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被法院冻结合法吗#
摘要
执行实践中,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卡资金,以及被执行人人身损害赔偿款事件时常发生,且还强制划拨。法院执行行为是否合法,不同利益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结论。抵销权依法行使、执行措施法定是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则,作者特作此文,供公众参考。

社会卡能不能冻结?
关键词 债务抵销 执行措施法定
法院强制执行受到实体法的规制
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资金,通常的做法是予以冻结,然后划拨,解决了执行问题。事实上,法院强制执行还受到实体法上的约束,即债务抵销规则的影响,简单的执行尽管能够提高执行效率。但是,作者认为,依债务的性质不能抵销,法院强制执行是违法的行为。
例如,甲欠乙100万元,并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并进入了执行程序,甲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甲因不能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甲走出拘留所后发生了交通事故,甲,或甲的近亲属通过诉讼获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100万元,人民法院能不能划拨执行呢?债务抵销的构成要件同样约束了法院的执行。双方债务非依其性质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是债务抵销的构成要件之一,就上述例子而言,甲未死亡,获得伤残赔偿金100万元,甲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法院倘若强制执行甲,甲可能没有生活来源而死亡;甲已死亡,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并不是甲,法院也不能执行。法律规定不得抵销者,应依其规定,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对方债务已届履行期也是债务抵销的另一个要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由此可以看出,社保卡的个人账户资金为期权。该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不仅约束持卡人,也约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更约束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
债务抵销的要件
执行措施法定
所谓的执行措施法定,其含义是执行的 *** 和手段,以及执行范围等由法律明确规定,执行人员不能另外“创新”。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根据不同的执行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措施,其中,对财产的执行措施规定了四种措施,涉及社保卡资金的冻结有两项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不属于金融资产,法院冻结非金融资产违法。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可以评价为金融机构,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社会保障机构之一,人民法院向社会保障机构发出发出协助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有权拒绝。
其二,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并不是被执行人的收入,而是履行社会义务的支出。被执行人的收入,主要是指被执行人的个人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及各种有价证券等,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部分,不能提前支出意味着,国家相关部门审慎经营基金,确保基金增值。
依法执行包括执行措施法定
冻结社会卡的题外话
在执行实践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明知不是金融机构,但其工作人员却不敢拒绝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其原因是,法律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规定了罚款与拘留。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执行行为难以得到救济,可能是我国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例如,被执行人将个人财产无偿 *** ,执行部门难以执行;再如,执行被执行人社保卡明显是违法行为,执行部门却能执行。司法裁判强调的是判断权,而执行强调的依法执行的执行力,裁决与执行并不是同一性质的司法权,倘若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救济途径可能能够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破解法院执行难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