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体可能出了问题,睡眠质量一点都不好,总是半夜两点多醒来,头皮还发紧。还没有到复查的时间,但是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不管怎么样,该来的总会来,从不畏惧结果,但最怕的就是每天奔波在医院花钱如流水的日子,如果真的这样,我想隐瞒我的复查结果…
一次,到医院复查,缴费一千,刷的建行卡,然后在凭证上签字,匆忙回家。

半个月后买衣服,刷建行卡发现卡里少了九千元,心里咯噔一下,最近没有用这张卡呀!
脑袋嗡嗡的我不知咋办?立马给闺蜜打电话求助,她说快去建行查流水,工作人员协助查出在某医院刷了10000元。天哪,当时刷的不是一千吗?
查到原因心中依然波澜起伏,万一医院不认帐咋办?第二天上班把这件事告诉同事,她们让我火速去医院,课她们会上!
医院收费处的老师热情地说:“请座,别着急,我们查找底单,属实退款。”四个人查了整整四个多小时,终于找到我刷的一万元底单。
收款的老师一脸歉意:“对不起,是我的疏忽害你担惊受怕。”“我也有责任,没仔细核对。”
如释重负的我,深深感受到人间无处不在的真情。
李女士,今年48岁,患有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多年,经常双耳流水,流脓,所谓“久病成医”,每次感觉耳朵不舒服就自行给耳朵滴药,基本上挺管用的,这段时间使用氧氟沙星滴耳液滴耳差不多一个月了,还没有好转,自觉时间有点太长了,而且炎症不但没有控制住,反而耳朵钻心的痒痒,于是到医院就诊。
医生为李女士做耳内窥镜检查,结果发现双耳外耳道深部都长了霉菌,可见白色的霉菌菌丝,引发了霉菌性外耳道炎。鼓膜充血潮湿,紧张部穿孔,鼓室内黏膜充血、水肿、潮湿。医生为患者对症用药治疗,目前正在康复中。
抗生素滴耳液是一种能够清理耳朵里面的药品,可局部应用治疗急慢性中耳炎,但是不能使用过于频繁也不能乱用。如果一周内炎症没有控制,就需要找医生复查,调整用药,千万不能长期使用抗生素滴耳,会造成耳道内菌群失调,导致炎症无法控制,霉菌生长,并造成细菌耐药性。所以滴耳液一定不要乱用,谨遵医嘱用药。
浙江,杭州。邵女士存18000元一年的定期存款,到期之后没有取,等她想取钱时发现存单遗失了,她去挂失时柜员却称:查无此存款记录。
邵女士在衢州开了一家店,在杭州存钱,是因为那天她和丈夫吵了一架。邵女士就带了当天店里收的18000多元,离家出走了,然后花了800多元车费坐出租车来到了杭州。
来到杭州之后,她发现这里人生地不熟,于是就联系了自己的表哥,然后到表哥家住了几天。由于18000多元现金带在身上很不方便,于是她就到表哥家附近的存款行把钱存起来,并且选择了定期一年。
把钱存起来之后,邵女士玩了几天,气也消得差不多了,于是她便回去继续看店挣钱。回去之后,由于一直忙生意,存款到期之后邵女士也没有过杭州取钱。
但是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情。等到她准备过杭州取钱时,她发现自己的存单已经找不到了。
于是她不得不到杭州这边来一趟,办理存单挂失手续。可当她来到存款行时,柜员的话让她大吃一惊。
当时她把自己的相关资料都给了柜员,可是柜员查询之后,却告诉邵女士,她的账户里并没有这一笔钱。
邵女士当时就被吓到了,18000多元,虽然不是很多钱,但也是自己的血汗钱,所以她决定查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因此她要求该行帮忙查清楚,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可是该行依然回复邵女士,查无此记录,让邵女士回家再想想。
邵女士觉得,钱存起来好好的,怎么说不见了就不见了呢?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于是她找来了调解人。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邵女士还找出了当时存钱的证人。因为当时是住在表哥家的时,存钱的时候就是表嫂和她一起去存的。并且带邵女士来的就是比较近的一家存款行。
虽然邵女士对此地不是很熟悉,但是她表嫂因为住在这里,所以她能证明邵女士并没有记错地方,并且已经把这笔款存了起来。
面对存款行说查无此账,而邵女士又找人证明了自己已经存了钱。于是调解员便联系了该行的柜员。
柜员表示,如果存单遗失,只要存款人能提供相关的信息,那么他们都能找到存款的记录,但是他们根据邵女士提供的信息,经过他们反复查询,都没有找到定期一年的记录。
并且他们还根据邵女士提供的时间段,进行双人复查,把关于邵女士的流水记录都打印出来,可依然没有发现这个记录,所以他们他们认为邵女士可能记错了存款行,要求邵女士到别的存款行查一下是否有记录。
对于该行的回复,邵女士对自己的记忆似乎也产生了动摇,但她的表嫂表示,当时是她带邵女士过去办理的,地方是没有记错的。可是现在柜员如此答复,邵女士对此事很是烦恼。
邵女士存了18000元,而存款行却没有找到记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否就证明了邵女士和该行没有构成合同关系呢?
根据邵女士的描述和证人的描述,该行没有查到存款记录,有可能有两种原因。
1.邵女士存了18000元,该行竟然没有找到此定期存款记录,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就是邵女士可能记错了,她当时办的并不是定期存款,有可能买了别的产品,而该产品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了本钱,因此找不到该定期存款的记录。
但是邵女士从存钱的那一刻起,她与该行构成的合同关系就已经存在,并不会随着存单的遗失而消失。而该行有义务配合邵女士用各种证据证明存款记录的存在或者不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由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除了反复查询系统存款记录是否存在之外,还应该调取当时的监控画面,作为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并且邵女士的表嫂作为证人,也是证据之一。
因此,如果该行确实找不到存款记录的存在,那么该行有义务拿出邵女士存款记录不存在的证据。
2. 邵女士在该行的存款记录不存在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邵女士真的记错了存款行,那么邵女士应当到别的存款行逐一查询。
如果逐一查询之后依然没有存款记录,那么邵女士可以要求该行提供当时存款的监控画面,以此证明自己没有存过这笔款。
@雷神看法 虽然这笔款并不是很多,但也是邵女士的血汗钱,该行有义务提供已经查询的记录,并且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是否有存款。
因为法律面前讲究的是证据,所以双方都应该拿出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邵女士存了18000元,存款行查无存款记录,大家认为记录不存在的原因会有哪些?#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守护最美夕阳红# #头条创作挑战赛#
孕期流水账
按末次月经计算现在是第八周,前几天因为工作太忙有点出血,于是今天抽血查了孕酮和hcg,结果孕酮低了(18+),同事让我打一周黄体酮再复查。她还在说,一直看我身体挺好的呀,居然也会先兆流产。唉,于是今天见到我的人都在跟我说要注意休息。
怀孕后的感觉,就是恶心,不分时间的恶心,随时可能干呕,但是吐不出来,肉食完全不想看到,闻到油烟味就会干呕,炒的菜一口都吃不下,只能靠拌沙拉、外卖寿司、煮面条续命。午休也很难睡着,躺平了就觉得有点胸闷憋气。想吃酸甜的,但是吃完之后就会反酸水。
不知道这种状态还要持续多久,孕期太难熬了,让我一个身高168的北方女汉子倒下了。[流泪]
今天老妈办理了出院手续,一共住了8天,花了一万一千多块钱,平均每天1360元,还不算住院以前的检查费,核酸检测费,饭费。后续还得住几次院复查,听一起住院的人聊有来三次,五次的,八次的。住院的人基本都在半个月以上,而且出院的时候都是稀里糊涂的,没有好彻底的。也许真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吧,病也许不是一下子得,但好也绝对不是一下子就能好利落的。唯一感慨的是住医院花钱的速度不是比流水快,而是比导弹发射更快吧。每天不知不觉的就把钱花了,也没有每天的结算明细,稀里糊涂的,等出院结算的时候总会让你大吃一惊,能有什么办法呢?得病不由人,包养好这些原装的零部件,就是赚了。你说呢?
#生活日记#
#20年前600万存单被疑为假 钱难取回#600万元,即便是放到现在,如果有人在银行一下子存入这个数额,也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何况是在26年前的1995年,不但会轰动存款银行,在那座城市也会成为街头巷议的焦点,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确实挺让人诧议和想不通的。
另外,这张单据还有很多关键性的问题模糊不清。一是单据与当时不符,与该张单据同期的都是打印的,但只有刘先生母亲这张是手写的;二是要素不清,存款的时间和账号,包括流水号和操作号都没有,而且出纳员和复核员的印鉴都不清楚,三是这张单据与同期的利率差别较大,达到了10个点,四是在银行同期的统计报表和台账中,没有这一笔记载。
如此之多不合理的因素综合在一起,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张单据的真实性。如果是6万,或者说是60万,还有这个可能性,但是26年前的600万,确实超乎我们理解的范围。还有刘先生的母亲,存了那么大一笔钱,居然留到自己去世前才告诉儿子,而且也只是告诉儿子有个东西,风轻云淡的心态,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昨天去复诊,大夫说,很好。眼压正常,视力恢复到0.8,最后一句话就是,够用了。我的体验是:太够了。之前是高度近视,度数高到测不出来也不想测的程度,后来因白内障置换了晶体,视力达到了0.3、04,就欢喜得不到了,现在又提高了,怎能不知足呢。朋友的女儿看到我的变化,也下决心做了近视眼手术,现在像宝贝一样爱护失而复得的视力,非常注意不过度使用眼睛。失去,再得到,幸福感一定比一直拥有的人强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