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我们刷朋友圈经常会看到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的转发,也有朋友问我怎么看?在此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首先说明一点这个文件颁布无疑是进步,让原来失信人员再次回归正常社会体系成为可能,记住是“成为可能“,这里有些朋友会有疑问,不是23年5月1号开始实施吗?对,是23年5月1号实施
二:
但你仔细看一下标题,这里颁布的是办法,不是条例,办法和条例在作用与分量有很大的区别,简单一点来说,办法具有指导意义不具有法律效力,条例是才具有法律效力,这相当于是给银行与其他机构放宽准入门槛,但具体怎么执行还是要看执行主体怎么规定了
三:
对此,我个人的结论是,未来原失信人员在解除失信纠纷之后可以会慢慢融入社会体系,但这个需要时间不是短期可以实现
最后说一下大家最可能关心的问题:是否结清之后就可以正常贷款?我认为可能性不大,原来的失信行为依然会是各大银行重点参考依据(后期各大银行的审核政策会有所不同)因此,这一点大家千万不要大意,不要以为结清了就万事大吉,守护良好信用不容忽视
失信人员还完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失信人消除多久才能恢复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