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现在提倡并且追求男女平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妇女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尤其是在农村里面,对于那些出嫁的妇女,她们本来所拥有的一些土地的承包权和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就会受到一定的损害,相关的权益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不过最近这些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就是更大限度的保障农村出嫁女的合法权益。那么针对于出嫁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给农业户口提供的用于耕作从事生产土地的使用权,在第2轮土地承包期间内,如果已经获得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该项权利将会得到合法的保护。因为我们现阶段仍然处于第2轮土地承包期限内,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所有的农村妇女,只要在第1轮承包,或者在第2轮承包中已经获得了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管是否出嫁,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农村,他们依然享有该项权利。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只要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地没有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有的承包地。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出嫁之后,在婆家没有取得承包地的,而且户口仍然还留在娘家的话,那么原来娘家所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被发包方收回,仍然可以继续享有。现在各地农村都有一些拆迁征地的活动,如果涉及到出嫁妇女的承包地的经营权,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出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实际上还在原有的农村。同时出嫁女在出嫁之后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和宅基地等相关的权益。就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够拿到相应的征迁补偿。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如果没有享受到合法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相关部门投诉反馈,甚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出嫁女的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是提供给农民生活居住的一种建筑用地。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归农民合法申请之后获得的,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因此,宅基地是没有继承这种说法的,因为它不私人财产,不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不过我们国家目前对于农村宅基地采取的是地税房租的原则,宅基地上合法申请,并且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这个是可以继承的。所以现在大家所说的继承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实际上是继承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关于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因为这就牵扯到非农业户口或者是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子女对农村房屋继承权的相关规定。
对于出家女来说,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婆家,那么在原有的村集体就没有办法申请新的宅基地,也不能跟随父母享受原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要申请的话,只能在婆婆家和丈夫一起申请新的宅基地。
如果出嫁是独生子女,如果父母去世以后,不管户口是迁出去了还是没有迁出去,他们都可以享有房屋的继承权。不过如果户口没有迁出去的话,他们可以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和重建。如果说户口已经迁出去了,那么房屋的继承是有一定要求和限制的,不能对宅基地进行改扩建,房屋倒塌之后或者是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危房,无法再住人的话,那么村集体就有权收回宅基地。
而对于不是独生子女,有其他的兄弟的情况下,如果子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去,而且房屋属于祖宅的话,事实上他们是可以获得与其他兄弟相同的房屋继承权的。不过在计算财产和价值的时候,要剔除兄弟出资修建修缮的部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往往这一部分权益其实是最难保障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归兄弟所有。
当然了,对于农村出嫁女的土地以及宅基地权益的保障,归根结底要看两点,第1个就是她的户口是否还在原农村地区,第2点就是她是否在新居地获得了相应的土地和宅基地的权利。好了,今天的话题就到这里,如果您对农村出嫁女土地和宅基地相关权益方面有什么精彩的评论,欢迎在下面留言说一说您的观点。
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农村出嫁女有权继承娘家宅基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