一个推销人员连有没有押金都不知道就在大吹免费领取,这可能吗?你用什么保证4个月后一定退?到时候又说“才知道”装无辜?还竟然说我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代理商电话一直没人接听,品牌上电话一直语音转接中,这就是你们的售后服务?
马上就要#3.15消费者权益日# 了,你们这时候来这么一出,也算是顶风作案,黑猫投诉已交,必将投诉到底,拭目以待!#3.15# @乐刷科技 @乐刷移动支付
大家一定要当心受骗!!!
这是一个以销售POS机为幌子的诈骗公司,在不告知的情况下会扣除你的300元钱!
请大家一定小心!
石家庄一个胆大小伙的发家史。
小伙老家河南的,挺帅。早早的结婚了,有个儿子。后来离婚了,找了个新老婆,这就不说了。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安pos机的,是他们公司销售冠军。
后来,就去卖车了。朋友圈各种卖车,车险之类的。后来有半年突然联系不上了。再后来,才联系上。原来,他卖车卖出了窍门。具体我也不太了解。大概是,他从外地弄来进口车,然后不通过公司,但用公司的名义卖车,挣得钱公司啥也得不到。半年时间挣了60万。后来这是公司还是知道了。让他退钱,否则报警。这样,他们斗了半年。最后,公司让他回去上班,他退一半的利润才算解决。那段时间,他车买了好几辆,奢侈品也不少。
后来和我吃过几次饭。再后来去北京发展了,不怎么联系了。#石家庄头条# #石家庄身边事#
POS 骗取押金这事,早在2012年我便经历过了。
2012年的时候,我开过一家服装店,当时用微信支付宝的付款还没流行起来,店里一般都办了POS机,所以,我也办了。
当时办理POS机还没这么方便,押金收的也比较高,因为时间太久,办理的是哪家公司的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是押金1500、手续费1%。【当时承诺使用满三个月,押金全退,并开具了收据、签订了合同】
后来,因为经验不足,店铺开了半年就关闭了。联系了当时上门办理POS机的销售人员,让我去公司办理退款。到了公司才发现只是一间60平米的办公室而已,接待我的人说是地区负责人,【本以为可以顺利退款,但是人说要走程序向总部申请,并写了一张承诺15个工作日退款的收据给我】
后来15个工作日过去了,依旧没有动静,我便打了他们总部电话投诉,第一次的时候态度很好,并表示已经登记会交由财务部门处理,过了一段时间再打就已经打不进电话了。
当时年幼,社会经历浅,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可以追回自己的钱,后来就放弃了,【1500块就当给他看病了】
@315全民行动#POS机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