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生活网

我替人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可以委托别人拿吗)

网络整理 贷款资讯

保姆余砾被一个叫赵波的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借他的二十万。余砾根本不认识赵波,她仔细回忆,三个月前,她在前雇主吴琴借款合同上签字做担保人,难道是这签字惹的祸?

余砾出身贫困,从小酷爱读书。初中毕业,即便成绩优秀,也不得不辍学打工。

我替人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合同可以委托别人拿吗)

婚后,余砾和丈夫一起到大城市打工,通过自己的努力,余砾在一线城市做保姆,踏实贴心的服务,让她成为金牌保姆。

她应聘到单亲妈妈吴琴家里做保姆。吴琴给她开出的条件挺优厚,试用期四千,转正八千。

余砾不仅把孩子照顾得很好,把吴琴的生活也打理地井井有条,两人相处不错。看吴琴的住房和生活,每月开支不小,吴琴从没提过孩子爸爸。

两个月过去,吴琴急匆匆回家,拿给余砾一份借款合同,说:余姐,你快帮我签了,晚了就来不及了!

吴琴说朋友搞了个内部购房价,是市场价的一半,必须今天交二十万首付款,她手头现金不够,找了个叫赵波的朋友借了二十万,下个月理财到期就还他。

赵波写了借款合同,要吴琴找个担保人。

余砾有些为难,她的犹豫让吴琴很不快,你看看我住的房子,我会还不起这区区二十万?你下个月工资就是八千啊,对了,你还没过试用期呢!

余砾忙安抚:你先喝碗银耳汤,休息一下,我一会给你签。

吴琴喝完汤,歪在沙发上打了个盹,余砾拿着签好的合同递给她。

吴琴一看名字是签了,不过背面还写了四行字:惜可情当失,字形近来拈,起即祸逼急,戏儿非名签。

吴琴不明白,余砾说自己好久没写字,在背面练练。吴琴埋怨她不该在合同上签字,好在是背面算了!

一个月后,余砾该转正了,吴琴却说她要去外地工作,让她收拾东西,明天就离开。余砾有种被耍的感觉。

余砾又换了个雇主张姐,二胎宝宝刚刚半岁。新的工作让余砾几乎忘了吴琴,可这天她却接到传票。

余砾觉得很冤枉。法庭上,吴琴却没到。赵波说当时借款给吴琴买房,到期后吴琴却消失了,他只好告上法庭,要求余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赵波出示了借款合同,余砾却不慌不忙地说:我叫余砾,合同上的签名是佘烁。

法官拿过合同仔细一看,签的确实是佘烁。法官问赵波:你没仔细看吗?你没看清楚怎么就把钱借出去了?

赵波傻眼了:你竟然签假名字,你就是骗子!

余砾说名字确实是她签的,但她当时是不得已,不信念念合同背后的字。

法官拿过合同,念了一遍背面的顺口溜,可是根本不通顺。

余砾说得倒着读:签名非儿戏,急逼祸即起,字形近来拈,失当情可惜。

这么一读,当初是迫于无奈,才把余砾签成佘烁。

法官不禁赞叹余砾的聪明,出于慎重,法官没有轻易判决。

忐忑的余砾回到张姐家,讲了事件经过,张姐很同情她,想起有个同学是律师,找同学帮忙。

律师听后,提出有蹊跷,赵波跟余砾没见过,他怎么知道她的名字和信息?他怎么不去告合同上的佘烁呢?

通过律师分析,余砾推测当初吴琴突然辞退她,应该是和赵波串通好,余砾去过吴琴家,已人去楼空。

余砾陪张姐带孩子打疫苗,突然想起吴琴的孩子也要定期打疫苗,社区医院应该有登记。余砾找到社区医院,真的查到吴琴的新地址,就在北京。

余砾把吴琴的地址提供给法院,满心期待第二次开庭。没想到赵波却提出撤诉。

余砾很失望,她请求法院不要撤诉,她要和吴琴说个明白。

余砾期待再次开庭,却被通知又开不了庭了,吴琴举报赵波是骗子,骗了她感情和钱,案件一并移交公安机关。

原来吴琴是个导游,傍上已婚富商,做了富商情人,租住在高档小区。吴琴怀孕后,富商许诺买房买车。

吴琴憧憬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可孩子还未出生,富商就因行贿入狱,她一下没了经济来源。

吴琴发愁时,看到以前带团的游客赵波,经常在朋友圈发布高息理财的消息,吴琴很感兴趣,两人联系越来越多。

赵波其实就是放高利贷的,吴琴把自己仅剩的几十万拿出来让赵波贷出去,眼巴巴等着每月的利息。

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侣,整天谋划怎样借到更多的钱。没多久,赵波告诉吴琴,借钱的人都跑路了,她的钱要不回来了。

吴琴傻眼了,现在连本都没有了。一筹莫展时,赵波给她出了个主意。

赵波给吴琴签了两份借款合同,让她拿给余砾和另一个朋友签名做担保,之后吴琴消失,再由赵波分别起诉余砾和另一个朋友。

一切按计划进行,另一个案子,赵波已成功拿到担保人的二十万。余砾这边,两人没想到余砾这么难缠。

余砾不依不饶,非要弄清真相。吴琴和赵波互相埋怨,吴琴发现自己竟成了老赖,坐不了飞机。这对当导游的她简直要命。

吴琴让赵波把二十万拿出来交给法院,她要消除老赖的记录。赵波支支吾吾说钱没了,再三追问,吴琴才知道赵波在老家有妻有子,他把钱寄回家买房了。

吴琴气急败坏,赵波骗自己单身,还骗了她的钱,吴琴气愤地举报赵波放高利贷。

两人做着发财梦的人终于清醒,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

余砾用自己的聪明揭穿了两人的骗局,保护了自己,也帮了其他受害者。

签名要慎重,不要轻易替人签字担保。

“这280多万欠款我来还”朋友请求好友老汉给他担保,借债后跑路,75岁老汉拄着拐杖种柑橘还债200多万。朋友收到欠款痛苦:“你这样替人还债,我替你心疼”

浙江宁波的一位老汉叫做冯宗孝,今年已75岁了。2012年他的一位生意朋友资金链断了,苦苦哀求下,老汉帮朋友担保了400多万。2015年底该朋友还了一半债务以后就了无音讯了,最后留给老汉280多万的债务。

朋友的背叛,债务累累没有把老汉打倒,他说:“这280万欠款我来还”,于是老汉打算把家里的80多亩地全部种植柑橘,由于出过车祸,老汉的腿只能用拐杖下地。

为了能尽快还债,老汉和老伴省吃俭用,一年消费不超过3000元。老汉说:“能省一点是一点,我实在等不及了,我要在有生之年将债务还清。”

2020年当老汉拿着30万还给当年借给他钱的朋友时,朋友抱着他泪流满面:“你这样替人还债,我替你心疼”。

对于老汉的做法,真令人敬佩又心疼。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借款人跑路,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债务人跑路的,担保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提醒所有网友:没有特殊情况,千万不要给任何人担保,担保风险大,切勿尝试!!!

上周,我签了一个500万元的大合同,但也花了20000块请客。没想到老板不仅不给我报销,还要对我罚款20000元。正当我准备拿着订单跳槽竞争对手时,老板的一个电话,让我放弃跳槽,还感谢他。

  

我在一家电器销售公司当人事主管,所以销售上的事和我没有关系,但巧合的是,业务员小周和这次会见的用户代表,是我的老同学老陈,老陈一句话,要不让我出面,要不就不签下这个订单500万的大合同。

  

此时的我倍感为难,因为公司拥有相应的客户归属判定制,业绩和提成,都被调整归属对应的人,除非有适当的情况,老板批准或者有白纸黑字同意协议。

  

我一个人事主管,去抢别人业务员的提成,有些不妥,所以我打算帮小周拿下订单,但是提成归他。

  

但就在这时,老陈听说了公司的业绩提成,说3分提成的话,我可以拿到15万,于是在我们市里面最奢华的酒店里面订了一桌,老陈还开口说:“今天是老王请客”。

  

我心中暗自抱怨,这么贵的地方去吃,我的钱包受不了呀,但老周已经摆好了桌子,无奈之下只能勉为其难了。

  

就不描述聚餐的情形了,久违的大学宿友们重新见面,也挺开心的,老周也不乱说,只是暗示我发财了。大家到现在的去向是五花八门的,不少人能帮助到我们公司的生意,所以我也是尽量和他们处好关系。

  

随后的住宿和其它消费,由我一肩担负,好在都在同一家酒店,总共消费了20000元。

  

花掉这笔钱之后,我出示发票,让销售经理安排人审核和办理报销,我说完他就看了我一眼:“这明明是同学聚会,公司要出钱,太不合规了?”

  

此言一出,我怒了:“我买单是为了团队团结、积极拓展公司生意,而且我也不抢你们的提成呢。”

 

销售经理什么也没回应,只是让我去找小周:“货款未收到,不知道该怎么算提成,反正我不拿,你就去看看吧。”

  

到了小周那里,他表情惆怅,对我说:“哥,我真的没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如果办下去的话,那就算弄虚作假了,我没把握不被发现,您可不可以直接找老板办报销?”

  

听完之后,我直摇头,也懒得再跟这个小业务员多说,于是便怒气冲冲地去找老板,告销售部的状,说我没打算要他们分成,但我绝没想到,他们一点面子都没给。

  

本以为老板会站在我这边,为我挺身出头,结果却没想到他反倒向我发火:“你是怎么处理事情的?公私掺和在一起,都要按你这个样式办,我怎么像董事会交代?公司还能不垮吗?”

  

“这件事现在全公司都知道了,您说我该怎么办呢?”老板重重地敲了一下桌子,又说道:“发票我不可能批了!像你这样违反流程和企业规定,你要先把合同交到销售部,再缴20000元罚款作赔补!”

  

“什么?”我大吃一惊。说真的,老板实在太不厚道了,不是等河流过去,就已经拆桥了?难道说,销售部的人是老爷,而人事部的我们就是孙子?太欺负人了!

  

昨晚老陈在酒桌上,在合同上签字盖了章,这会儿,但合同还在我手上,我都不想把合同交给公司了。

  

那一刻,我已经决定了离职,500万的单子,好几个竞争公司都想要,我不愁没有下家。

  

但这时,老板突然拨通了销售部经理电话:“小马,这500万合同,小王贡献不小,如果没有他,根本签不成合同!他现在正在要求有提成。”

  

“你就按照这样吧,我作主,15万提成,小周6万,小王6万,剩下的3万当作部门团建费。若有人不服,可以去找我说理。”

  

我顿时一愣,接着便是大喜:除了给请人吃饭的20000元和罚款的20000元外,我依然有20000元的收益,虽然违背了不拿提成的原意,但也算是意外之喜。

    

关于这件事,我有一些看法:

  

回过头看看,老板不同意报销也是有道理的,老王在这件事的几个细节上都做得不够好。请大学同学们吃饭,先前没有跟销售部经理交底,也没把小周一并带去,结果就变成了一场私人请客。

  

若是能够把小周或者销售部经理邀请一起去,就完全不一样了。可能当时害怕被老同学把自己上大学时的一些笑话说出来,所以没有从开放的心态考虑。

  

有时,这种小细节,会给老板和同事留下不良印象,“公私兼顾”,消费公司的财物大方礼送,还是应该保持一定的节制,不要浪费不必要的花销。

   

其实,销售部经理和小李做得虽然不太对,但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很多时候,帮别人办事的时候不要自己想太多,要跟人进行充分的沟通。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和细节,都考虑清楚再办事。

同时,这个老板也是一个聪明人,所有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他应该感觉到了老王的不满,知道他有走人的想法,所以恩威并施,立马给了他补偿,明明扣了看周的钱,还让他感恩戴德。甚至销售经理和小周,也会感激他。所以老板,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帮别人介绍近1亿的工程,签了合同,忙活半天,我为什么拿不到介绍费?

【露爷讲案例】

游某在陈某那里得到消息,在某县有个建设工程将要施工,机会还不错,游某便找到陈某撮合,并且承诺将会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5%支付居间费。陈某答应下来,最终撮合游某接到工程。游某因为是自然人,所以借用公司的名义和发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6年10月游某完成了工程的施工,总造价经结算为79158000元。但是游某却开始翻脸不认人拒绝支付居间费。陈某便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陈某觉得胜券在握,我签了合同,帮游某接到工程,你也拿到了工程款,就该兑现该给我的费用。但是令陈某没想到的是还要居间费的诉讼请求却被全部驳回

【露爷点评】

大家肯定有这样的一个疑惑,我介绍工程,花了时间,花了力气促成了游某接到工程,赚了钱,为什么却拿不到居间费呢?

本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费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促成了双方签订合同,作为委托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以前合同法时代叫居间费,《民法典》颁布之后叫中介费。

但是想要收这中介费,隐藏了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你和别人签订的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形常有,这个案例里边陈某之所以拿不到中介费,就是因为游某挂靠公司承接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你促成别人签订了一个无效的合同,怎么可能要到介绍费呢?

所以露爷提醒你,介绍工程本来是可以收费的,但前提是你介绍别人签订的合同是一个有效的合同,如果是个无效合同那就要看对方到底有没有人品了,反正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

大家好,我是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王露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最新法律问题、政策、资讯分享,欢迎点赞、评论、关注,听露爷为您每周说法!

话说,就是帮人讨债的公司呗,或者替人还债?从幕后转到台前了,而且开设多个“分行”,招纳大批员工,这种机构合法吗?宣称是有央企大背景

仿冒银行以解债为名吞噬巨额资金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的老张(化名)借出去70万收不回来,找一家名为“权行普惠”的机构帮忙“解债”,向该机构交了21万!然而,直到现在,老杨也没有按协议收回“解债”资金。

既然这样,还能正大光明的开着?不可思#多地现“仿冒银行” 吞噬巨额资金#

弟弟是个公司老板,弟媳漂亮,有儿有女。今天突然告诉我,他已经和弟媳离婚了。当我知道离婚原因后,才知道自己的婚姻早已危机四伏。

我今年40岁,结婚十几年,有一个上中学的儿子。老公替人开出租车,每天早出晚归很是辛苦。

我在娘家是老大,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姐弟感情很好。弟弟大学毕业后去南方城市创业,聪明能干,30多岁时已经有了一家公司,在大城市置业定居。弟媳与弟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陪弟弟一起创业,公司上轨道后,弟媳回归家庭,全职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

弟弟发达后没有忘记我,因我常年照顾父母,弟弟对此很是感激。得知我家经济情况不是很好,弟弟在老家买了套大房子,让我跟父母搬进去,知道我老公替别人开出租车时,弟弟说,让我老公跟他去南方帮他开车,工资给的比老家高很多。

老公很痛快的同意了,很快跟弟弟去了南方,我跟孩子和父母同住。每天我们都会短信电话聊几句,知道他慢慢适应了南方的气候和环境后,我放心了,心想有弟弟带着他,应该不会有问题。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公转眼到南方已经一年多,他越来越少打电话,平时只是发个短信问一下孩子的情况,对家里的事越来越不喜欢过问,对我也越来越无话可说。当我准备带孩子去南方看他的时候,却意外接到弟弟的电话。

电话里弟弟告诉我,他跟弟媳离婚了。我老公也辞职了,这几天应该会回老家。我被这2个消息惊呆了,为什么之前老公一直没有跟我说他辞职的事情呢?我追问弟弟,为什么离婚,是不是有婚外情?

弟弟支支吾吾不想说,我逼问他,如果不告诉我,我就告诉父母。弟弟没有办法,只能告诉我,他的婚姻是出现了第三者,但不是他的第三者,而是弟媳的!

我又一种不祥的预感,追问弟弟道:“是不是你姐夫”。弟弟电话里:“嗯”。

我顿时感到天旋地转,我信任的人不仅仅背叛了我,还破坏了我弟弟的幸福生活。我缓了好久,终于平静下心情,给弟弟打电话,让他告诉我实情。

——————————————————————————

弟弟说,老公刚开始去南方时,对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弟弟便让老公每天一起吃晚饭,让弟媳给老公熬汤补补。

后来老公慢慢适应后,弟弟便让老公负责公司和家庭用车的调度。因为弟弟生意繁忙,平时弟媳需要别人开车接送的时候,会直接找我老公联系。而时间一长,老公就慢慢负责接送2个孩子周末辅导班兴趣班。

弟弟是个工作狂,对弟媳缺乏情感沟通。而我老公和弟媳在一起的时间缺越来越长。不知不觉中,2个人就产生了感情。

有一次,弟弟临时去接孩子,突然看到弟媳和我老公在兴趣班外面的座椅上坐着亲切的聊天,偶尔脸亲一下,手牵一下,腰揽一下的。弟弟看到气愤极了,在远处用手机拍下了他们亲密的一幕。

弟媳回家后,弟弟开门见山质问她。弟媳刚开始还想否认,当看到弟弟拿出的照片时,弟媳不得不承认了和我老公的婚外情。弟弟一句解释也不想听,直接提出离婚,分给弟媳几百万,让弟媳马上搬走。不然就会把真相告诉身边亲戚朋友。

弟媳顾忌自己的面子,只能同意。并把孩子的监护权给了弟弟。第二天,弟弟就跟老公摊牌,并告诉他,已经和弟媳谈好协议离婚。老公自知没脸继续留下,也随即辞职了。至于老公有没有回老家,弟弟也不知道。

弟弟说,不想干涉我的婚姻,如果我选择原谅老公,他对我会当没有这件事,但以后是不能和我老公相处了。如果我选择离婚,他以后会在经济上资助我跟孩子,让我不用担心生活的问题。

听完弟弟的叙述,我心中已经做好了决定。我和弟弟没有做错任何事,却遭到如此的背叛,我们是不应该轻易做到原谅的。如今,弟弟已经离婚。我如果选择了原谅,每次看到老公,就会想起弟弟因他婚姻破裂,这对我们全家来说是种折磨。不如长痛不如短痛,选择离婚,带着孩子和父母好好的过下去。不知道,我这样的决定对吗?

(朋友自述)

@萝二琪

#情感上头条#

——————————————————————————

亲,感谢分享你的故事。你的决定非常正确。渣男出轨只有一次和0次之分,而出轨自己家亲戚的,实属是渣中之渣,这种婚姻实在无法继续下去。

你和弟弟都是这场婚外情的受害者,你弟弟顾忌情面没有把丑事宣扬出去,是对你极大的保护,而给你和父母买的房子,是在经济上给予你了保障。

所以,你不需要有任何的顾虑,背叛过的婚姻不值得继续,更何况,还是这种家丑的事情。所以不要有任何的犹豫和怀疑,离婚的决定非常非常正确。

朋友们,你们觉得我分析有道理吗?对出轨渣男绝对不能心软,对吗?

(图片来自网络,与内容无关)

#情感#

#律师来帮忙# #帮朋友咨询赵律师#

赵律师您好,帮朋友咨询一下:2020年10月,我朋友他妈妈妈向别人借了10万块钱,后来债主怕这个钱还不上,要求我朋友签个保证书承担保证责任,我朋友一开始不愿意,但经不住债主的反复要求,还是在2021年2月的时候给债主签了一份保证书,写了我朋友愿意承担保证责任。后来这个钱没还上,债主去法院起诉,要求我朋友直接替他妈妈还钱。就想问一下,我朋友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还钱么?

【@赵世峰律师 回复】

答:

1.保证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只有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清偿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只要债务人在债务到期时“没有”履行的,债权人就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

所以对于保证人而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义务会更不利一些。

2.你朋友的这个保证书是在2021年《民法典》实施之后签署的,那么,如果你朋友在保证书中只写了“承担保证责任”,但没有明确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之规定,你朋友应当承担一般保证的责任。

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你朋友作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除非有特定的除外情形,否则在一般情况下,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通俗地来讲,如果债主没有去起诉你朋友的母亲,纠纷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审理,也没有进入执行阶段,不能确定你朋友的母亲不能履行这个生效裁决,那么你朋友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之间借钱的事情时有发生。

如果你愿意借钱给别人,又担心借款人不能按时还钱,希望增加保证人,那么就一定要明确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对债主而言,更有利的是要求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如果你愿意为他人的借款行提供保证,那我先劝你谨慎地考虑清楚到底要不要去做这个担保,同时,要想清楚到底承担哪种保证责任。

最后,提醒一句:

替人保证要谨慎,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签保证书,给自己带来不必要麻烦和风险。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有没有遇到提供保证,或者别人借钱不还的经历呢?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呢?

如果喜欢我的分享,请关注@赵世峰律师 哦[比心]

#手机号66666被拍卖32万替友还债#

担保需谨慎!给人做担保真的不只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因为担保变得一贫如洗也真的不只是个传说,很多时候担保的后果可能比想象的要严重很多。

担保通俗一点来说也就是作为保证人在别人的合同上签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也被称为“保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旦成为保证人,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就要承担责任,或者当债权人要求时,就要承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替人做担保甚至比直接借钱的责任还要大。

所以,担保绝对不是简单的签个字就完事的,而是要对债务的履行负责到底。遇到有亲戚朋友同学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都应当先充分评估法律风险,然后再决定是否要帮忙。

前年,我借给我哥们30万,当时他还打了欠条,按着约定也把钱如数归还了。上周我竟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哥们把我告了,说我欠她30万不还,我居然官司打输了,只因为我太相信他了,跳进了他精心设计的圈套……

我叫李斌,今年40岁,开了一家珠宝店,我直爽开朗,爱交朋友,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吃吃喝喝挺好的。

有句话说“朋友多了路好走”也有一句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是农村出来城市打拼的,父母亲戚同学在郑州的寥寥无几,所以我好朋友,朋友都来自五湖四海,因为大家都很忙,平时疏于来往,有时间了,大家聚一下,喝喝小酒吹吹牛皮,感觉挺放松。

有一次我做东的时候,我一铁哥们带着了他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热情招待,聊天中知道他做装饰公司,也是农村来的,公司做的在郑州小有名气。

我是特别佩服不靠父母在外打拼的农村人,我们都是不服输的人,同频,9过三巡,吹牛皮都开始口无遮拦,但是酒后吐真言是吧!这个朋友说他有650平米的别墅,装修都花了三四百万,瞬间我佩服他五体投地。

我们互加了微信,以后我得多像他学习做生意之道,他说他认识很多成功人士,以后多给我介绍点大单,我慌忙连敬三杯深表谢意,后来我们没事了就单约了,喝喝酒侃侃大山,小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有天晚上喝酒正尽兴,他突然很一本正经的说:“哥们,能不能先借给我30万,我周转一下,月底我钱一到都给你。”

说真的我很诧异,他又是豪车又是别墅,还差这一点钱,区区30万,我正在疑惑,他说最近接了几个别墅的大活,帮别人垫了一些装修材料的钱,一时周转不过来,合同都有打款的进程时间表,月底就还我。

我想到反正用款的时间也不长,更何况他有那么好的人脉,还说给我介绍大客,关键是他也不是缺钱的主,还是我好哥们的朋友,如果我不借,是不是也彰显我的小气。

这几年大形势不好,我做生意有个底线,我不和朋友有牵扯借钱的经济来往,可是他今天开口了,我就破了先例,拿出手机就准备给他转账过去。

他阻止了我,说手机绑定是他妻子的卡,他不想让他老婆知道这事,他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这样大量的垫付资金,危险性太大,他不想叫妻子参合,我算是明白了,答应第二天给你去现金给他。

第二天早上9点,我就去银行给他娶了30万现金给了他。把他给他的时候,我还不好意思说叫他写欠条,他倒是爽快,直接写了借条给我,还注明月底还我,看他懂规矩,我也心安了很多。

转眼到了月底,他如数把钱归还了我,还特意表示感谢要请我吃饭,举手之劳,我拒绝了,他再三邀请,我同意了,吃饭的时候,他说把钱转我,我也没有思考太多,就给了他卡号,他随即就给我把钱转银行卡上了,我也把欠条直接给了他,他当场就把欠条撕毁扔了垃圾篓。

这事除了我俩,其他人并不知情,连我老婆我也没有让知道,因为他给我交代过,现在人心叵测,不让轻易借给外人钱。朋友还的钱又存到了我之前取钱的卡上,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帐也冲平,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原本想着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哪里会想到,上周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我借他300000块,我当时都惊呆了,怎么会?是他借我钱又还我了,我根本就没有借他钱呀!

开庭当天,我说了我们之间确实有这30万块钱的事情,但是不是我借他的是他借我的,他归还过我了。我没有借过他30万呀!

可是他们让我拿证据,我没有呀!欠条那晚他给我转账我直接给他了也见他撕毁了,他肯定也拿不出这欠条了,但是他有证据,他有给我转账说我借钱的转账记录。

最后以我证据不足而败诉,判定我要归还他30万,我真TM无语至极,郁闷死了,我那么相信他,他竟然这样缺我,精心设计好圈套,让我跳进去,还用了这么长时间引我入局,简直是太阴了。

我很气愤,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还装成受害者样的可怜:“你一开始把钱还我,也不至于我上告到法庭,都是朋友关系还闹得这么僵?”妈的!猪八戒倒打一耙,我怎么交了他这样的朋友,真是瞎了眼了。

300000块让我看清了一个人的虚伪的面目,也真切的看透一个人的人品,还哑巴吃黄连,没法说出来,怕老婆给我闹离婚,这件事我太窝心了。

@梦幻橘子0 自古以来,以酒会友,义字当头,但这些好像只属于小说古装电视剧里,如今当下,还是远离点酒肉朋友吧!你落难时,想指望酒肉朋友拉一把是指望不上的,但你飞黄腾达了,你看吧,酒肉朋友都来吃喝了。

还是以后少喝点酒吧!也不要轻易把钱借出去,又不是一笔小数目,还偷偷的,不让老婆知道,这连个第三方见证都没有,对不?

不过你这个朋友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的,招确实高,以后别人借钱,不要撕毁欠条,应该打了收条就对了,都记住了。

吃一亏长一智,希望你能好好吸取这一次的教训。#情感# #情感事务所#

还有很多人,进厂打工不看合同,年纪小被资产阶级挖坑,我国法律完善到什么地步了,还有年轻别任性,干一两天跑路不要工资了,那不亏吗,帮别人白干一两天,老板偷着乐,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利益,

我们有个强大的祖国

法律是对权利者的权利有限制的作用

这样才不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愿打工人照顾好自己

天大地大,身体最大,学会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