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内部正在孵化一款信用支付产品“分付”(暂定产品名称)。继蚂蚁花呗、京东白条之后,“分付”代表腾讯系重新点燃了信用支付的战火。
横竖都是2 我是小2我怕谁

置顶征文,有请友友们支持下,三句话不离本行。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大丈夫挺天立地,小女子(抬高自己了,此处用老太太更合适)也绝不含糊。说说我这姓吧,“井”也不多见,不过我们村可是真不少。
今天TC系统升级,早早地来到了单位,守时是做人最基本的信誉。要求9点前把记账员登录及指定报表这两项的截屏打包,传到上级XF的腾讯通,用以表明确实登录验证版本了。
顺利完成升级后,原地待命,不能提前回家。9点15分,上级领导一声令下“可以下班了”大家齐刷刷的回复“收到”。
我这个贪玩的家伙,计划等会再回家,先告诉老公一声。我说“跟他一起买菜去,咱2去”,说我真2,2就2吧,春风吹,战鼓擂,我是小2我怕谁?
顺祝小年快乐!
腊月二十三,
糖瓜祭灶神,
祈愿祥长驻,
笑口喜迎春。
#天南地北大拜年#
#2023新春庙会#
饶毅拔剑,刺向科技奖项,能扎出多少水分?9月14日14:40,饶毅发表了一篇令很多人寝食难安的文章,题目是《决定奖励质量的根本:是为建立奖的声誉,还是为消耗奖的经费》。
这篇文章的题目太长,我认为翻译成大白话的意思是“发奖不能只是分猪肉,你一块儿,我一块儿,分完了事。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奖项的声誉”。你认为我翻译的准确吗?
我认为他整篇文章有四个关键词:痼疾、经历、奖项、措施,咱们一个一个来看。
①痼疾
文章开头,饶毅一句废话都没讲,直指问题核心“30年以来,中国各种科技项目的获奖情况和经费去向,很多都失去了信誉”。他还说:“体制内各种评奖,也是与科技和学术有关的利益竞争,而不能看成纯粹的荣誉。”这两句话说得都挺重,他算是危言耸听吗?且看他怎么解释。
饶毅认为,抛开评审当中的贿赂和交易不谈,单就是在评审之前各种打招呼,就已经足够普遍了。在他的眼里,“打招呼”纯粹是颠倒黑白的一种文化。
他觉得那些主动去打招呼的参选者,发自内心地认为评委并不是以学术为标准,认为“打招呼”是可以影响评奖结果的;不去主动“打招呼”的参选者呢,有的是没有办法跟评委建立联系,有的则是发自内心地尊重评委,认为评奖的结果不会因为“打招呼”而有所改变。
依我看,那些真正尊重评委,不认为评奖结果会因为“打招呼”而有所改变的人,本身就是值得被尊重的。但我同时认为,真正能够坚持原则,即便有办法“打招呼”,也选择不打的人,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应该不会太高。
②经历
饶毅应该会因为一部分年轻人的思想倾向而感到痛心吧?这些年轻人的统一认知是“有办法打招呼,是一种本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从饶毅的性格来分析,应该很少有人会自找没趣儿,去跟他“打招呼”吧?别说,答案真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饶毅自己说了:“我收到的招呼偏少,但不是0。”
饶毅说话是直爽的,有时是不加任何修饰的,所以他才会让人带话给某些在美国留学的学生:“留在美国比回中国更好,让美国养着他,省得浪费中国的钱。”
③奖项
饶毅在文章中提到了三项大奖。一是2016年开始的未来科学奖,饶毅把它定义为“无年龄限制的最具有质量和声誉的科学大奖”;二是2018年开始的科学探索奖,饶毅把他定义为“针对45岁以下年轻科技人才的最具质量和声誉的奖项”;三是将于2023年开始颁发的新基石奖,饶毅认为它将是55岁以下科学家最佳的经费支持。
这三项大奖是具有共同特点的:一是非官方,未来科学大奖的奖金,来自不少投资界大咖和互联网大佬,包括李彦宏,马化腾,沈南鹏,丁磊,徐小平。科学探索奖由腾讯基金会出资。新基石奖由腾讯公司出资。
二是高奖金,未来科学大奖每个单项的获奖者平分100万美金;科学探索奖的每位获奖者将在五年内获得300万元;新基石奖的获奖者将在五年内,每年获得300到500万元。
三是独立评选,虽然这三个奖项获得了众多资本和企业界大佬的支持,但这些支持都仅限于资金层面,这些奖项都是由科学家主导并进行独立评选的。
④措施
既然说到了评奖的独立性,自然就要提到评委的操守。饶毅认为,虽然是给获奖人发奖,但这其实也是对评奖人的考验。如果一个奖项长期被认为公正公平,其实是对颁奖机构,对评委们的精神奖励。
所以饶毅支持从最开始就对“打招呼”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谁来“打招呼”,谁就被淘汰出局,一票否决,让学术研究回归初心和本质。归根结底,这有利于中国的科学风气。
饶毅所说的很多话,集中在精神层面,我不得不说的是,想要让科技界、教育界风清气正,只依靠评委的道德水准肯定是不够的,只有建立系统且完善的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规范,才能落到实处。
饶毅并没有提到写作这篇文章的原因。看完文章后,我的内心倒是产生了些许不安:是饶毅接到了“招呼”吗?是饶毅得知了某些评委被“招呼”吗?是饶毅听闻某些人在四处“打招呼”吗?
你认为饶毅的这篇文章算不算掷地有声?你认为咱们的评奖有时候是不是沦为了“分猪肉”?你认为现在的学术天空是一片清朗吗?来评论区高谈阔论吧,
更多教育观点,请关注@缪老师妙笔生花
#2022开学季# #头号周刊#
【“网络黑公关”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专家呼吁:扫除网络黑恶势力】近日,一段关于抹黑美团及其CEO王兴的价目表在网络中传播,并引发公众热议。价目表显示:“标题涉及王兴的‘黑稿’,每篇收费200元;转发稿件,每篇收费50元;标题含有美团的文章,每篇收费20元。”梳理发现,近年来遭遇“网络黑公关”攻击的企业并非只有美团,腾讯、阿里巴巴、伊利、万达、360、拼多多等企业均披露过遭遇“网络黑公关”的相关情况。
多位法学专家指出,“网络黑公关”行为已成为网络社会的一个毒瘤,涉嫌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应对其予以坚决打击。研讨会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
“网络黑公关”也称“网络黑社会”“网络打手”“发帖水军”,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按照客户指令,密集发帖,诋毁竞争对手,左右舆论,并最终达到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目的。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从事“网络黑公关”违法行为的人群从零散个体逐渐形成庞大的地下产业链。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刑检一部检察官陈磊是“网络黑公关”案件查办参与者。陈磊向记者介绍说,2017年2月,盐城警方发现“网络水军”成员周某频繁通过小网站发布负面信息,再联系大网站跟进炒作,大量进行恶意有偿发帖及有偿删帖。
经过4个月调查取证,周某等3人被抓获,盐城警方进而查明该案幕后涉及北京一家“公关公司”。而这家“公关公司”又受雇于一家企业,负责替这家企业组织网络“水军”发布内容。目前该案已被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至大丰区人民法院。
作为前述事件的受害者,美团安全事务部负责人公开表示,这种“网络黑公关”行为不但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而且危害网络秩序。
去年,一篇题为《教育专家诤言无昧:腾讯、共青团为何一再为网游洗白?》的文章在网上被广泛转载。这一看起来“言之凿凿”“理直气壮”的稿件,却夹杂了一个不和谐的因素暴露了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在这篇已发布稿件中,赫然出现了一段奇怪的话,是一句用括号标注的编辑意见:“这一段去掉吧。因为王锋的确说的是很有道理的……不然会让文章变成为黑而黑。”
经警方立案调查发现,原来这段话是萌媒(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章某、任某受人指使,在利益驱使下对这篇网络文章编辑加工,并散播推广而留下的痕迹,目的是为了通过网络“水军”恶意炒作诋毁腾讯和共青团中央。
“‘网络黑公关’行为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干扰破坏网络环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已成为网络社会的毒瘤。”陈磊说。
危害巨大的“网络黑公关”现象,为何会频频出现?多位参加上述研讨会的专家认为,网络黑恶势力犯罪因其犯罪成本低、传播范围广、犯罪手段隐蔽性高和电子证据取证难等特点,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以取证难为例,我们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取证时,发现他们在‘黑稿’首发时往往会选择境外媒体网站,然后再推动境内媒体转载,在实现目的后即删除境外媒体网站的首发文章。”陈磊坦言这对取证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这些难点的存在,都使得网络黑恶势力以其独有的弱关联、软暴力、多样态等特点滋扰特定个体,劫持公众舆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陈磊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刘徐州看来,某种意义上,“网络黑公关”是对话语权的非法代理。“‘网络黑公关’代表着社会上某一些利益集团或个人,并为他们争夺话语权。甚至有时候能量非常巨大,他们介入到观点竞争、利益博弈和思想斗争中,形成独立于主流认同之外的话语权机制。而‘网络黑公关’并没得到现行主管机构的授权,缺少必然的合法性,对话语权强行分配和占有缺少正当性。”
互联网非法外之地
斩断背后罪恶之源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中央已经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体现出扫黑除恶的决心。
2019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要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以网络空间、新兴领域为重点,穷追猛打、重拳出击,尽快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涉黑之财。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第2条已明确将“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
此外,有法学界人士建议,还要斩断“网络黑公关”背后真正的罪恶之源。“始作俑者其实还是那些为实现自身目的,给‘网络黑公关’团伙提供资金的‘幕后金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应该从网络黑恶势力的样态、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的生态、国家治理犯罪的心态等‘三态’深入研究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及其法律规制。”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黄河说。(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