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
进行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主要收入和社会关系都在村庄,且收入水平不低于外出务工的中坚农民群体,是农村社会结构中的关键性力量。
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农村最大的变化是大量农民进城。农民进城造成了农民分化,这种分化对乡村社会及其治理有重要影响。

当前农民有两种十分不同的进城:一种进城是通过考大学或务工经商赚了钱,有稳定就业与收入来源,真正可以在城市买房安居的进城。这样的农民进城,可以全家进城,而不必为进城失败留下返乡的退路。他们因此进城去了,一般再很少与村庄发生联系。他们也可以说是村庄成员,因为他们是从村庄走出去的,且与村庄存在密切的社会联系,但他们主要的利益关系已经不在村庄,也与村庄渐行渐远。他们之前承包的土地因为30年不变,而仍然具有一定支配权,但他们一般不种,而是流转给亲朋邻里耕种。因为进城农民与村庄之间仍然存在联系,所以也可以算作村庄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
第二种农民进城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以获取务工收入,而家庭中年龄比较大的父母仍然留村务农,从而,农民家庭中有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务工和务农的两笔收入。这样一种农民进城只能是“半进城”,这个“半进城”有两层意义:一是家庭成员中只有部分成员进了城,还有部分成员没有进城;二是进城的农民也可能返乡。当然,进城农民在城市务工经商顺利,可以在城市安居时,他们也可能将留村务农的父母接到城市。
农村中存在的第三种结构性力量,就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城务工经商而是留村务农的年富力强的青壮年农民及其家庭。年富力强的一对夫妻可能因为父母年龄太大需要照料,或子女过于年幼,而无法进城务工经商。年富力强的年轻夫妻留村务农,只种自家承包的责任田,经营面积太小,所获收入太少,在农村难以体面生活,因此,他们最积极地将外出务工农户不再耕种的土地流转过来,达到适度规模经营,比如达到30~50亩的经营规模,从而,每年从农业中可以获得3~5万元的纯收入,又通过农村副业获得一定收入,加之农村生活成本低,他们就可以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同时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这样的以适度农业规模经营为主体,主要收入在村庄、社会关系在村庄,且收入水平不低于外出务工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农户,可以称为新时代的“中农”。从乡村治理的角度看,这个新生中农群体也是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所以也可以称之为中坚农民。
第四种农户是家庭中既缺少进城务工的年轻力壮劳动力,又缺少从承包地以外获取收入能力的农户,这样的农户,除耕种自家承包地以外,不再有其他比较重要的收入来源。这样的农民大多是老弱病残农户,是农村真正的弱势群体。
依据上述划分,当前中国一般农业地区主要有四种代表性的农户,分别是:进城户、半工半耕户、“中农户”、老弱病残户。四种农户在当前一般农业型地区的比重大致是,进城户占10%左右,半工半耕户占70%,“中农户”占10%,老弱病残户占10%。这种结构是按户来统计的,若按照在村庄的人来统计,则进城户就不应该计入,半工半耕户中,进城务工经商的年轻人也不应当计入。因此,村庄中就主要有两种人群:一是“中农户”,二是老弱病残户。老弱病残户包括了半工半耕户中留村务农的老年父母。此外,还有未成年的儿童。在这样一个留村的农户结构中,“中农户”的比重依然是10%,最多不过20%,老弱病残的农户要占到绝对多数。可以看到“中农户”在农村社会结构中的关键性位置。实际上,在当前农村人财物流出的背景下,正是“中农户”的存在及由此形成的“中农户+老弱病残户”的结构,保证了农村社会的基本秩序。
中坚农民的重要特征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农村、社会关系在农村、可以获得不低于进城务工经商的收入、又可以保持家庭生活的完整,他们不仅是村庄中说得起话办得成事的人,而且他们的利益与村庄关系极其密切,他们成为村庄公共品供给最积极的参与者,成为维护村庄秩序的最重要骨干,成为农村社会资本最关键的节点,成为村庄与外界联系的最方便中间人,成为村组干部最重要的后备人选或就是村组干部。
“中农户”的第一个重要功能是,在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中国农户承包土地中,已有大约28%的承包地发生了流转,其中大部分都流转到了“中农户”手中。“中农户”耕种土地,一定都是精耕细作,粮食亩产也通常高于一般农户,更是远远高于规模经营的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中农户”有着比较强的采用农业新技术的动力和能力,也往往会较多购买使用农机。“中农户”在采用新型农业技术以及使用轻简便农业技术时,对老人农业有带动作用,并且可以与老人农业形成互补。同时,“中农户”流入一般农户的耕地,只是短期流入,这样就不会影响进城失败农民的返乡,从而可以与进城农民形成土地功能上的互补。
“中农户”的第二个重要功能是维护农村社会基本秩序的能力。因为“中农户”的主要收入甚至唯一收入在农村,社会关系也在村庄,无论是在生产还是生活方面,“中农户”都有着强烈的维护农村生产生活基本秩序的愿望。他们最关心村庄公共品供给的状况,有强烈的需求,也有一定的能力。他们代表村民向上级表达公共品需求的偏好,监督在村庄实施的财政支农项目,提议村民共同解决灌溉“最后一公里”难题;同时,“中农户”还是村庄社会秩序维护者,是人情的主要参与者,是婚丧嫁娶等农村重要仪式活动的参与者乃至主持者,等等。
“中农户”还是村干部的主要备用人选。村干部一般都是农村中的精英,能说会道、年富力强、素质比较高。在农民工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之前,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村干部是不脱产的干部,家中也有承包地,也有农业收入,同时再加上当村干部的误工补贴,村干部家庭收入不低于一般农民家庭,这样,当村干部就可以比较体面,具有一点权威。但农民工开始大规模进城务工经商之后,一般农民家庭形成的“半工半耕”模式,因为有了城市务工收入,收入水平就比较高了。村干部因为当干部,无法进城务工经商,而村干部的误工补贴远低于进城务工经商的收入,这样一来,仅仅依靠务农收入和误工补贴,村干部家庭收入就远低于一般农民的收入,村干部因此成为村里的穷人,也就成为说不起话办不起事的人。因此,在不能离开村庄进城务工经商的前提下,村干部就必须在自己承包地以外获取其他收入,以达到村庄一般农户平均的收入水平。换句话说,只有村庄中的“中农户”才是村干部的适合人选。
归根到底,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具有无比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要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有序治理,就必须重视发挥中坚农民群体的关键性作用。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