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相亲平台加好友后,被骗走100万”

近日,一女子通过相亲平台认识一个男子,该男子通过相亲平台私聊她,两人加了微信后,女子被他骗走100万。
该男子姓向,这个姓向的男子自称在某大型能源国企工作,常年驻派中东地区,收入丰厚。
小敏说,这个人就是很会说的那种,就是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他太圆滑了。
向某在微信里说,梦见回家,你做好饭等我,你不知道那个画面多温馨。他还直接问小敏,老婆,你忙完了吗?小敏回复,大哥,你换个称呼。
向某还花言巧语说打算利用身边积累的资源辞职创业。后来说微信聊天不方便,向某让小敏下载了另一个通讯软件,还教他登录境外网站,说是在某个网站上可以投资赚钱。
向某说,这个是自己公司员工才能买的原油项目,他刚开始的时候,把他的账号密码什么东西就是呃怎么进去的,就怎么怎么购买的,这些操作方式都跟小敏说,一点点把小敏诱导。
向某不停对小敏加以心理诱导,他说只相信小敏,所以小敏换个角度就反过来也相信了他。
向某说他觉得小敏就是自己要找的陪着自己后半生的那个人,向某说自己也是单身,而小敏帮向某这样操作能赚多少钱呢?
小敏说,网站显示的收益是,差不多100万的话,10分钟左右就能赚4万块。小敏事后才意识到,这些其实都是虚拟的数字,甚至整个网站都可能是对方自行搭建的。
但是在当时,小敏居然轻信了对方,开始用自己的钱投资,她按照对方的要求把钱转给一个个人账户,然后再由这个个人账户注入到所谓的投资网站。
这期间小敏接到过民警的电话,民警打电话问小敏,近期是不是有转账,转账金额是多少,是什么情况下转账的?小敏回答民警后,民警又问小敏这些转账的钱是什么用途,可当时小敏还没有意识到,她就回复是转给自己朋友的,没说实话。
小敏不仅砸进去十几万个人积蓄,还到各大银行和各种网络平台借贷,又投了60多万,七七八八加利息将近百万,直到小敏的账号显示资金无法提现,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而小敏再找这个人时,已经联系不上了。小敏转而报警,把资料提交给警方后,按照民警的建议删除了相关软件和网址,她希望民警能帮忙追讨回来她的积蓄和贷款的那些钱,也希望其他人不要再她这样上当了。
【@荔枝说实事】
骗子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而骗子利用女孩子在爱情中警惕性降低这一弱点,利用相亲平台对女孩子下手,真是骗了感情又骗钱,实在是可恶至极。
希望大家在相亲的时候擦亮眼睛,不要被骗子蒙蔽双眼。同时也提醒广大单身女性,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财产损失。
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另外,在相亲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要轻易透露,避免被骗。
在此呼吁大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这个app,以防万一。
小编也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大家知道骗子的app,不要去使用它,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宣传,让更多人知道这个app。
银行前高管骗取熟人钱财近千万元 获刑十四年
见有人有融资需求,尹某摇身一变成为银行负责贷款业务的高管,可帮助融资上亿元;见有人需要承揽工程,他又表示自己可以“介绍工程”……直到被害人回过神来后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其抓获,此时尹某辩称他与被害人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民间借贷。2022年10月27日,尹某因诈骗被害人房某、陈某钱财近一千万元,经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诈骗所得。目前,该案执行程序正在进行中。
案发:前高管欺骗熟人钱财供自己享乐
2020年底,房某在一次聚会上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尹某,尹某自称是某大型银行武汉分行的业务总监。当得知房某的公司急需资金周转时,尹某提出可以帮房某融资,但同时以急需用钱为由向房某借款90万元。房某一心想筹集资金为公司周转,遂将钱款转账给尹某,并按照要求向尹某提供了融资所需的证明材料,但没想到这些申报资料如石沉大海,融资无果而终。
不久后,尹某又向房某谎称其正帮朋友运作武汉一处商业地产的买卖,该交易若能达成,他可委托朋友将售房款中的2亿元借给房某使用。随后,尹某以此次交易买方出现资金缺口为由让房某先行垫资1500万元促成交易。想着交易完成后自己能得到2亿元资金,房某思索再三后先后20余次向尹某转账940万元。
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房某多次向尹某索要银行贷款凭据、地产交易信息资料,均被尹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此时的房某终于生出疑心,前往银行了解情况时却发现尹某在2021年6月就已经离职,同时得知业务总监岗位属于业务外勤序列,不具备信贷业务管理权或其他管理权。知道自己受骗的房某便报了警。
无独有偶,也是在2020年底,尹某通过原银行下属陈某某联系到其弟陈某,谎称可以帮陈某承接武汉市内一分包工程,因尹某曾经是哥哥的领导且两人平日相处较为融洽,陈某相信了尹某。而尹某以打点关系为由向陈某索要120万元的费用,陈某为得到该工程向尹某转账60万元。在屡次索要相关资料或钱款不得时,陈某前往尹某原任职单位了解情况后发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尹某向陈某退款30万元。
经查,尹某承诺的地产买卖、分包工程均系其伪造。根据尹某前妻及相关证人证言,尹某沉迷网络赌博,其骗取的钱财均被用于偿还赌债或继续赌博。
狡辩:是借款不是诈骗,更没有赌博
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尹某却表现出超出常人的镇定。面对讯问,他声称自己确实在为房某周转资金想办法,但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实现;至于让房某垫付的费用,则是他们二人间的普通借款,他把940万元中的七八百万元借给了能够帮助房某融资的人,他把此事也告知了房某,只是没有告诉房某具体借给了谁,其余的100多万元确实流进了他自己的腰包。对于其前妻说的赌博输钱一事,他辩称是夫妻间的调侃,他没有赌博。讯问过程中,他不断强调自己年收入百万元,不存在诈骗他人钱财的可能性,面对关键性问题他以“仅想告知律师”为由拒绝回答。
对于诈骗陈某的事实,尹某更是不予认罪,辩称他确实想给陈某介绍工程,但因在联系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才没有介绍成功,陈某转账的60万元不是“打点费用”,而是他向陈某的借款,当时他要给陈某写欠条,是陈某信任他没让他写。他还辩称已经还款一半,他若有诈骗行为就不会主动还款,希望警方和检察机关能够“还我清白”。
经向尹某原单位、商业地产的所有权方和运营方、分包工程的承建方等调查核实,警方查明尹某提到的商业建筑综合体是他虚构的,能够帮忙融资的朋友也是虚构的,他也没有能力帮助他人承揽到工程,而他诈骗所得的千万元钱款都流向了各地不同的银行账户,这些账户大多数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账户。
结案:犯诈骗罪被判刑14年
收到房某的转账后,尹某就利用不同收款人的银行卡将资金全数转出。经查,尹某将其中的21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将650余万元转至涉嫌网络赌博的“跑分”或其他账户。房某900余万元的亏空无法在第一时间得到弥补,且网络资金流难以捕捉,为此检察机关向管辖地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公安机关积极查封尹某的房产、动产等可执行财产。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努力下,最终查封尹某名下房产,经鉴定该房产价值足以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房某940万元,退赔被害人陈某30万元。
来源: 检察日报
五常市的李先生,有一天突然收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说他有一笔2001年的贷 款3000元没有还清。
这让李先生觉得有点懵,因为他从来没有向银行贷过款,银行怎么会有他贷 款的记录呢?
该不会是遇到诈 骗了吧?李先生本来不打算理会,但想想又不放心,就去当地的农村信用社查询,结果发现,他名下还真有一笔没还的贷 款,连本带利已经滚到了大概11000元。
银行工作人员说,如果不还的话,会被拉入黑名单的。
因此,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李先生想了想,还是决定先把贷 款还上。
可李先生心里,对这笔贷 款还是疑惑的,自己明明没有贷过款,为什么农村信用社会有他贷 款的记录?
于是,他便带着记者,去五常农商银行,想要问清楚这笔贷 款到底是怎么回事。
银行工作人员说:“我们这边显示,当时是以农业生产费为由贷的款,贷发放日期是2001年4月12日,到期日是当年的10月30日。”
“那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催缴过呢?”李先生和记者奇怪地问道。
工作人员说:“肯定会催啊,但因为各种原因,找不到他。”
“那怎么现在又能找到人了呢?”
“其实我们到现在都还不清楚李先生具体在哪里,但打电话能联系到他。”
@多小瑞
20多年一直联系不到李先生,突然间却有了李先生的电话号码,不得不说,这就让人有点好奇,银行是哪里弄来的联系 方式。
而通过银行的记录显示,李先生名下确实有这笔贷 款。但查看了银行记录之后,李先生却指出了几点疑问:
1.单据上的印 章,并不是他的,虽然款式一样,但是“李”字不同;
2.填写的身 份证号少了1位;
3.签名不是他本人签的。他只有小学毕业,写不出那些字。
4.贷 款凭证上没有抵押物,没有担 保人,连身 份证复印件也没有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道:“因为当时为了服务三农,我们也为了减轻农户的压力,基本都是通过评估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给授信,很少有农户抵押。
而且以前的单据都是手写的,所以身份 证号有可能会漏填了1个数,但这在法律上并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
“而印 章,我们经过调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签字这一块有异议的话,可以做专门的笔迹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定是李先生的笔迹,那这笔钱应该就是李先生借贷的。”
“那如果鉴定出来的结果,不是他的笔迹呢?”记者追问道。
“我们会通过其他途径,将李先生的损失弥补上,也可以正式向李先生道歉。”
同时,也因为时间久远,其他的留存资料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张贷 款凭证,而且当年的那些经办人,都已经退休多年,核实起来也有困难。但五常农商银行方面表示,愿意和李先生协商解决这件事。
说实话,李先生的质疑也是有道理的。20多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自己借没借过钱,尤其是有没有问银行借过钱这种事情,应该也不会忘记的。
而且如果真的是李先生借贷的,为什么银行一直都不催缴,偏偏过了20多年,突然就能联系上李先生了?
光凭一张贷 款凭证,而且还是被当事人指出好几个疑点的贷 款凭证,就说是李先生贷的款,未免有些太武断。希望双方协商,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头条创作挑战赛#
#我要上微头条#
#黑龙江头条#
我是多小瑞@多小瑞,记录分享看到的点滴,点个关注,不迷路
【#银行前高管骗取熟人钱财近千万元# 获刑十四年】银行离职高管尹某声称可以帮人融资、承揽工程,骗取熟人钱财近千万元。到案后,尹某矢口否认诈骗,要求“还我清白”,辩称他与被害人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民间借贷……2022年10月27日,因诈骗被害人房某、陈某钱财近一千万元,经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诈骗所得。详戳→他矢口否认诈骗,更要求“还我清白”
【#银行前高管骗取熟人钱财近千万元# 获刑十四年】银行离职高管尹某声称可以帮人融资、承揽工程,骗取熟人钱财近千万元。到案后,尹某矢口否认诈骗,要求“还我清白”,辩称他与被害人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民间借贷……2022年10月27日,因诈骗被害人房某、陈某钱财近一千万元,经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诈骗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