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张照片拍摄于七十年代,32岁的汤兰英在公审大会上接受审判及被处以死刑的场景。

汤兰英在马塘镇过着奢靡生活,当地人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个时代,中国老百姓普遍过节俭的生活。但汤兰英一家却早已过上了“小康”生活。
老百姓餐桌上很难见到的山珍海味,在汤兰英家却是很常见,人们上下班从汤家门囗经过时,很远就可以闻到鱼、肉香味,她家中从不缺水果,而且都是整篮子买。穿衣打扮上,汤家老少都十分讲究,毛呢面料取代粗布面料。她家不大的房子里应有尽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各式手表。汤兰英还经常去名胜古迹游山玩水。
这在当时老百姓一分钱都要掰两半花,对汤兰英既羡慕又疑惑。大家拿的工资差不多,她家为何过如此奢侈生活?
原来,汤兰英1965年到马塘信用社工作后,到1975年的10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不择手段,先后贪污4万5千余元。她将贪污的钱一部分拿出来贿赂一些官员充当保护伞,使得有的领导知道汤兰英有问题却不揭发,甚至还暗中保护,使得每次查账都草草了事,汤兰英顺利过关。
然而天网恢恢,正当汤兰英以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时,有人举报了她。
银行工作人员连夜对马塘信用社进行突击审查,查出汤兰英贪污4.5万元大案。汤兰英贪污数额之巨,影响之大,轰动全国。
1977年,汤兰英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听到这一判决,汤兰英瘫倒在地,随后上诉,但二审很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当时二审宣判大会在学校操场举行,观者如潮,会场上人山人海。汤兰英被五花大绑,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可以看到汤兰英流下了后悔的眼泪。宣判大会后,汤兰英立即被押赴刑场,就地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