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上,“321”东航MU5735航班事故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确认,东方航空公司MU5735航班上人员已全部遇难。
痛心之余,我们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事故发生后不久,东航就启动了理赔工作,并且截至目前,有超过60家保险公司也发布声明,启动重大事故理赔应急机制,积极排查客户保单。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内外空难事故的赔偿情况,以及中外一些国家的空难理赔标准。
近几年,在东航MU5735航班之前,最引人瞩目的空难莫过于波音737MAX8飞机发生的两起坠机事故。
2018年10月29日,一架从雅加达飞往邦加勿里洞省槟港,载有18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印尼狮子航空公司波音737MAX8客机,在起飞13分钟后突然失联,随后被确认在西爪哇省加拉璜附近海域坠毁,客机上人员全部遇难。
2019年3月10日,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MAX8客机从埃塞首都亚的斯亚贝巴起飞,不久后在距首都约45公里的比绍夫图附近坠毁,机上149名乘客和8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
这两起空难事故,共造成346人遇难。
这两起事故发生后,美国司法部勒令波音支付超过25亿美元的罚款,其中包括用于赔偿遇难者家属的5亿美元赔偿基金,相当于每个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获得近145万美元的赔偿,折合人民币930万左右。
不过这两起事故相比发生在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赔偿额并不算多。
1988年12月22日,泛美航空公司的103班机,从德国法兰克福飞往美国底特律。但是在经过英国小镇洛克比上空的时候,飞机突然发生了炸弹爆炸,机上259人全部遇难。
而且飞机在坠落时还砸死了11名洛克比市民,总的遇难人数达到了270人,其中有189人是美国人。
美国在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后,最终查出,是2名利比亚人将炸弹放在了飞机上,幕后元凶则指向当时的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
据说卡扎菲之所以制造这次空难,是为了报复美国在1986年4月15号发动的黎波里和班加西的军事行动,这次行动导致了卡扎菲夫妇收养的一名小女孩丧生。
不过面对美国的指责,卡扎菲态度强硬,拒不承认。美国则将这次事故视为奇耻大辱,是对美国的直接挑衅,在发动军事威胁的同时,还在1992年通过联合国对利比亚实施了长达11年的制裁。
但是卡扎菲却依旧不肯妥协。
直到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快速推翻了萨达姆政权,这让卡扎菲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开始向美国服软,承认了为洛克比空难负责,并提出赔偿洛克比空难的遇难者。
为此利比亚前后拿出了27亿美元进行赔偿,如果按遇难人数算的话,差不多是一个人1000万美元。
这也让洛克比空难成为史上赔偿金额更高的一次空难。
不过虽然当年联合国取消了对利比亚的制裁,但是卡扎菲并没有得到美国的谅解。再加上卡扎菲自己太作,把联合国五常都得罪了个遍,于是在2011年3月,五常全票通过决议,同意对发生内战的利比亚实施军事干预,接着英法美出兵利比亚,推翻了卡扎菲政权,卡扎菲则最终死在反对派的枪口下。
而在2009年6月1日,法国航空447号班机,载有216名乘客以及12名机组人员,在巴西圣佩德罗和圣保罗岛屿附近坠毁,机上人员全数遇难。这是法国航空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空难,也是空客A330客机首次商业飞行空难。
事发后五天,巴西海军找到了飞机的大型残骸及两具尸体,但揭露空难原因的飞行纪录仪直到2011年5月才在大西洋海底被找到。
空难的最后调查报告,于2012年7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指出是由于飞机上的皮托管结冰致使飞机未能侦测到空速,自动驾驶自动关闭,而后驾驶员错误操作导致飞机失速,最后酿成空难。
事故发生后,每名遇难者家属获得了12.6万欧元的赔偿,在当时约合人民币120万元。在这次事故的遇难者中,还有9名中国公民,其中有一名中国人因为购买了人保寿险,因此获得了960万元的赔付,成为了中国保险史上赔付额更大的个人保险赔案。
还有在2007年5月5日,肯尼亚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37-800飞机在从喀麦隆起飞后坠毁,机上108名乘客和6名机组成员全部丧生。该机型和这次东航MU5735航班事故的机型是一样的,同属波音737NG系列。
这次事故遇难者中有5名中国公民,事后由波音公司及其保险公司赔付每位遇难中国公民约200万元人民币。
上面提到的这些事故赔偿总体还算顺利,但是韩国在一家运输机坠毁后,却就赔偿问题搞起了双标,长时间跟中国的遇难者家属扯皮。
在1999年4月15日下午16时左右,一架韩国大韩航空公司的巨型运输机从虹桥机场起飞后不久,突然钻出云层向地面俯冲下来,一头栽倒在上海闵行区莘西南路沁春园居民新村旁的一片建筑工地上,飞机粉碎性解体,3名韩国机组人员当场死亡。
这次事故还造成现场居民5人死亡、42人受伤、近千户居民房屋受损,这就是震惊中外的“4.15”大韩航空公司MD-11货机坠毁事件。
事发后,经过多天的交涉,6名重伤者每人分别获得13.5—25.5万元不等的赔偿。
但是对5名中国遇难者的赔偿问题,双方却迟迟难以达成一致。
韩方先是委托上海东方航空公司全权处理此事,而东方航空拟了个方案,认为按照1993年《国内航空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每位旅客可获赔7万元人民币,考虑到这次是国际之间的赔偿,7万元乘以3倍是21万元,21万元再乘以3倍是63万元,所以就得从63万元谈起。
结果方案报到韩国后,韩方却大为不满,认为如果按中国的法律赔,中国公民顶多也就能拿10万元,于是就撤销了东方航空的 *** 资格,另外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
当时大韩公司副总裁还亲临上海参与谈判,以7万元人民币起价,最后谈到30万时却怎么也不肯再提高赔偿额。
在经过第二轮谈判后,赔偿额增加到了52.5万元。其中一名遇难者的家属同意了,当场签下合同。
而另外4位遇难者的家属,在经过讨论后一致决定还是不能接受此方案。在过去,也曾有别国飞机坠毁在韩国境内,造成韩国人丧生,而每个大人约获赔360万元人民币,每位小孩约获赔260万元人民币。并且按照韩国法律,这次事故中丧生的3名韩国机组人员大概可以获得60—100万美元的赔偿,所以中方家属认为,韩方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带有歧视性的。
可是大韩公司的人却是非常的傲慢,表态一分钱也不会再加,接下去只有打官司。并且威胁,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将撤回52.5万元的承诺,而让法院按中国法律判,顶多只能判10万元,所以到时候中国遇难者家属也别后悔。
但是,中国人从来不怕威胁!4位遇难者的家属经再次讨论后表示,要坚决打这场官司,他们还向律师写下承诺,无论官司输赢,判决结果是高于52.5万元或低于52.5万元,都不会怪罪于律师。
在诉讼其间,由于死者尸体一直未火化,中方律师还请求法院判定韩方先支付每位家属30万元,用于火化尸体处理善后等事。可韩方却不同意,也不肯出具“死亡原因是由于韩方飞机造成的”确认书。直到1999年7月20日,法院裁定韩方先支付每位原告5万元人民币,随后韩方又迫于舆论压力,出具了“死亡原因是由韩国飞机造成的”确认书。
直在2001年4月,法院最终下达了判决书,4名中国遇难者家属分别获得了88—111万的赔偿。
从前面这些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由于每个国家对于空难赔偿都有不同的标准,遇难者获得的赔偿额也各不相同。
像美国,一般是按照遇难者余生价值来计算赔偿额。比如假设遇难公民能活到80岁,但遇难时年纪为40岁,那么就按照40年的年限来赔偿,主要根据收入及纳税等条件来确定。因此,不同遇难者得到的赔偿额很可能会相差很悬殊。
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航空公司出现了严重的失职,则会遵循惩罚性赔偿原则,即超出甚至远远超出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防止以后发生同样的失职和错误。
而日本对赔偿金额的计算一般会综合考虑受害者的受害程度、年龄、职业及正常收入情况、受害者家庭负担、未来发展潜力等诸多因素。因此,一个10岁儿童获得的赔偿可能会高于一个作为家庭支柱的成年人。
除了不同国家赔偿标准不同之外,国际运输中发生的空难则一般遵循《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作为赔偿标准。
那么中国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飞机失事后,受伤乘客或空遇难者家属可获得以下赔偿:一是承运人,即航空公司所承担的赔偿;二是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
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所需承担的赔偿部分,根据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3条,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二是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三是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
但是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因为飞机失事,机上乘客遭受人身损害,需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如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导致乘客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作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如果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可以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所以说,如今这40万的赔偿限额基本已经在实践中被抛弃,航空公司最终公布的赔偿金往往都不止法定的40万元。
第二部分就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部分。如果旅客自愿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据此得到的赔付金额,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于航空旅客人身意外险,其保障期间是从被保险人踏上飞机的舱门至抵达目的地下飞机走出舱门为止,其主要保障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因为飞机出现意外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旅客不论年龄,均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一般为20元,保额20万元,同一名投保人可以购买10份,所以更高保险金额可达200万元,保障的时间是从意外发生之日起180天之内。
除了航空意外伤害险外,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还包括乘客自身投保的意外险、意外医疗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包括意外身故、伤残责任的险种。
比如发生在2010年的伊春空难,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估计总赔付约为1487万元。其中,15人投保了航空意外伤害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还有16人投保了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20万元。
而当年的伊春空难,每名遇难者最终平均获得了96万元的赔付。
所以我们相信,这次东航MU5735航班事故的每名遇难者,也会依法获得合理的赔付。当然正所谓人命关天,任何赔偿都只能作为一种经济上的补偿,我们也由衷希望这次事故的原因能够早日水落石出,这样的意外悲剧永远不会再发生。
好啦,那么今天就聊到这里,我们下期不见不散,祝福大家。
东航去韩国的空难 韩国报道东航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