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贷款额度、条件,新版商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商丘头条#近日,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商丘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管委会确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下列限额规定:
(一)不得高于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80%;
(三)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二手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70%;
(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
(五)“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大于剩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