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县局工会现将职工互助保障的相关知识整理汇总,以便帮助职工进一步了解职工互助保障相关知识。
一、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起主办,依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在职职工公益性、非盈利性互助互济活动,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职工医保的“二次报销”。
二、所有参保职工在保障期内因病住院、门诊慢特病或者意外致伤等均可申领互助金。

三、必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才可进行理赔。
四、互助金申请所需材料
1.基本住院医疗需提供以下资料:a、会员身份证、工会惠员卡复印件各一份;b、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和结算单原件各一份(加盖医院专用章);c、《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互助金申请报告书》一份。
2.重大疾病需提供以下资料:a、会员身份证、工会惠员卡复印件各一份;b、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手术记录等原件各一份(加盖医院专用章);c、《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互助金申请报告书》一份。
3.门诊慢特病需提供以下资料:a、会员身份证、工会惠员卡复印件各一份;b、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单和收费票据原件各一份(加盖医院专用章);c、《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互助金申请报告书》一份。
4.意外伤害需提供以下资料:a、会员身份证、工会惠员卡复印件各一份;b、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一份(加盖医院专用章)、检查报告单,意外身故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会员家属银行卡复印件和会员死亡证明各一份及其他相关评定材料等;c、《在职职工意外事故互助金申请报告书》一份。
5.理赔流程:符合互助金申请的会员将所需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盖章后按程序办理即可,办事处审核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互助金打入会员提供的惠员卡内(详情咨询理赔部 *** :0539-8772026)
保 障 内 容
保障活动名称
住院+重疾
团体意外伤害
互助保障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更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异地60%)领取住院医疗和门诊慢特病互助金。会员首次确诊30类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时,除可正常领取住院互助金外,还可以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10000元
会员因意外致伤致亡,按一定比例给付互助金,更高不超过6万元
年赔偿限额
无上限
6万元
赔付比例
临沂本地70%(异地60%)
年免赔额
无
观察期
30天(按时续保无观察期)
无
保期
1年
购买份数
每人限购买1份
每人最多购买4份
理赔次数
住院2次,门诊慢特病累计1次,重疾1次
无次数限制
备注
具体保障内容以实施细则为准,业务部咨询 *** :8772028
(图文:葛丽萍,审核:王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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