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看降息是不可逆的。
之前亲眼看到建行的5年期存款利率已经比3年期还要低了,半信半疑“这一天”这么快就要来了吗,今天终于出消息了。

#一年期以上的大额存单要下调利率了
20年前,还有复利8.8%的保险产品在售,现在就只能买到3.5%的
以后,可能更低。
对大多数人来说,要锁定长期无风险收益率,除了年金险以外,还有哪些工具?
4.025%调整到3.5%也就2年不到的事情
建行一笔大额存单到期了,建行这段时间没有三年期的大额存单了,说要下个月,普通定期三年利率只有3.15%,然后你的客户经理一直劝你买理财产品,我说理财不保本不保息,还有建行类似于余额宝一样的货币基金2.58的利率,随时可以取,我说余利宝2.75%,再就是保险产品,我说被保险产品坑惨了,不要强调复利,随便算下来只有2点几,你能算过保险公司那些精算师?反正我只买三年大额存单,没有就换别家!最后我同意先存一个月的,下个月有三年的再转存!你相信一句话,买的没有卖的精!
靠吃分红的收益还赶不上买定期理财,我真的是难以想象,仔细一看原来是这么个情况。今天刷头条,看到有人说买持有建设银行4年,不算复利,通过靠吃分红的收益还赶不上买定期理财。我看了下内容,截了两张图,我觉得作者没做到高盈利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他真没理解怎样做分红型股票。
其实作者犯了几个原则性的问题:
第一个就是选股问题,作者是2017年九月份以6.83的价格买入的,2017年分红每股0.297,只有4.3个点的股息。这时股息偏低,银行股价格偏高了,买入时机不对或者说选股错误;
第二个就是操作问题,持股吃分红并不是说不操作,当股价很高,有30-40%利润的时候要卖出的,后面再逢低买入或者换股就好,不应该那么死板。建设银行在2018年1月份涨到9.8这时差价盈利都有50%了,还留着干嘛?;
第三个问题就是新股中签的利润作者没有计算,以作者近70万的持仓每年都会中几只新股,这部分利润也是不低的。
以上是作者的三个问题,作为普通散户,只要耐心持股,这种交易模式可以说是最能稳定盈利的了。
如果你有耐心,想稳定盈利请点赞,关注加留言。
还有很多人不明白分红对投资意味着什么。
一,最起码公司赚的是真金白银。不像有的公司,每年都说赚了多少,结果账上没钱,赚的钱都变成了固定资产或者库存滞销产品。
二、如果每一次分红之后都不填权,用分红再投资,后期的复利会非常可怕。
三、建行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永续标的,最起码我觉得在我的有生之年看不到它倒闭。
都说银行股不好!我们来看看今年以来六大国有银行和A股主要指数得涨跌幅对比情况!!
简称 涨跌幅(%)
工商银行 0.46
建设银行 0.18
农业银行 4.40
中国银行 8.13
交通银行 7.04
邮储银行 -17.94
上证指数 -18.19
深证成指 -28.02
创业板指 -29.67
沪深300 -26.46
上证50 -26.93
中证500 -19.87
六大国有银行今年以来5家股价是上涨的,表现最差的邮储银行也是跑赢了各大指数的!
#股票# #A股# #股市分析#
实盘验证持有10万股建设银行,10年年化收益10%
今天5.98按计划买入建行
下一格5.86继续买入。
建设银行定价,定量,定投10万股,持股守息10年投资计划(2021股息5.0)
一,定投纪律,提前分层次设定价位,到点买入,绝不人工干预
二,投资标的,建设银行
三,预期目标~
1,按计划分批买入10万股分别持有10年
2,年化收益率争取10%及以上
3,通过高抛低吸等手段,10年期满争取持有成本1元以下。根据股息高低情况,不局限于10万股。
4,原始成本10万股60万元,年化收益10%,10年复利155万。
5,10年后持仓成本降到1元以下 ,分红按每股0.3元计算(2021年每股分红0.326元)年股息收益达到30%。
6,纯粹是个人投资爱好和乐趣,不够成任何投资建议,希望投资达人提出更好的建议,不喜勿喷!
真会落井下石,2019年欠款已经逾期拖欠7期,三年过去了都没有还,也没有去追诉,陈继志这一次出事,什么牛鬼蛇神都出现了,真好。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这样一件事情,称唐山打人者陈继志拖欠某银行欠款50万被恢复执行。事情是这样的:
建行唐山分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陈继志、兰*向原告偿还其抵押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里玫瑰庄园4-2702住房贷款本金48129.64元、利息(含复利及罚息),合计497071.29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1月16日,以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结清日;2.确认原告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处置被告陈继志、兰*提供的抵押物,并有权以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确认编号为130625008-2022-2016153246的借款合同有效,允许原告按合同第17条第8款从披告陈继志兰*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意账户上划收任何币种的款项用以抵信被告陈继志、兰*应付款项;4.二被告承担诉讼费以及实现该债权的全部费用。事实和理由:二被告于2016年9月9日与原告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司(合同编号为130625008-2022-20161532456),2016年9月13日原告根据合同约定向被告陈继志、兰*发放了贷款500000元,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二被告承诺以新购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里 房产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自2018年6月二被告没有履行借款合同内容,没有按时还款。截至2019年1月16日该笔贷款已拖欠7期,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还贷款本息台计497071.29元,故原告诉至人民法院。
对于陈继志拖欠贷款50万被恢复执行,东方想说的是:
充分的体现我们民族的一个传统意识“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道!”我们每一个人,就算不愿意做一个善人,也不应该做一个坏人,因为我们要永远记住,坏人自有上天收。
#唐山打人者陈继志拖欠50万被恢复执行##东方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