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军士的退役安置,新政策旧政策还有一些地方的配套政策,有必须落实的也有因地施策的,大家到了转身的时间节点都比较关注,准备做一个系列解读。
首先是安置方式,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这里涉及面比较广的还是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自主就业就是1次性发放退意金。
其次是安置地。先讲普遍性的4条,①安排工作、自主就业、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一般可以到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入伍时是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安置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②服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到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③可以到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安置,这里的城市如果是中等以上城市安置,应当结婚满2年;如果易地安置到超大城市,还应当符合其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

中等城市135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
对于每个个体来说,都有不同的情况,比如前几天就有人问关于落实重庆的问题。他是四川的,老婆是重庆主城区外的户籍,想落户到主城区自己条件能不能符合,要不要求户口满2年以上呢?是否要婚前户口落地呢?是否要结婚满2年呢?不符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最后联系咨询了目前只要是结婚满2年,主城区有房子或者配偶户籍在主城区仍一条件就可以。但是长沙就要求婚前户口落地。
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中级军士 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什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