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想网购一些东西,费了不少时间,不由得感叹,中国电商体系,整体上处于信用缺失的状态,从个人到商家,从商家到平台,都是如此,无论是阿里系,还是京东系,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中国的电商体系只是围绕钱在打转转,信用只是牟利的一个工具;

1,卖家在用小恩小惠在贿赂买家,以争取好评,获取流量,从而获利!
2,而很多买家为了蝇头小利,在出卖自己的良心,给出违心的评价;
3,平台为了自己的利益,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平台里发生了什么,只要能赚到钱就行;
于是乎,中国整个电商体系就充满了欺诈;
以亚马逊为例,从商业逻辑上来说,亚马逊可以干掉中国所有的电商平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亚马逊的商业逻辑是让事实说话,让欺诈付出代价,以保持良好的信用体系;
反观阿里系,京东系,信用就是一个工具,无论是逐渐靠自己的销售积累的,还是靠钱、靠忽悠、靠博取同情心获取的,对卖家和平台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赚钱就行;
所以,亚马逊会依靠自己以信用为基础的商业逻辑,走的更远,发展的更好;而阿里系、京东系在国际市场上,只能依靠中国制造能力、供货能力货分得一杯羹,至于走多远,无人知道!也许有一天,当中国制造被他国制造逐渐替代的时候,大概就是中国电商体系,包括阿里、京东的末日吧!
“死者叫作查洋,女,二十岁,高中毕业之后,没有考上大学,上了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契机,就加入了直播带货的大军,因为她干得比别人勤奋,又很认真地审查带货货品的质量,所以信誉度比较高,深受网友的信任,因此也有着不错的收入。今年受疫情影响,学校没有开学,她就每天在家做直播。因为大家宅在家里的时间多了,对网上购物的欲望倍增,这无疑给她带来了很好的商机,所以查洋觉得自己今年更要努力工作,多赚些钱。查洋的直播账号名是‘洋洋小仙女’,有几十万粉丝呢。”侦查员说道,“我们研究了她的直播账号,看每天直播的背景,就在家里,也没有签约什么直播公司。她每天至少直播六个小时,每天的收入一千元至五千元不等。”——《法医秦明:玩偶》
#中秋挑战赛#中秋节和教师节在同一天,今天一起来就有很多人下单和询单,原来大家还是喜欢放假的时候网购。这个时候才有时间好好挑选一些好的物品。
有个人很想买我闲置的东西,但是我不敢卖,一是他的信用等级没有授权,二是他的所在地让我不放心,三是他的主页没有卖家的好评。而且我都标明了自提,还一直问我可以邮寄不?
太大件了,我寄个快递,估计就是付个快递费直接送了。我也想回点血,毕竟买的时候也花了很多钱。
最后看推送了很多类似的产品,他们价格比我低很多,就是不包邮,可想而知邮费比我的标价还高。
如果让我邮寄的人,他的信用极好,还有其他卖家的好评,我肯定就动摇了,可惜他一个条件也没达到,这是我不卖给他最重要的原因。
⛔️一、产品细节
网购要注意不同批次的产品它的颜色和款式都会有所不同,买的时候要先把产品的基本情况搞清楚,然后看下店铺的细节图,等到货到之后要按照当时看的型号还有款式和色号去做比对,确保完全一致才能签字验收。⚠️
⛔️二、第三方支付
现在网购方便它的支付方式有比较多,我们不管在哪里网购商品,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这样就算收到的货有问题,或者说它的安装不到位等情况,都可以找第三方平台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如果对第三方平台也不是特别的放心,可以找一些货到付款的店铺,或者说找品牌连锁店的线上店铺,这样东西到手也有保障,不用担心害怕货不好找到不人负责的问题。⚠️
⛔️三、正规购物网
我们想要买东西会在网络上浏览很多商品,然后找到自己喜欢的款式,在找到喜欢的商品之后定要选择信誉度高而且网评好的店铺,这样的店铺它的东西会有保障些。而且在购买前对于店铺的一些产品信息,还有售后服务等等与我们相关的信息都要阅读清楚。⚠️
⛔️四、所有产品都网购
很多人为了方便很多东西都会选择网购,但不是任何建材都可以通过网购方式购买,毕竟建材体积大运输路途远,在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会对某些建材造成伤害,所以不是所有的建材都适合网购。例如:玻璃,瓷砖等。⚠️
这样的平台值得称赞!很多商家虚假广告,图文和实物不相符违背民法诚实信用原则,违背意思表示真实原则,设置套路以假充真,以小当大,挖坑设套诱骗消费者上当受骗,网购的大部分消费者谁没有被坑的经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平台治理十分必要!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商家想在多多平台卖货,必须货真价实、诚实守信,这样才能长久,也保证了多多平台是受老百姓喜爱的一个干净的平台!少数人想白店家,也可以投诉,平台也会根据消费习惯揪出个别白吃的消费者,给予响应的处罚,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一个白吃五六单的女子,就被后台发现,并做出罚款处罚,所以还是要做好自己,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是抱着真实购买的意愿,而不是利用平台蹭吃蹭喝的。打开拼多多一看,大多数商家都有虚假信息欺骗销售的营销手段,相比之下还是要注意自己的商业道德,不然,只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造成损失也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
伟哥哥的股市日记我是商家,拼多多这个平台谁来管管,消费者买了东西回去用了以后说没效果,半瓶药再给退回来,然后强制退款,拼多多几乎百分百同意。还有法律么,还有王法么。这就是无法无天,店大欺客。一个季度三百亿的营收,就是靠薅羊毛薅来的,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希望么?我们这个国家还有希望么?
我网购的东西多了,踩了很多的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希望您能够避免这些。
拿电子产品来说:
1: 标注价格很便宜,点击进去有选项,标注的价格不能选;
2: 选择了便宜的,买回来发现功能,质量,外观和图片不一样;
3: 图便宜,乱选,从这家拿一件,捡便宜的,从那家拿一件,捡便宜的。回来组装,发现设备与设备之间不兼容;
4: 买回来不及时拆封,等过了7天后才拆。发现和商家介绍的不一样,错过了退货期;
5: 有些东西有局限性,买前要问清。拿继电模块来说,有的只能在微信小程序里控制,有的可以智能音箱,手机,多种方式控制;
6: 和手机搭配的东西,买前更要了解清楚,因为有的东西,只能和某种型号的手机搭配;
7: 选品是要根据自己情况来选。拿电脑来说,你就是用来学习的,那么买一个高配的就没啥用,多余浪费;拿监控摄像头来说,你照家门口的,买一个3.6毫米或者4毫米就行,你买一个12毫米的,那效果,哭吧!
8: 买二手货要注意。拿监控摄像头来说,现在很多是和手机相连的。有密码,有绑定,不懂的,拿回来就是废品一个。因为你破不了密码,解绑不了手机;
9: 无论买任何东西,要看他们的销量排名,要看广大网友的评论,要看信用分如何?要看保质期多长?要看售后情况如何?
10: 选品很重要,不要贪图便宜,一分钱东西一分钱货。对于相中的东西,先别着急下单。先咨询客服,看是自己想要的东西吗?这样即使有问题,可以及时退货。保留和客服的谈话,那就是证据。
【未来的购物消费】我要PK马斯克,不信你听我说说未来你会怎么上网买东西?未来你网上购物的设备主要有三个:一个是智能镜,一个是手机,一个是VR眼镜,这三者既独立工作,又相互协同。首先,对于大量复购率高的产品,好比零食、化妆品、生鲜、母婴、保健品、部分百货,你可以在网上免费获得样品,免费体验后再下单,这主要因为智能镜是物联网,它可以完美构建消费信用体系,确保免费的样品提供给有真实意向的消费者。第二,不能真实体验的,你会大量虚拟体验,好比买衣服、买美妆,就可以在智能镜上面虚拟体验后再买;好比家具家电大件,你可以戴着VR眼镜在元宇宙里虚拟体验。第三,智能镜、手机、VR眼镜这三大购物设备各有长处,你会根据自己的需求使用不同的设备,而不是目前全靠手机。智能镜可以语音交互,更适合日常低货值高复购产品,可以更快捷更方便,适合老人小孩任何人群;手机更适合高货值低复购产品;VR眼镜更适合需要沉浸式虚拟体验的产品。
这就是智能互联网时代,以智能镜为基础,多个交互中心协同,以提供深层次服务为核心,详细内容大家看我之前发布,我很快就会正式产品展示,希望大家赏个光捧个场。#互联网##互联网科技#
北京,一女子在网上购物时,发现一台电视机只需要161元,便果断下单购买,万万没想到,店家以标错价格为由,直接取消了订单,女子不服,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院,要求店家退还差价,并承担律师费用。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齐女士称,案发当日,她在网上下单购买了一台电视机,在网站的页面上,清楚地标记着商品的名称、型号、价款等详细信息,于是,通过一系列正常操作,她确认订单并完成了支付。
而后,店家发来一份确认电子邮件,确认本次具体商品的交易关系已达成。
然而,两天后,齐女士却收到了店家发来的电子邮件,称由于系统原因,导致订单价格出现差错,其实电视机的真实价格是1599元,因此,订单已被取消,并无法提供所购商品。
齐女士不解,都已经完成交易了,凭什么店家说退款就退款呢?如果所有的权益都由店家掌握,那消费者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呢?
后齐女士多次与店家沟通未果后,将店家告上法院,要求其赔付差价损失1437.01元,律师费4000元。
面对齐女士的控告,店家答辩称:
第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未成立,双方未就要约承诺达成一致,且根据店家的“使用条件”及网络购物的交易习惯,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均未成立。
第二,合同未成立,店家对此不存在过错。双方对“使用条件”达成了合意,无论是缺货取消订单,还是因为错价取消订单,店家均没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所以,按照规定,合同不成立,经营者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一、店家与齐女士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这起案件中,网站展示商品对商品的描述非常具体和明确,对此种展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历来存在争议。
如果确定展示属于要约,则消费者下单为承诺,则自消费者下单时合同成立;如果确定展示属于要约邀请,则消费者下单为要约,网站确认构成承诺,双方的合同自网站确认时,合同成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买卖交易应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在对展示属于要约或者要约邀请,存在合意或者网站已经事先声明的情况下,应尊重交易主体在交易时的合意。
这起案件中,店家在使用条件部分,明确约定商品展示的性质为要约邀请,消费者下单为要约,因此,只有网站发出送货确认才构成承诺,消费者同意该使用条件,视为双方就此达成了合议。
所以,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在网站确认发货前,合同并未成立。店家并未确认可以向齐女士发货,故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未成立。
二、店家是否应向齐女士赔偿损失?
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的此项规定,确定了我国民法典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未成立、无效、可撤销的情况下,有过错一方应承担的责任。
在网络购物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无从知晓某种商品的库存,但是作为网站经营者而言,其有能力掌握商品的动态库存,在某种商品缺货的情况下,应及时告知消费者,并阻止消费者付款。
然而,店家在无法交付涉案商品的情况下,仍接受消费者下单,且并未告知消费者商品标价错误一事,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其单方取消订单,致使齐女士丧失了以161.99元的价购买到电视机的交易机会,店家应向齐女士赔偿1台电视机正常销售价格与161.99元之间的差价损失,以及以此引发的律师费。
故,店家应当赔偿齐女士差价损失1437.01元、律师费4000元。 #我与宪法40年#
正确的消费观很重要!
要开始存钱了,像现在的疫情,看到很多评论下说很多人没有工作逾期了!
而且我也在广州白云区,所在的城中村也静默了。无法工作,钱包快空了。
想到这,想到了双十一,想了很多,反省了自己:
我看了自己的房间买了很多衣服和化妆品,这些衣服由于网购的,有些不合适就穿个一两次就不穿了。而且看到购物平台 每一次打开都有新品,看到新款的漂亮的衣服又觉得自己买的衣服太丑了,看到街上的穿着很漂亮的女孩,在对比自己,就又想上网买新衣服化妆品……这是我之前的情况。
现在疫情下工作停止了,有些焦虑,想到了之后的养老生活 反省了自己:
不需要的东西,与自己支付不起的商品不要因为虚荣心购买而进行即时消费,这样会养成不好的习惯,会觉得没什么,我之后会努力挣钱的,很快就会还上的!不要这么觉得,挣钱存钱真的很不容易,如果工资低的很久才能还上,你会不知不觉间负债累累的,而且很怕会逾期而惶恐。
不要盲目购买,更不要攀比有虚荣心从而让自己陷入负债累累之中!别人是有能力支付的,不要跟别人攀比。
衣服干净整洁适合自己就可以了,不要太多,有几件漂亮的适合的然后自己好好保存就很好了。至于化妆品宁愿不买也不要买劣质的,没有钱买化妆品那就不要熬夜,睡觉是最好的美容。保持好的状态追求健康干净的状态最重要!
最后努力挣钱存钱,年轻的时候不要浪费!不然到老了很多工作就不需要自己了!要为以后的生活考虑了!
努力挣钱存钱,然后理财挣银行的利息,而不是让自己成为信贷的牺牲品。
加油[点亮平安灯][点亮平安灯][点亮平安灯]
下面是为了控制自己的购买欲而看到记录片《无节制消费的元凶》,最后一本小说是《包法利夫人》,之前大学时候学过的小说。然后这几天再一次看到就感慨很多。
最后一张是高中政治课本里面的内容。
所以啊,原来很多道理我们都懂,但就是不践行,那懂也是没用。
知行合一真的很重要!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态度真的很重要!共勉!
#如何控制购买欲# #年轻人该拥有怎样正确的消费观?# #信用消费受年轻人热捧# #周小川:年轻人靠借债过度消费# #当透支消费成为一种潮流# #我的个人消费观# #消费观# #你的消费观5年前和现在有什么变化# #关于“买买买”的消费观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