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头条# #头条创作挑战赛# 过年了,老张值办年货,带着银行卡去自助取款机取钱,当他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后,按5000的金额,自助取款机显示,余额不足,老张连续输了3次,都显示余额不足,他查看余额,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卡里明明有2万多,显示余额还有30多元。
老张纳闷至极,我的钱呢?我的钱不翼而飞了吗?这可是刚刚打工挣的2万元。他心急火燎的找到银行大堂经理,一查,钱被法院提走了。

此时老张如梦初醒,想起三年前的一场官司。
2016年他给邻居在农村信用社(现为农商银行)担保过贷款,是连带责任担保,邻居逾期,被信用社告上法院。邻居和老张及另一担保人败诉,邻居给老张保证说,你俩放心,我把钱还上。
从此老张把心放在了肚里,三年过去,信用社也没找过他。谁知现在辛苦打工挣的二万元被法院转走。他打电话给贷款的邻居,邻居的手机已停机。
老张给邻居担保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提走老张的二万元有法可依,合理合法。老张是哑巴吃黄连,有苦也难言。
在此告诫人们,担保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千万不能轻易给别人担保,老张的教训很深刻。希望大家多学点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