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他自己签的,抚养权当时也自己放弃了。他签的离婚协议很奇怪,台北的房子给了大s并且他负责清贷……
一般很少这样,贷款都是房子给谁谁负责,他自己签的当时是怎么达成的协议他自己肯定心里清楚!

现在不想履约了就拉黑对方、直接不支付,还讲什么床垫梗电费梗,糊弄一般民众。
即便你经济上有困难当初签的协议你想要变更,常规操作都是先私下协商,然后走法律程序。
他这么发疯乱骂,在法院对他不利。拉黑当事人是大雷,拉黑表示你拒绝沟通、拒绝协商,在法律上对你会有不利的影响。
他是个生意人啊…这么没有契约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