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武胜一男子闲来无事打鸟被判刑!
“我只是闲来无事打了一只鸟儿,怎么就会被判处刑罚、承担高额的环境修复赔偿费用呢?”近日,武胜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谢某怎么也想不到,会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来源:武胜县人民法院

#广安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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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男子赵鸣酒后送异性朋友钱娟回家,并打电话给其情人孙锐,孙锐赶到后见钱娟衣裳不整,以为两人有不正当关系,持刀追砍赵鸣致其跳楼逃跑,不慎坠楼摔成一级残废(大小便失禁),赵鸣将孙锐诉至法院,索赔240万!
2020年7月16日晚21时许,钱娟(女,23岁)与朋友赵鸣(男,24岁)等四人聚餐喝酒,由于许久未见,席间气氛十分融洽,推杯换盏直到2小时后才结束。
钱娟喝得酩酊大醉,无法自行回家,赵鸣主动请缨送她回家,23时30分许,赵鸣打车将钱娟送至单身公寓,并将她安顿好。
17日凌晨0时许,钱娟醉意稍微有所好转,但身体仍十分不适,于是请赵鸣给自己的情人孙锐(38岁)发短信,要求他马上过来照顾醉酒的钱娟。
凌晨1时许,孙锐赶到钱娟宿舍,发现她着装十分暴露,三更半夜孤男寡女,着装如此不雅,孙锐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于是上前质问赵鸣。
赵鸣予以否认,两人言语激烈,随即发生扭打,钱娟赶紧上前拉开二人,毕竟拳怕少壮,赵鸣比孙锐小足足14岁,两人扭打间孙锐觉得自己吃了亏。
恼羞成怒的他,立刻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在房间内追着赵鸣砍,由于空间太小,赵鸣无处可逃,只能连连求饶,即便如此,其面部、后背、腿部、肩部等多处仍被对方砍伤。
钱娟见状赶紧拦住孙锐,拉着他坐到自己床边,孙锐以为她在保护赵鸣,直接对她实施暴力,右手用刀面拍打她的头部、左手扇她耳光、并用脚踢钱娟。
孙锐边打边骂钱娟和赵鸣两人,怒气没有任何消减,并且准备再次起身,钱娟害怕事情闹大,赶紧拉住情人,而赵鸣看到他又准备站起来,害怕再次被持刀追砍。
由于身处三楼,赵鸣在极度恐惧中,从阳台跳出坠楼,不慎上半身先着地,孙锐钱娟赶紧拨打急救电话,送医后赵鸣侥幸保住性命,但却落下终生残疾。
经鉴定,赵鸣头部损伤为重伤二级,脑损伤、脊髓损伤为重伤一级,脊柱损伤为轻伤一级,眶壁骨折损伤为轻伤二级,刀砍伤创口损伤为轻伤二级,经治疗,赵鸣脊椎以下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评定为一级伤残,需要全时护理。
案发后,赵鸣一方将孙锐和钱娟诉至法院,请求两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8.8万元,同时请求追究孙锐的刑事责任,那么本案该如何认定处理呢?
1.首先,无论赵鸣与钱娟之间有无不正当关系,孙锐持刀追砍赵鸣于法不符,其滥用暴力导致赵鸣身上刀伤总长19.5cm,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实上,案发后警方对钱娟进行了体检,两人当晚没有发生不轨行为,没有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2.其次,赵鸣坠楼重伤,孙锐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1)孙锐是否要承担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责任?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应处3-10年有期徒刑,但要想构成此罪,必须是相应行为和危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本案中孙锐砍人造成的直接后果是轻伤,而赵鸣重伤的结果,是其追砍行为和赵鸣跳楼两个因素共同导致的。
赵鸣作为一个成年人,慌不择路下选择从三楼跳下,最终却摔得如此严重,和自己的预判失误也不无关系,因此其自身也要对重伤结果负一定责任,据此孙锐无需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2)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孙锐因误会而追砍赵鸣,导致对方坠楼成残疾,无论孙锐有无预料到此结果,主观上都存在过错,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导致他人残疾的,赔偿范围包括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等,经计算赵鸣护理费为113万元、残疾赔偿金为78万元,加上其他各类费用,法院最终认定其合理损失为239.7万元。
3.最后,钱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从道义上来说,钱娟在此事中,存在一定责任,她在醉酒后让异性送她回家,又通知情人凌晨过来照顾,情人赶到时又衣衫不整,实在不得不令人产生误会。
但钱娟在整个过程中一直极力劝阻孙锐,且赵鸣坠楼主要是自己判断失误和孙锐误会导致,钱娟虽然是始作俑者,但因果关系已被阻断,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侵权人是孙锐一人。
另外,钱娟在事后积极拨打急救电话、在医院又陪护照顾受伤的赵鸣,已经尽到应有的道义和责任,赵鸣治疗期间,钱娟丈夫也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出院后又进行了相应补偿,因此无需另行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再次警示我们冲动是魔鬼,孙锐一时冲动铸下大错,既要承担高额赔偿,还要入狱服刑,可怜又可悲,而钱娟作为有夫之妇,婚内出轨导致悲剧发生,希望此事亦能给她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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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肖亚庆被“断崖式”降级# 肖亚庆贵为部长,却晚节不保,退休前党籍被开除,也被降级成一级主任科员退休。不过部长变乡长还算安全落地,收受他人大额钱款,按理来说应该算受贿罪,正常情况都要判刑的。部长级别收取的大额钱款,肯定不是几百万能打得住的。
通报中认为肖亚庆行为构成职务违法,性质严重。但鉴于他在较短时间认错悔错,全额退缴钱款,所以从宽处理。这说明肖部长以往工作中成绩还是受到肯定的,才有这样的结果,不用坐牢,平稳退休。
中央给予肖亚庆从宽处理,也能给其他官员警示作用,如果能及时交待问题,知错就改,还都是同志。国家培养一个高级干部不容易,即使被糖衣炮弹腐蚀,也不要一条道走到黑,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国家和人民也还会给机会的。 头条热榜
参照河南银行处理办法,期房业主是己经交过钱了。凡涉及烂尾或逾期半年以上的开发商,如果不能保证交楼,就没收其财产,以大额诈骗罪抓人坐牢!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就不这么干了。”2005年9月,一名男子被枪决的第二天,他的姐姐走进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送来一面锦旗,说这是他的遗愿。
有这么一位死刑犯他九岁称“老大”,17岁因抢劫入狱,25岁绑架杀人,26岁的时候假冒警察,绑架明星,后来因为车牌暴露被抓获,这个几乎一生都在违法犯罪的恶人正是北京大悍匪王立华。
王立华之所以有这样的结局,这和他的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王立华父母的文化程度有限,对对王立华的教育也不是那么重视,小时候他还比较瘦小,家里还有个姐姐,所以王立华显得就不会那么的起眼。
很快他就被一些年纪比他大的学生欺负,校园霸凌在王立华身上也经历过。他被打完之后,钱被偷完之后却非常的不甘心。这时他也意识到有钱的好处,只要有钱就可以当大哥,小朋友就心甘情愿地跟着你,但是王立华没有钱,还想当大哥,于是就动了偷家里钱的歪心思。
王立华第一次偷钱就很成功,这也让他一发不可收拾,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孰能生巧,越偷越上瘾,父母对孩子比较溺爱,即使发现家里的钱少了也不会怪罪在孩子身上,所以也就不了了之。
王立华在家里偷钱偷上瘾了,这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野心,于是他把目标转向学校老师的钱包。在学校偷钱并不像在家里偷钱容易,这次显然没有成功,被老师发现了,还被叫了家长,老师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王立华的父亲。回家后父亲也想起自己的钱包里也经常少钱,父亲愤然之下就把王立华给揍了一顿。但是王立华讨厌父亲的这种棍棒式的管教,父亲对这个放荡不羁的孩子恨铁不成钢,从那之后父子二人吵闹不断。
直到王立华12岁的时候,他再也不想忍受父亲的棍棒教育,于是就离家出走了。他这一走母亲就很着急,心疼自己的孩子。母亲就赶紧去找自己的孩子,当看到自己的孩子流浪街头却有着说不出的滋味。回家后母亲忍无可忍就和父亲离婚。自己带着王立华和姐姐生活。
母亲也知道王立华不是学习的料,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就学习一门手艺。以后也能靠手艺养活自己。而王丽华不但不学习,还结识了很多社会青年,手艺是没有学到,违法乱纪的事一个没落下。抢劫、偷窃这就是王立华经常干的事,看守所没少,因为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刁难他们,而是进行了批评教育,然后就让他们回去了。
王立华开始变本加厉,在他17岁的时候,他和他的同伙一手持着菜刀一手拿着假的手榴弹闯进了一个商人的住处进行了抢劫,抢劫的物品价值高达两万元。在他们得意洋洋的时候,很快他们就被逮捕了。
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立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被送到监狱里进行改造。
王立华在狱中改造良好,获得 了两年的减刑,被提前释放了出来。他在服役期间结交了两个死党,出狱后这两个人也认他为老大,一起交集了20余人,想成以个犯罪团伙,准备大干一场。抢劫金库,他用大额数量的钱,从各地买了许多的手枪、冲锋枪、手雷等,这些枪大多是仿造的,威力不大。想要威力更大的制式枪械,那么需要的钱更多,于是将下一个作案目标,瞄准了北京一位富豪的儿子,叫王大亮。
王大亮就成了这次他们行动的目标,王立华给王大玲的富豪父亲打电话勒索敲诈。让他拿300万去指定的地方来赎自己的儿子。王大亮的父亲吓坏了就赶紧给对方打了钱,但是王立华在去取钱的时候发现路边却有了警察,他担心是王大亮的父亲报了警,就赶紧给在看守王大亮的同伙董利民发了信息,董立民一收到消息,便立刻拿着铁链将王大亮给活活勒死了。
拿到这些钱一部分用来挥霍,一部分用来买枪支弹药。剩下的兄弟几个一起分了,没过多久,这些钱都被他们挥霍完了,于是他们就把目光有放到了影视明星上,因为明星几乎都很有钱。
2004年2月王立华便带着几个兄弟在这家酒吧外开始蹲守。原本他们相对著名演员张铁林下手,但是目标小时,于是就蹲到了另一名著名演员吴若普,王立华等人化身警察出现在他的面前:我们是警察,因你涉嫌一起交通肇事案,现在要将你带回警局审问。这分明就是要绑架吴若普。
不过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北京特警从天而降,这一次,王立华及其同伙,再也没有逃脱,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王立华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共羁押了513天,在这段日子里,王立华十分感激管教的帮助,尽管他被执行了死刑,但他依然享受着人文关怀,在他生日当天,管教还给他做了一碗面条,放了一个鸡蛋,当刘峥把面条端到王立华面前时,王立华感激地说,“谢谢,你还记得我的生日,我长这么大没有人给我过过生日”。王立华在行刑前留下遗愿,让他姐给看守所送了一面锦旗。
2005年9月14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的三名主犯王立华、王庆晓、董立民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山东菏泽,宋某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在银行存2000万一周。谁知,一周后去银行取款时,得知存款已被银行负责人李某挪用。遂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请求银行赔偿,法院这样赔偿。(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银行负责人李某找到宋某,请求宋某办理存款,承诺如能存款2000万元,就可以得到利息400万,一周后可随时支取。
但是宋某告诉李某,他只有1200万。李某答应他可以借给宋某800万。随后,宋某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就在银行开户存入1200万,并收到李某转来的800万。李某给宋某出具了2000万的存单,并加盖银行公章。
一周后,宋某到银行取款,但是李某以电脑程序出现问题等理由拖延兑付。后经宋某多次催办,李某给宋某出具了一份承诺书。
内容为:李某承诺三个月后,宋某到银行取款,如不能按时取款,自存款之日起,每天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因此发生的纠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该书面承诺加盖了银行公章。
谁知,一个月后,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宋某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银行按照存单兑付2000万元存款及利息,理由为:
第一、他将存款存入银行,就和银行形成了合法的存款储蓄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存款安全;
第二、李某给其出具的承诺书加盖有银行公章,且李某系银行负责人,银行对此应当负有赔偿责任。
不过,银行对此答辩:
第一、根据银行流水显示,宋某将2000万存入银行后,很快就被转入第三人账户,银行和宋某之间没有真实的存款关系;
第二、经过鉴定,宋某持有的存单系李某变造,现在李某已经被判刑,其赔偿责任应由李某负责;
第三、承诺书中的公章是李某私刻的,其属于李某的个人行为,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第四、宋某明知短期存款不可能获得如此高息,却为了获利,轻信李某的承诺,本身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宋某在银行存入2000万,李某向宋某出具2000万存单,宋某并不知道该存单系李某伪造,因此双方形成合法的存款储蓄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宋某的存款安全;
第二、虽然存单后经鉴定系李某变造而来,但宋某在接收存单时并不知晓,且无法辨认存单系由李某变造而来。
李某作为银行负责人,负责该营业网点的全面工作,宋某在银行正常的营业时间按照李某的指示将款项存入该行后,其有理由认为李某为其出具存单的行为系履行职务的行为,而非其个人行为。
第三、同样,对于李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虽然银行认为承诺书上的公章系李某私刻,但是鉴于李某作为银行负责人的特殊性,其出具承诺书的行为就是银行的行为,因此承诺书上的公章的真伪,并不影响其代表银行出具承诺的效力。
第四、宋某受高息诱惑,客观上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违规收取的437.2万元高息不受法律保护,应从存款本金中扣除。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宋某和银行之间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银行支付宋某1562.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关于宋某与银行是否存在真实的存款关系。
宋某在银行开户,并先后存入1200万元和800万元,李某给宋某出具了2000万元银行存单,该存单虽然事后经过鉴定是假的,但由于李某身为银行负责人,在向宋某出具的存单上加盖有银行的业务专用章。
随后,李某还向宋某出具了承诺书,该承诺书上同时加盖了银行公章,因而宋某有理由相信李某向其出具的存单为真实的。
另外,宋某作为一自然人,其无能力识别存单是否变造及承诺书上公章是否真实。故李某向宋某出具存单的行为应系其职务行为,可以认定宋某与银行存在存款关系。
第二、关于宋某是否有过错、应否承担过错责任。
从现有证据来看,宋某将2000万元款项存入银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非是为了与银行建立正常合法的存款关系,而是为了收取由李某支付的非法高息,即便李某当时系银行负责人,宋某也应清楚其承诺的高息并非银行支付的银行法定利息。故宋某对本案款项的损失亦有一定过错。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宋某承担10%的责任,银行承担90%的赔偿责任,支付宋某1406.52万元及利息,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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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是真实的,凭啥不兑付?”山西运城,刘女士在银行存了46万元,一年后,银行负责人张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刑,银行拒绝兑付刘女士的存款,刘女士不服,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这样判决。(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事情是这样的,刘女士经人介绍,只要在当地某银行存款就有奖励,于是,将全部积蓄46万元全部存入银行,存款当日就收到银行负责人张某给予的6万余元好处费。
不过,刘女士在存款的同时,按照银行要求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自愿在银行存款肆拾陆万元整,保证在一年内不提前支取,如提前支取,自愿承担双倍责任。
谁知,一年后,刘女士准备去银行取款时,得知银行负责人张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刘女士非常担心自己的存款安全,便赶紧拿着存单到窗口取款,但是银行工作人员以刘女士持有的存单不具有真实的存款为由拒绝兑付。
刘女士没有办法,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银行按照存单支付本金和利息,理由为:
第一、她在工作时间在银行将存款交给张某,张某给她出具存单,存单上盖有银行印章,存单应当认定为真实的;
第二、张某作为银行的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储户存款,银行监管不到位,张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银行应当负责。
而银行对此辩解:第一、本案刘女士以存款为名,实际通过银行负责人张某将款借给案外人马某获取高额回报,刘女士和银行之间未建立真实存款关系;
第二、本案不属一般存单纠纷,也不属于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本案涉及刑事犯罪,应按照刑事判决进行追缴,即刘女士应该向张某追偿,而非银行;
第三、刘女士持有的存单账号系张某手写,在银行系统中没有相对应的存款,存单系假的。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存单纠纷中,金融机构是否应承担兑付款项的责任应通过存单持有人所持凭证是否真实,存款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存单持有人所持凭证是否系伪造、变造加以判断。
具体到本案,第一、刘女士所持有的存单虽然样式、印鉴均系真实,但是账号系张某手写,已被法院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二、本案刘女士将存款存入银行当天,张某就将存款转入案外人马某账户,虽然马某主张将借款已经还清,但是没有证据证明;
第三、刘女士存款当天,就收到张某给付的好处费6万余元,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利息,张女士也存在过错。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刘女士收取的好处费冲抵本金,张某和马某对刘女士剩余的存款39.6万元承担赔偿责任,银行没有责任。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对一般存单纠纷案件的认定和处理,(一)当事人以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为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存单纠纷案件和金融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确认存单或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无效的存单纠纷案件,为一般存单纠纷案件。
根据该规定,本案刘女士以定活两便存单为主要且唯一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存单纠纷诉讼,符合该规定,本案应当为一般存单纠纷。
刘女士所持有的存单样式和印鉴均系真实,银行在本案诉讼期间也未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而仅以刑事裁判文书认定该存单无效进行抗辩。
但是,在刑事侦查中并未对该存单进行技术鉴定,且刑事裁判文书的认定也不能否认刘女士存单的真实性,故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刑事裁判文书的认定也是不当的,对其认定是不应采信的,银行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银行和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39.6万元。二审判决后,银行不服,提起再审,再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第一、关于本案为一般存单纠纷还是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本案刘女士作为出资人,张某、马某为案涉款项用资人;双方经由金融机构流转资金,用资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款项,借贷行为已经发生;各方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了约定的"好处费",符合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案件的三项典型特征,应认定为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
第二、马某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及刘女士所得高额利差数额认定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项,马某实际使用了案涉款项,为本案用资人,马某再将款项出借他人不影响对其用资人身份的认定,马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各方责任承担
再审法院认为,刑事追赃并非是一种诉讼程序,且追赃仅限于本金而不保护利息,仅通过追赃不能最大限度实现救济,不能排除民事诉讼的救济手段,本案民事诉讼应当受理。本案中银行在用人及管理等方面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再审法院判决银行、张某和马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李女士39.6万元,驳回刘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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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15----徐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犯罪金融586万元,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3万元,(2020)鲁0126刑初170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某,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3月16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3月15日再次被取保候审。
经法庭审理查明:
新生活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活公司)是一家在沈阳注册设立的韩国独资企业,通过经销商主要对外销售化妆品,经销商自行聘用相关销售人员,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公司将全国市场分为六大销售区域,每个区域设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从高到低分别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理事、本部长、经理。公司为上述管理人员发放固定工资、福利并缴纳社保浮动工资部分按其管理的市场销售额计提成。
新生活公司商河区域负责人张某某(已判刑)自2013年以来,为完成新生活公司考核销售任务、谋取级别晋升、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以召开招商会、培训会、鸡尾酒会、组织旅游等形式公开宣传新生活公司的实力,并虚构新生活公司设有投资购货的“批发模式”,称投资人投资后不用参与经营,便可每月获得新生活公司发放的3%-5%的高额提成,同时,承诺投资本金可以随时撤回,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骗取资金,并逐步发展形成了下属马某某(已判刑)等6名本部长、被告人徐某某等50余名经理的组织架构。
2015年6月以来,被告人为提升自己在新生活公司级别及获取高额提成等非法经济利益,在其与张某某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带人参加张某某组织的招商会、鸡尾酒会等各种形式的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将张某某向其宣传的上述投资模式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积极参与张某某组织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发展经理团队,帮助张某某大规模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经山东实信会计司法鉴定所鉴定,截至2017年5月,徐某某通过其本人及其团队成员共向8名集资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86.4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并交由张某某进行运营操作,返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45.0475万元,造成王某、胡某、赵某等8名集资参与人损失441.4025万元。徐某某通过上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经销商晋升为经理,并获得工资提成7912.12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立。徐某某自2015年6月开始投资新生活公司批发模式后,为获得高额提成等非法经济利益,谋取级别晋升,积极发展团队成员,参与非法集资,从经销商晋升为经理,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行为和作用并非系辅助或次要作用,不符合从犯的法律规定,依法不能认定为从犯,对其辩护人所提徐某某系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徐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已取得部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且集资参与人的部分损失已被挽回,对其可以减轻处罚,但其为获得个人非法利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且造成8名集资参与人损失400余万元未能挽回,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
对辩护人所提请求法庭对徐某某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辩护人请求法庭对徐某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徐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诈骗女王:63岁谎称38岁,3年骗27亿日元。被捕时,身穿超短热裤、露肩上衣,头戴蝴蝶发箍,看起来,最多36岁。她骗术高超,没想到最后自己也被骗。
这个诈骗女王就是山边节子。据不完全统计,被她骗的男性有120多人。她还跨境包养小鲜肉多名。2018年4月被捕入狱,被判7年徒刑。
她的魔幻故事被拍成电影,但现实中的她远比电影要魔幻得多。
1955年,山边节子出生在日本熊本县,父亲是大巴车司机,母亲是家庭主妇。
上中学时就因为擅长卖萌撒娇,身边聚集了无数的男友。
19岁结婚,丈夫是车厂职员,大她7岁。后生有一儿一女。
30岁离婚,儿女归丈夫。没想到,她的精彩人生至此才刚刚开始。
她刻意打扮得很时髦,到高尔夫球场、高档酒店,通过抛媚眼,制造肢体碰触,以引起富有男人的注意。
她能根据男人的职业、衣着和谈吐,设计自己第二天见面的衣着、发型和谈吐。让每个见面的男人,都感觉她是自己最心仪的女人。
围在她身边的男人越来越多,为她买高档首饰,甚至心甘情愿为她而离婚。
她搭上一位社长。这位社长很花心,和她相好一两个月后,又有了一位年轻的相好。
她没有哭闹撒泼,而是留意研究社长的兴趣爱好。知道社长喜欢文艺女性,她就练习写诗。竟然写得有模有样。把对社长的思念爱慕钦佩揉进诗中。
同时,她还发挥所长,俘获了一位编辑,出版了一本诗集。
社长招架不住了,自动离开新欢,又回到她的身边,比原来对她还要好。
33岁时,在社长的支助下,她开起了高级俱乐部,成了有名的交际花。
她很快赚得盆满钵满。有了钱,花起来也如流水一般。200万一枚的宝石,600万的粉红钻石,全都往身上招呼。
她还在家乡建了一栋“公主殿”别墅。
岁月催人老,不知不觉,她已徐娘半老,青春不再,就不断地整容美容。
她的花销越来越大,光每月花在小鲜肉身上的钱就有几千万日元。
51岁时,她破产了,欠债超过1亿日元。
本来,变卖房屋、珍珠首饰,债务也就还得差不多了。但由奢入俭难,过惯了奢靡生活,她已回头无岸了。
56岁时,她打起歪主意。把那些富人召集到自己的“公主殿”,以东芝和夏普代理人的身份,和他们签署伪造的借款合同。
她出的利息很高,年利率高达25%。股神巴菲特投资的平均年收益率才20%。在利益和她的魅力的驱使下,签署贷款合同的人趋之若鹜。
他们看到山边节子住别墅,开豪车,和上流社会的人来往频繁,这样的富婆,怎么会昧自己那点钱呢?
而且,在最初的一两个月,他们确实收到了高额的利息。但到第三个月,山边节子就离奇地从人间蒸发了,再也联系不上了。
她以同样的套路骗了120多人,3年时间,27亿日元收入囊中。
随着报案的人越来越多。她终于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不得已逃到国外。日本警察发出国际通缉令。
2015年,60岁的山边节子,逃到菲律宾。
虽是逃难,但包养小鲜肉的嗜好从未改变。她看上一位32岁的小青年,每月花费在他身上的钱就有180万日元。
在日本的相好不答应了,从日本跑到菲律宾,和新情敌干了一架。
一个60岁的女人,竟然让两位小青年为她争风吃醋,可见她的魅力之大。
到了泰国,她又包养了一位全身肌肉型的小帅哥。他问这位小帅哥要什么,小帅哥说,什么都不要。她很感动,以为遇到真爱,也不禁第一次动了真情。
她给小帅哥买了房子,送了两头牛。每月给的零花钱就达6—9万日元。
63岁时,她被日本警察引渡回国后,还满怀希望地认为,小帅哥会等她。还梦想着7年刑满获释后,要和小帅哥定居老挝,安度晚年。
殊不知,小帅哥早就公开表示,不会等她。他虽然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但知道她在装嫩。
其实,泰国男人,也是冲着她的钱来的。
可怜!这个骗了那么多男人的人,最终以为找到爱的归宿,竟也被骗了。
山边节子入狱后,不少的日本女人都很崇拜他。希望她在狱中能够写一本书,介绍自己的经验。
山边节子真值得崇拜吗?获刑7年,出狱后70岁,她还能故伎重演,再度开挂吗?还有人信他吗?过惯了挥金如土的生活,凄凉的晚景,她能忍受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别心存侥幸,骗术再高明,总有露马脚的时候。还是减少贪欲,崇尚节俭,踏踏实实靠劳动吃饭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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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日本63岁大妈:山边节子的“开挂”人生》(网易新闻)
人是杀死了,自己也坐牢了,但是欠的高额贷款和亲友的钱谁来还?最后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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