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名女子花316200元在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办完购车贷款开完发票的当天并没有提车,但就在她准备提车的前一天,一项购车新政出台了,让她损失了14000元。女子认为是4S店提前开票造成自己损失的,要求4S店补偿。经过协商,最终女子接受了4S店赠送礼品并退还部分保养费用的补偿方案。

王女士的女儿已经成年,而且马上要工作了,但她还是想给女儿过一个儿童节,准备买辆代步车当作礼物。
5月29日,王女士在湖州之星奔驰4S店看中了一辆白色奔驰C260L,她表示,自己当时想的是6月1日去提车付尾款,但是销售主管说月底了要做账冲业绩,让王女士先交钱,把发票也开了,并说不会对王女士造成什么影响。
于是王女士就同意了,当时就付了首付,签了合同,并在销售的建议下办了贷款,但是车子没有提走。随后销售人员给王女士开了相应的发票。发票上显示这辆车不含税的价格是279823.01元,增值税为36376.99元,价税合计316200元,但开票日期写的是5月30日。
王女士说,原本打算6月1日儿童节那天提车,结果前一天看到了一条消息,5月31日下午四点多的时候,看到朋友圈大家都在说买车购置税减半的事情。
确实,就在5月31日,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销售发票确定。
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看到这条消息,王女士认为,如果她6月1日提车交钱的话,发票也应该开的是6月1日,这样的话就能满足减半政策对于购车时间的要求,可以省下14000元左右,但是4S店让她提前付钱并开了发票,这是店方造成的,她要求4S店对自己的损失作出补偿。
该4S店的经理表示,车购税减半这项政策是突然之间出台的,店方事先也不知情,并不是4S店知而不告。该经理强调,王女士希望6月1日把车提走,因为涉及到贷款,根据流程,按揭必须要先开票才能放款,那么开票日期还是会早于6月1日,依然无法满足购置税减半的要求。
可是,王女士表示她有能力付全款,贷款也是在销售的建议下操作的。而经理认为销售只是提供建议,最终的付款方式也是王女士认可的,她也签字确认了,整个过程是王女士全程参并知晓的。
王女士认为,当时销售主管说这个发票开出来对她没有什么影响,但现在还是给她造成了影响,那这个承诺算不算呢?
而经理认为,大家都没想到之后会有这样的政策出台,基于当时的情况,那个承诺并不存在任何问题。他表示,公司愿意和王女士继续协商,提供部分关怀性的补偿。
最后,4S店给王女士赠送了礼品,并退还了部分保养费用,王女士接受了,女儿的这个六一礼物,也算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
不管怎么样,车购税减半政策的出台,对于今年下半年计划买车的人是一个不小的福音。至于本文中4S店称事先不知情还是故意不说,这就不得而知了。
#湖州头条#
时间轴(订车流水账):
4月付订金
5月6日转定
七月初销售告知本月店内会有12辆唐到店,配置却含糊其辞不愿明说。7.21销售通知到店填表做贷款资格审查,7月22日审核通过,当天下午交完剩余首付款后,签署贷款协议。7.23上午得到通知已放款,销售开始催提车。因工作繁忙,当天下午下班前抽空火速到办牌点随机选号把车牌号定了下来(交管12123很坑,海口牌不让在线自编号,花半天时间填写资料纯属浪费表情)。因天气不佳,选牌当日未得按销售要求办理交车仪式,故第二天再到店内配合四儿子店拍照宣传。
以上经历得到这样一种感受:买个比亚迪车感觉一直被销售牵着鼻子走,销售过程信息严重不对称,销售对回车之事销售总是很谨慎,轻易不松口,感觉总是掖着藏着,对待客户不够坦诚,比亚迪的4S店服务水平真的还有很大提升空间,至少在沟通技巧方面,没能让客户感受到“衣食父母”应有的待遇。说真的,要不是关注了dmi技术很长时间,确实感受到dmi系统的强大,自己说什么也不会忍受这样的销售服务。
说完不愉快的,还是要讲讲实车的优点。如之前已经提车的很多车友反馈的信息一致,对于这款车的优点,感受都是一样的。外形稳重、节油静谧、动力充沛,内饰也让人感到赏心悦目,既不激进也不保守,相对造车新势力科技感满满的内饰,唐dmi的内饰及操作面板,受众范围更广。造车新势力不可否认确实更具互联网思维,智能化程度更高,但他们忽略了一点:车子不仅仅是年轻人开的,对于一辆家庭用车,它必须保证多个年龄段的用户易于接受和读懂一辆车的操作逻辑,毕竟不是所有驾驶者都有同样的互联网思维水平,在受众范围这点上,我个人认为比亚迪做得挺好(不喜勿喷)。
对于车子的缺点,个人暂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非要说有缺点的话,与其他车友反映的情况也有一致:轮胎的静音性确实不大行,速度上了60,在不是特别细腻的公路上行驶,能听到较大的胎噪声。底盘驾驶体验确实也不如dmp稳重,但大部分行驶在路况较好的城市道路上,这点差异其实也比较少机会能感受到。
第一天用车,暂时体会就这么多,以后有更多新发现再与大家分享,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末了,附几张随手拍的图吧,拍照技术很烂,希望大家别介意[微笑]。
兄弟们,4s销售通知我过来办按揭,办完还要等银行放款,上保险临牌,几天才能提车,是这样吗[惊呆]
心里坝凉坝凉的[流泪]今天给银行打电话问贷款啥时候下,银行给的答复是#恒大# 的房子暂时没有得到上面的放款通知[大哭]
销售通知我车到了,让我明天去付首付,做新车激活,然后需要等5-7天,银行放款才能提车预约上牌,流程是这样的吗?
交了首付,忐忑不安等银行按揭放贷,信用卡是一个星期后就寄来收到了,但是还没有通知还款的信息。打电话去银行对方听着挺忙的随便问了一下说还没有放贷,等通知。征信没问题,收入证明是2倍,并且5成首付,哪哪都符合,应该很快的按理说。但是快一个月了,事情不落实下来就老是悬着不放心一样!
你们贷款的是多久下来呢?
江西南昌。黄女士订购了一辆总价160多万的保时捷。等了又等,终于接到通知可以来提车,可在半路上又被告知车被刮蹭了。车子还没看到就被刮了,黄女士要求换车或者退车。但销售经理却表示已完成交车手续,不满足退换车标准。
黄女士是异地购车,订车后就一直在等待提车和办手续。等到通知说可以提车,她非常开心,但在赶来的途中,又被临时告知,工作人员在挪车的时候不小心刮蹭到了。听到这个话,黄女士瞬间不知所措。
买了新车,总是兴奋和期待的,可还没到手的车留下了伤痕,这心里,难受得很。不过事情已经发生,也没有其他办法,就当自己白跑一趟,再换辆车就好了。但销售经理却表示车子已经放款完毕,交付完毕。达不到退换车的标准。
对于这样的说法,黄女士和丈夫坚决不认可。他们认为,交付完毕的说法绝对不准确,交付的前提是看到车子,签了字。结果他们车都没看到,就被告知已经交付,并且被刮蹭。他们无法接受。
这种理由确实荒唐,160万可不是小数目,花钱买的是新车,结果车还没到我手上,它就已经成了一个“事故车”了,换成谁都无法接受。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正常来讲,车子的刮蹭确实无法满足三包退换车标准。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这辆车由于没有完成交车过程,从法律上来说该车的所有权还不属于黄女士,而是店里的。该车已经有明显的瑕疵,黄女士有权拒绝接受。如果申请民事诉讼完全可以到达退换车的标准。#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有网友说:可以把车提到手,然后反手就告他们一赔三。
那这种情况达到一赔三的标准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可知,退一赔三消费者需要提供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证据,以下是相关条件:
1、消费者应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存在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2、骗取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
4、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5、有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证据。
以目前的情况,如果黄女士真的提了这辆车,是不符合一赔三标准的。因为对方已经提前告知。如果对方在黄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刮蹭车销售给黄女士,那就涉及欺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在这里也得提醒一下购买新车的车主,在提车时一定要检查好车子,尤其是漆面。另外,如果交完钱就抓紧时间把车提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南昌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