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0岁女孩迷上游戏直播,打赏记录82页,家长:年年都是三好学生
3月25日,浙江杭州。杨先生是贵州凯里人,现在一家人在富阳生活。去年6月份他收到一笔现金还款,就想把钱存在银行里,到了柜台却发现账户余额只剩下几十块。随后他调出了流水清单,发现近两万块钱都是向各网络平台充值掉了。回到家一问,竟是女儿偷偷干的。杨先生很生气,但又不忍心责怪,因为女儿平时很懂事,学习成绩也不错。

通过银行流水来看,女儿充值4399游戏平台550多块钱,充给广东欢太科技270多块钱,在爱奇艺平台上充值最多,有19000多块钱。杨先生说,女儿小玲今年10岁,上小学4年级。自打上学起,每学期都是班级的三好学生,品德端正成绩优秀。写作业也从来不用家长看着,拿妈妈的手机来收老师布置的作业信息,自己完成。
可能也是因为手放得太松,小玲接触手机、电脑的时间越来越多,她说是在买游戏和看游戏直播上把钱花掉的,然而杨先生夫妻俩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我和她妈妈忙着上班,确实陪伴孩子的时间比较少。之前有一次她妈妈给大儿子打电话,说了转账密码,她听见就给偷偷记下了!”
翻看小玲所用的爱奇艺账号,打赏充值记录竟然有82页之多,少则几块钱,多则上千元。杨先生表示,那两个小平台花的钱,他也不准备往回要了,就当给女儿买个教训。起初爱奇艺平台回应,需要家长提供视频或其他证明材料,审核通过了可以退款。
可是杨先生家里也没装监控,除了口述实在没法证明未成年人操作。最后在记者的帮助下,平台还是退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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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雷女士在母亲坟边,无意中看到一荒墓,清理后发现这竟是一烈士墓。但奇怪的是81年来,这墓竟无人问津。
雷女士在发现坟墓后,出于对逝者的尊敬,她把这坟墓边上的杂草都清理了,并对墓碑进行清洗。谁知等她清洗完之后,却发现这是一座抗战老兵的墓,墓主叫梅乐三。
只见墓碑上刻着:“梅乐三,来自湖北省黄梅县。卒于1941年,生前隶属于陆军第五军二十二师工兵营,职务为上尉军需官。”
由于雷女士的父亲也曾是一名抗战老兵,而她自己本身也是老兵慰问团的一名志愿者。因此,她对当年的历史还是有所了解的。
她知道,国民革命军第五军,在1939年12月的昆仑关战役中惨胜了日军,由于伤亡惨重,他们就选择在贵阳、安顺等地区休整,之后于1942年远征缅甸。
一想到这名老兵在荒山长眠了80多年却无人问津,雷女士心里就很难受。她不忍心看着老兵的英魂,一直这样孤独下去,因此决定要帮他寻找家人。
但要帮助一名已经逝世80多年的老兵找到家人,单靠个人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于是,雷女士就向老兵慰问团里的另一名志愿者胡女士求助。
胡女士听说了梅乐三的情况后,当即联系了“老兵回家公益项目”的发起人孙春龙,希望能得到他的帮助。
收到胡女士的求助信息后,孙春龙十分重视。虽然,对他来说,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想要帮助老兵寻亲的消息,但这次的消息却让他格外关注。
他深知这第五军是一支可歌可泣的军队,因昆仑关战役一战成名。之后远征缅甸时,有近一半的官兵没有死在战场上,却因为饥饿、疾病等原因,而命丧野人山,那真的是一段能催人泪下的抗战历史。
随后,孙春龙在网上发布了为梅乐三寻找家人的消息,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关注,仅一天时间,就获得了一条线索。
有一位来自黄梅县黄泥村的老人声称,他的爷爷在家里排行老三,当年随部队出征后就没了消息。因为他们那里的口音,“老三”跟“乐三”是同音,所以,老人认为这个墓可能是他爷爷的墓。
这线索乍一听似乎很有道理,但孙春龙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单靠这条线索并不足以证明那人就梅乐三的家人。在抗战时期,因战争失踪的官兵很多,何况梅姓在当地又是一个大姓。
但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志愿者们也不会放弃。
很快地,又有一志愿者传来了消息,有人在台湾查到了梅乐三的资料,他的牌位就立在忠烈祠里。资料显示,梅乐三籍贯为湖北黄梅,有一儿一女,牺牲那年36岁。
然而,因为档案上的字迹很潦草,很多内容都只能靠猜测,经过反复推敲后,孙春龙认为梅乐三儿子的名字应该是建文或者迪文。
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有了孩子的姓名,通过户籍查询起来就容易得多了。果然,他们很快查询到,在云南有一位1941年入伍的抗战老兵,名叫梅迪文,恰巧也是第五军的军需。
看完梅迪文的资料后,孙春龙直觉认为,他应该就是梅乐三的儿子。于是,他立即联系了云南当地的志愿者,但却得到梅迪文在2017年就已经去世了的消息。好在,志愿者找到了他女儿梅燕的联系方式。
然后,孙春龙赶紧拨通了梅燕的电话,谁知他刚一提到梅乐三,就听到梅燕在电话里哭泣了起来,她说:“梅乐三就是我的爷爷啊,我们一直都在寻找他,可就是找不到。”
梅燕带着哭腔的话,让孙春龙一下子破防泪崩了。他没想到,梅乐三英烈的后代,竟然也是一位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抗战老兵。
1941年,战斗中受伤的梅乐三,在随军休整期间,因病去世了。梅迪文当时才15岁,当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去世后,便接过父亲的枪,成为一名娃娃兵,继续走向抗日战场,之后还远征缅甸。
后来,梅迪文虽然知道父亲葬在贵州,但却不知道准确的地点。多看来,他一直未放弃,可是到死都没能找到。
梅迪文在弥留之际,还不忘对女儿海燕说:“无论如何,你们都要继续寻找爷爷的坟墓,把他接回家,不要让他一个人在外漂泊。”
2022年4月,梅燕终于将她爷爷梅乐三的遗骸,移到了位于昆明金陵的中国远征军烈士陵园中,与梅迪文埋葬在一起。这两父子生前共同抗日,如今终于能在陵园中互相做伴了。
抗战时期,无数英雄为了保家卫国,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他们有些人像梅乐三之前一样,长眠于野外无人问津,有些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想想都让人觉得心疼。希望这些英雄们的忠魂,都能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
作者:拾柒
编辑:一鹭向前
参考资料:
1、《寻找上尉梅乐三》,孙春龙和平工作室,2022.03.16
2、《贵州荒山发现黄梅老兵81年前坟墓,孙女洒泪:爷爷父亲共同抗日,将安葬在一起》,黄冈退役军人网 2022.03.18
#2022生机大会##历史#
河南驻马店,徐女士突然发现银行卡少了41523元,查询后得知该卡在贵州省刷卡消费了3笔。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又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损失,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这样判决。(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徐女士在银行贷了15万元,存放在银行卡里,每月按时还款。这天,徐女士突然发现银行存款余额数额产生错误,于是赶紧到银行查询,发现该卡在自己没有去贵州的情况下,竟然分三次被盗刷41523元。
随后,徐女士到公安机关报警后,又向银行提出赔偿请求,遭拒后到法院提起诉讼。徐女士起诉理由为:
第一、她将存款存放在银行卡,就和银行达成了合法的存款储蓄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自己的存款安全;
第二、她的银行卡之所以会被盗,是因为她在银行ATM机取款时,由于银行管理漏洞,导致银行卡信息被他人复制,后银行又无法识别假银行卡,导致犯罪分子盗刷了她的银行卡;
第三、案发时,她本人并不去贵州,且银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这有报案记录可以证明;
第四、她的银行卡被盗刷三次,但是银行从来没有发送取款信息,如果发送一次,就可以避免后两次盗刷行为。
银行则辩称:
第一、徐女士本人持有银行卡和密码,但不排除授权他人在异地取款;
第二、公安机关虽然立案了,但是并未查明该异地消费是否系盗刷,是何人盗刷,以及盗刷人是以何种方式获得的银行卡和密码等;
第三、徐女士所持银行卡并未开通信息提醒业务,银行没有义务向徐女士发送银行卡资金变动的信息。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银行辩称银行卡刷卡消费需要凭密码才能消费,因此不排除徐女士授权他人消费,但是从三次盗刷记录,第一笔0.01元,第二笔21508元,第三笔20015元来看,银行的辩解不符合常理,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不予采纳;
第二、徐女士作为原告,已经举证证明案发时自己并没有去过贵州,银行卡一直由自己保管,且自己并没有开通网上银行,不存在网上取款泄露密码的可能;
第三、银行对ATM机保管、维护不善,导致徐女士银行卡信息泄露,资金被盗刷,银行没有尽到为储户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之义务,构成违约。另外,本案也不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徐女士被盗资金41523元及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838元由银行承担。
一审判决后,银行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徐女士请求银行支付其银行卡在贵州被刷卡消费的41523元及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在其银行卡被异地刷卡消费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但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徐女士的银行卡在异地消费时,银行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根据徐女士持卡在涉案银行的ATM机上取过5000元钱,就因此推定,徐女士的卡在该ATM机上被人盗取了银行卡信息,复制了银行卡,并进行了异地刷卡消费,属于主观推论,缺乏证据支持。且徐女士报案时,距离银行卡被异地消费已过月余,且其无充分证据证明当时其人或卡均未到过贵州。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支持了银行的上诉请求,驳回了徐女士的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838元由徐女士承担。
徐女士对二审判决不判,又提起再审,再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具体到本案,第一、徐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后,虽然时隔已有一个月,但徐女士还是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第二、徐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可以证明;第三、经过调查,徐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之前,没有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所以不存在网上泄露密码的风险,系与银行交易过程中导致信息泄露的;第四、经调取徐女士通话记录,显示徐女士的银行卡在盗刷时确实没有去过贵州。
综上,再审法院认为徐女士和银行建立了合法的存款储蓄合同,但是银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徐女士的银行卡被盗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再审撤销了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银行赔偿徐女士被盗资金41523元及相应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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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颜回说法
现在催债的人都敢公然发负债人的视频在朋友圈了吗?胆子真大!真的是欺负别人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了!今天又有个小催同志想加我微信让我处理网贷欠款,他的验证信息里面用了“烦请通过”几个字。是不是看起来挺客气的?
但是我没有通过,也不会通过!要协商还款我也会自己找平台谈还款事宜,基本隔三差五会主动打电话给平台报备情况表达意愿。不通过不乱加的原因之前视频分享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爬楼梯翻看一下!
好奇点开他朋友圈看了几条,全是公布找负债人父母要钱的,还录了视频!我就纳闷了,公然这样发布欠款信息连马赛克都不打一个,难道不侵犯别人的隐私权、肖象权、名誉权吗?
谁给他们的权利除了欠款人本人以外找父母要钱的?哪条法律规定子债父还了?我看了其中一条视频是说某某人母亲代偿欠款的,看老人家手里拿着钱举着结清证明手都是抖的。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逾期了催款也无可厚非,但是对于欠款本人你可以采取正常流程和方式催款,为了催到款各种手段用尽未免太过激进了吧?
反正我个人观点,越是不道德的催款我越反感。能协商就尽量协商,不能协商就走司法程序我也会去。但是喊着负债人“老赖”而进行攻击和侵犯权益的事坚决维护到底!
负债罪不至死,祸不及家人!自己的债务自己扛,什么结果也认。但是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抵制!原谅我图片打上马赛克,因为我也怕违法![笑哭][笑哭][笑哭]
请原谅我又要引起一批内心不阳光的人一阵乱喷了![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负债# #正能量# #网贷#
被指偷3块多文具,贵州毕节11岁女孩跳楼自证清白,学校回应:刑侦已介入调查。
根据媒体的报道:涉事商家附近的商户表示, “商家说小女孩3块多钱没有付便将她的信息挂在门上”。事发地附近商家称: “(老板)把人家书拿出来,放在她家门口重金找这个女孩,这个女孩受不了就从30楼跳下来了。”
看到这样的新闻,着实让人气愤不已。因为3块钱,贵州毕节11岁女孩为自证清白跳楼,一方面说明这家商户的老板不地道,仅仅因为3块钱,竟然把小女孩的信息挂在门上,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如果商户老板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小女孩偷3块多的文具,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解决,这种悬赏的做法已经违法,理应予以追责,当然,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件事小女孩跳楼自杀,可以说商户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小女孩因为3块多钱的文具跳楼自杀,这种做法不可取,或许是因为孩子还小,很多事情想不开,受了委屈不知道怎么处理,但是,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自证清白,实在是太傻了。这让自己的父母情何以堪。
而通过这件事,也给很多家长提了一个醒,不管自己的孩子在外面是否受到委屈或者污蔑,家长都要第一时间予以开导,同时,去查证原因,如果是自己孩子的不当行为,该道歉道歉,如果不是,务必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即便如此,商户公开挂出女孩的信息的行为本身已然违法,必须予以追究;又因为涉及女孩的跳楼的严重后果,必要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鸿水说#
凡尔赛,地产圈凡尔赛和冰火两重天。
龙湖,融创同为改善楼盘的大型房开商,今天秀出了风格迥异,天差地别的还款计划。妥妥的实力碾压,不得不服!
1凡尔赛龙湖 今年计划提前还款300多亿。
地产商龙湖称,“今年从现在开始往后,龙湖集团的刚性还款只有70多亿元,非常可控。另外,龙湖集团计划今年提前归还300多亿元的债务。”
2 缺钱的融创不躺平,今日在上交所正式发了公告,低下高昂的头,公司面临阶段性的资金压力,拟于近期与债券持有人就上述债券的展期及延期支付事宜进行沟通。计划提供融创中国董事会主席孙宏斌先生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作为增信。
3 顺带说一下皮带哥,皮带哥开会要求大干3个月 量产车子,自己都不相信了,笑得那么勉强,要掌声要得太明显,无非醉翁之意不在酒。横幅写日期,证明还是自由身而已。
龙湖在贵阳也是越来越强势,凭借花溪龙湖景粼天著项目在贵阳市站稳脚跟,然后金融城的龙湖天耀承上启下,引出龙湖舜山湖惊世之作,光大门就花了2个小目标在贵阳掀起一阵龙湖热。农民,成为了龙湖业主的尊称。
#贵阳头条# 贵阳#贵阳# #贵阳有哪些散步好去处#
近日,贵州毕节11岁女孩疑因购买文具被店家质疑未付款,为自证清白跳楼轻生引发关注。
贵州毕节11岁女孩去莎莎文具店买了3.6元的学习用品,将钱放到收银柜台上,一起的两位同学也给女孩作证说她付钱了,监控也能证明。
但是老板不依不饶,未经许可翻小女孩书包,把小女孩的个人信息贴在店门口并进行“悬赏”。老板送彩笔给两个小学生让她们在学校宣传女孩偷东西,小女孩老师还转发了这些消息,以至孩子被同学们孤立,被冷嘲热讽,导致女孩轻生。
附近商户称近几日该文具店被很多人围着,目前没有开门。“与网传内容一样,商家说小女孩因为3块多钱没有付,就把女孩信息都挂在门上面,女孩受不了就跳楼了”。
毕节市实验学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有学生坠楼事件发生,事发校外,具体原因学校并不清楚。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素材来源于济南时报-新黄河)
我们来关注几个问题
1、大家都知道11岁的小女孩一般都是没有手机的,因此小女孩当时只能通过现金的方式来支付钱款。
也就是说,虽然老板当时不能通过找出支付记录的方式来确认小女孩是否支付钱款,也完全可以通过查监控的方式来确认。
可其却直接单方面认定小女孩是“小偷”,并将其个人信息公开,这种做法不仅欠妥,还涉嫌违法犯罪。
2、《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指出,非法获取或通过网络等渠道公布公民个人信息,且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的,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等相关信息。比如公民的照片、身份证、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
关于“情节严重”这一点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在造成被侵权人因此而自杀的情况下,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刑法第253条第3款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单处或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文具店老板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么?
从民法角度来说,行为人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要通过三点来判断:一是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二是损害事实是否存在;三是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前面已经说了,文具店老板私自公布他人信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属于过错行为。而小女孩的死又是因文具店老板私自张贴其个人信息并指认其为小偷而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理论上文具店老板是存在过错责任的。
当然,家长作为小女孩的监护人,未尽到监管义务也存在过失责任,因此可以酌情减轻文具店老板一亡的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过错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但如被侵权人一方也有过错行为的,应当减轻行为人一方的责任。
最后,无论文具店老板最终会受到什么处罚、承担多少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笔者认为,都无法弥补小女孩身亡给家长所带来的伤害,这才是最让人痛恨的!
因此,各位家长务必要引以为戒,即孩子遇到事情时,作为家长一定要及时介入并妥善处理,以免发生严重的后果!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表达您的观点
我是@同桌的罗同学!陪您一起关注百姓生活,了解世间百态
“银行又翻车了!”贵州贵阳,何女士在整理母亲的遗物时意外在母亲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一本存折,存折上显示账户中还有4万多元的存款,何女士在办理完毕继承公证后便来到银行取款,但是银行却声称钱早就被人取走了!何女士认为银行在欺骗自己,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参考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原来,何女士与母亲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面了,早年间因为家庭纠纷,何女士一气之下前往外地并结婚生子,日子一过就是几十年。
随着岁月的穿梭,何女士的思念之情也日益增长并下定决心回家陪伴母亲,母女相认之后也经历了一段幸福的生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在何女士回家仅仅不到一年,母亲就因病离开了人世。
在何女士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张存折本,根据存折的记载,母亲曾经先后四次向里面存入了4万元钱。
后经何女士多方打听得知,如果自己想把这笔钱取出来的话,首先就要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存折、本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母亲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就可以到银行取款了。
在何女士支付了几千元的公证费用后终于凑齐了银行取款所需的所有文件材料,但当何女士要求银行承兑这笔款项的时候却遭到了银行方面的拒绝,银行给出的理由是这笔钱已经被母亲的代理人取走了。
何女士要求银行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提供代理人的取款信息,银行反面却表示由于时间久远,当时代理人取款的时候并没有如此完善的登记制度,银行也不能提供相应的取款信息,只能给何女士出示取款记录。
在何女士查看取款记录时发现,在母亲最后一次存款后一个月,确实是有人将这笔款项取走,但是银行仅留存了账户变动记录,关于取款人的信息和代理合同等均没有留存。
何女士据此和银行据理力争,要求银行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这笔钱已经被人取走了,否则就要求银行按照存折记载的内容承兑本息。但是何女士的要求遭到了银行方面的拒绝,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
【法律思维】
首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行使权力并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要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何女士的母亲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出具存折的行为就充分说明双方已经成立了储蓄合同,银行有义务按照何女士的要求承兑存款本金,银行并没有权力根据自己内部系统的记载来认定该笔款项已经被人取走,因此,银行不但要支付本金,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存取款程序开展业务并充分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本案中,何女士在依法获得公证书并手持存折的情况下要求银行承兑本金,银行方面尽管主张钱已经被别人取走了,但事实上,不论这笔钱是否真的被人冒领,这都属于银行系统的工作失误,这种失误不能归责于何女士及其母亲,银行不能将自己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储户承担。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何女士拿出的存折就能充分证明存款本金的具体数额,但是银行方面提交的证据材料却不能证明该笔款项已经被别人取走的事实,因此,法院很难仅凭一张没有签名和取款人信息的承兑记录就支持银行的说法。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在10日内向何女士承兑存款本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有网友评论说:“这笔钱真的是被别人取走了么?我不信!”,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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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知识创作人第八季##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这样的年货有背景# 修文猕猴桃是贵州修文县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主打产品为“贵长”系列,种植面积16.7万亩,目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已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24项荣誉。近期,贵州修文猕猴桃“高小猕”等诸多品牌热销,那么,#你最馋的家乡年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