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是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为了清楚被保人的身体状况,以列举式问题询问被保人身体健康状况的问答式答卷。
健康告知问卷,多以“是”,“否”作答,部分问题需要做例举说明。

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把握一个原则,如实作答,以及有限告知就可以了。
目前,我国保险法要求健康告知为有限告知:
*问什么回答什么
包含:问的内容和问的时间
如:近两年是否因手术有过住院情况?
如果此情况是在三年前发生的,那么回答“否”就可以了,
因为,问的时间限定在“两年内”,两年内没有发生的,就如实填写“否”,其他无需过多描述。
*既往症的描述
既往症:即在投保前已经被医生确诊患有的疾病。
对于既往症的询问,始终遵循之一点原则,没有问到的病症,一律回答“否”
如,过去是否曾经患有脑膜炎,脑中风,脑梗赛,等脑血管疾病?
有,应该填有,
但假若只患有肺部疾病,而没有问卷描述的脑血管疾病,就应该填写“否”
健康告知不实,多发生于对既往症的隐瞒不报。
胤达曾经问过一些委托人,“为何不如实告知呢?”
要不是没有认真阅读问卷
就是担心核保不通过
胤达要说的是,不如实做健康告知,就算侥幸核保通过,万一发生理赔,也会遭到拒赔:
*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如果产生理赔,大概率拒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承保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同时,“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有既往症需要如实填写,但万一被拒保怎么办?
或多或少有些体况的朋友目前占多数,被拒赔的情况也肯定会发生,尤其是审核严格的医疗险和重疾险,
这时,经纪人比起 *** 人,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智能核保:
先通过线上核保功能,确定该既往症能否投保和投保方向
*多家保险公司投保:
联系能够对口的保险公司进行线下投保,包括与核保专员的情况说明,病情汇报,资料审阅等
目的只有一个,尽更大努力让被保人标体承保,或者加费承保。
之前的健康告知不实,有补救措施吗?
有,可以向保险公司递交情况说明,写清楚健康告知不实原因,可以讲因疏忽大意没留意提问详情,要求重新补做一份。
补做健康告知的后果,有四:
*维持原来核保结论,合同继续有效
*加费承保,保障一样,但需要提高每年的保费
*除外承保:即注明告知的既往症不保
*拒保:保障失效,退回已交保费。
等合同满两年后,再“如实告知”,到那时,0保险公司就不能拒保了?
想得美!
为了堵截这个漏洞,保障保险公司合法权益,体现保险的公平原则,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做出了专门解释,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需要退还保费“
简单说就是:
*故意不如实告知,保司拒赔且没收管理费
*因过失不如实告知,保司拒赔但需返还保费
这就是”两年不可抗力条款“
保险公司如何判断”故意“还是”过失“?
从操作上很难分辨。
如果主动要求补充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不会判断”故意“
但假如有确凿证据,保司一定会认定为”故意“,到这种情况,不但得不到保障,钱还会白交。
胤达建议,填写健康告知时,更好翻看最近的病历,必要时,可以到医院要求调阅相关病历。
做好健康告知,买的保险才是真的保险。
我是胤达,一位国有银行从业经验超15年+的保险经纪人,
助您买对保险,让保险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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