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舅子让我给他贷款60万 我和爱人商量了 爱人坚决不同意 因为她太了解她自己的弟弟是个什么人了 现在小舅子把我电话直接拉黑了 大家说我爱人做的对吗?
近日在福建,一女子的弟弟要结婚了,本来是一件大好事,可是女方却提出了28万的彩礼钱,弟弟一家便求助了女子让她出20万,于是女子便和丈夫商量,称自己就一个弟弟,现在要结婚了,自己也姐姐,父母没这个能力,自己应该承担姐姐这个责任。
可是丈夫却表示今年行情不好,拿不出这些钱来。结果女子还不死心,竟然打上了公婆的老房子,于是便怂恿丈夫把老人的房子卖掉,这样不就有钱了吗?

没想到自己的小算盘又遭到了丈夫的拒绝,气的女子直接领着孩子回了娘家,临走时还表示要和男子离婚。
男子的妹妹看着嫂子几天没回来了,便问了哥哥什么情况,哥哥便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妹妹,妹妹气不过,于是便在网上说了这件事情,万万没想到却被嫂子看到了。
于是嫂子联系妹妹让她立即删除,遭到了妹妹的拒绝,妹妹称自己也没有指名道姓,自己说得是不是假的?嫂子表示,你如果不删除,我就和你哥哥离婚,有你求我的时候。
有人就说,你怎么不把自己父母的房子卖掉,这样不是也有钱了吗?还有人说,这真的是伏地魔呀,虽然这次男子没有给钱,想必在此之前,男子也一定对老婆资助家里也是有求必应,而且女子还带着孩子回娘家,看样子是屡试不爽。
那么问题来了,男子是否有义务出这笔钱?
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来看,当男女双方结婚后,双方就成为了拟制的亲属关系,那么作为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持、相互忠实等义务。
而本案中,女子要拿出20万给弟弟结婚,由于20万并不是一笔小钱,所以在处理家庭大额财产方面,夫妻双方需要达成一致,否则的话,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 擅自支配了这笔钱,显然就侵犯了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对此,如果另一方不认可,是可以提起撤销之诉的。
不过,娘家人让女子出20万,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目前也不得而知,如果是赠与,显然丈夫是没有这样的赠与义务。
有人讲,如果碍于面子,把钱给了对方,是不是就会被认定为赠与?
其实不一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就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所以说如果只有转账凭证,那么据此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对方应当举证这笔钱不是借款,而是赠与行为。
其实当丈夫以今年没赚着钱为由拒绝之后,女子不知道是没听出来丈夫是不想给,还是故意的又让丈夫怂恿公婆卖掉老房子,这不就有钱了吗?
即便卖掉老房子,这笔钱和女子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公婆卖掉老房子,拿出20万给女子,那么也是一种借贷关系,又不是赠与关系,所以,无论双方离婚与否,这笔钱都是要偿还的。
男子的妹妹将此事发了出来,却被嫂子看到,嫂子让她删除,那么妹妹如果不删除,是否侵犯了嫂子的隐私权呢?
从双方的沟通来看,妹妹表示没有指名道姓,也未发布嫂子的个人信息,因此虽然说了这件事情,但是却没有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据此,嫂子要求妹妹删除信息的做法,妹妹是有权拒绝的。
有人就说,这种钱不能给,20万呢,如果将来不还,妻子也不让要,那坑了的只能是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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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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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去早餐摊吃早饭,最近手头宽裕,要改善一下伙食,叫了一笼灌汤包,一碗豆腐脑。低头在吃的时候,顺风听到老板老板娘轻声商量,还银行按揭贷款的事情,老板娘说现在手里有点钱,要不把那点银行按揭贷款还了,等下个月再买第三套房子的时候,这样可以做按揭。惊到我了,夫妻俩经营着一个早餐摊,在这个城市已经两套房子,差不多是没有按揭贷款,而且是已经计划第三套房子了。
朋友们,你们都几套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