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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从银行拿回银行贷款(取得银行贷款要交什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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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企债务重组应防税收流失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和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混合重组方式)等五种方式。对银行来说,大多采取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这种方式,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而采取这种方式时,帐务处理与税法要求又存在一定的差异,税务稽查部门应注重纳税调整,以防税收流失。下面举例说明。

纳税从银行拿回银行贷款(取得银行贷款要交什么税)

例:华厦公司2019年12月31日与某工商银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将银行于2017年1月1日贷给该公司的三年期、年利率为9%、本金为5000000元的贷款进行债务重组,银行同意将贷款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利率降至6%,免除积欠的2019年利息450000元,本金减至4200000元,利息按年支付;同时规定,债务重组后的第一年起若有盈利,则利率恢复至9%,若无盈利,仍维持6%利率。根据上述资料,银行帐务处理如下:

(1)债务重组日

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本金+应计利息=5000000+450000=5450000(元)

将来应收金额=本金+应收利息=4200000+4200000*6%*3=4956000(元)

借: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 4956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494000  

贷:中长期贷款      5450000

(2)2020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若华源公司2020年度没有盈利,按6%计算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52000  

贷: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 252000

若华源公司2020年度有盈利,按9%计算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78000  

贷: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 252000   

  利息收入  126000

(3)2021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其会计分录与上年相同。

(4)2022年12月31日收回借款本金及其余利息时

若华源公司本年及前两个年度均无盈利,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452000 

 贷: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 4452000

若华源公司本年及前两个年度有盈利,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578000 

 贷: 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 4452000  

   利息收入       126000

从上述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在债务重组日,银行方面把将来应收利息计入“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帐户,在收到利息时直接冲抵该帐户。按债务重组协议的规定,如果对方企业重组后年度没有盈利,银行按6%利率收到的利息只能冲减“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帐户;如果对方企业重组后年度有盈利,银行按9%利率收取利息,将其中按6%利率计算的利息冲减“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帐户,将其中按3%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帐户。这样,银行可能在纳税申报时只按“利息收入”帐户记载的金额申报缴纳增值税,而对记入“中长期贷款-债务重组”帐户的利息收入很容易忽视申报,从而导致少缴增值税。

关健是这十万亿存款,都是贷款摇身一变而来的!!!怎么办???死结!!例如,恒大的2万亿债务,它贷的款没存在手里,而是通过各种方式变成了个人或单位的收入,或者税收上交了国家。许多人又把它存进了银行,就变或了存款。

即便是贷款也要纳税,我纳税我光荣!

出个主意,利用大数据可以极大打击利用杠杆的炒房者!

业内都知道,炒房者利用银行无法核实收入证明的漏洞,可以用贷款购多套房。(当然也不排除银行故意装作不知道的可能)。

现在完全可以利用大数据秋后算账。第一步,汇总同一身份证号下的银行房贷数据。

第二步,测算这些房贷所需要的收入总额。大家都知道,银行规定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一半。打个比方,如果月还款一万,那么他月收入至少二万。炒房者月还款额数量巨大,对应的名义上月收入应该也非常巨大。

第三步,拿着这些人名单与其个人纳税申报表核对。按银行贷款对应的收入,要求补税!!

让炒房者自己填自己挖的坑,釜底抽薪岂不妙哉?

——什么事就怕“认真”二字,就看“有关部门”敢不敢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