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的银行真的很缺德
不知道别人的收入
就让别人贷款

考虑过提前消费会有什么后果吗
都这个年代了,还有人在问“同事想用我的名义贷款,我可以帮这个忙吗”这种问题,身在银行信贷岗位的我,给你讲两个真实的例子。
我从事银行信贷岗位七八年的时间,刚接手的时候,翻了很多以前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尤其是2010年之前的老贷款,那时候各个环节都没那么正规,在后来的清收过程中,可谓是“每一笔不良贷款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案例一:
张三、李四是亲戚,俩人商量好以张三的名义去银行贷一笔款,俩人分着用,等贷款到期以后各还一部分就行了。于是张三作为借款人,李四又拉来几个朋友做担保人,贷款50万,张三用了10万,李四用了40万。
贷款到期以后,银行催收,李四做生意赔得干干净净,没能力还一分钱。张三找到银行辩解成自己就用了10万,其他的是李四用的。但是银行管你谁用多少,白纸黑字的合同在那放着,结果张三把家里所有的积蓄拿出来,也只凑了20万,最后还落了个失信人。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我也亲眼目睹了张三家里多么苦难,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都是当时“做好事”种下的果。
案例二:
王五、赵六关系不错,王五是在编公务员,赵六是做生意的。
赵六去银行想贷款100万,那个年代的银行都喜欢找公务员做担保,于是赵六很自然地找到了王五,再三说就是帮忙签个字,其他啥都不用管。王五觉着赵六生意做得挺大,没多想就签字了。
谁知道市场风云变幻,曾经的大玩家一下子变成了穷光蛋,赵六破产了。
银行找到担保人王五要求承担还款义务,但是一个工薪族去哪凑这100万!后来的结果是,王五因为这档事,失去了公务员的工作,至今以打零工为生。
可怜吧?委屈吧?但又有什么办法?
以上两个亲身经历的真实案例,想必不必再多说什么。
只想在此告诫所有“心太软”、“太善良”、“不懂拒绝”的“好人”们:
宁愿借给别人钱,绝不给人做担保,更不要冒名替别人背贷款!
否则将来哭的时候,忍着别出声,因为都是自己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