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闺蜜”68万还不上她竟贼喊捉贼报警“诉苦”

s从“闺蜜”手中“借款”68万余元后,女子竟然领着对方来找警方报案,称自己还不了钱全因小偷刚刚盗走了自己的420万元。2月2日,太原公安尖草坪分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已将涉嫌诈骗的武某丽依法刑事拘留。
1月25日,36岁的女子武某丽领着田某来到太原公安尖草坪分局报警。其称,自己银行卡内420万被盗,导致无法偿欠“闺蜜”田某的68万余元,请求民警帮助。但在案件侦办中,武某丽却眼神躲闪,一直无法提供银行流水等证明。武某丽的行为迅速引起了民警和受害人田某的警觉。在仔细思考整个事件过程后,田某笃定自己被武某丽实施了诈骗,情绪激动,请求民警帮助索要钱款。
经查,2021年4月以来,武某丽跟随家人从老家来到太原生活,因孩子还小,便全职在家带娃。此后,武某丽与年龄相仿的房东田某成为好友,最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闺蜜”。但让田某没想到的是,这看似贴心的“闺蜜”竟然不怀好意。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期间,武某丽多次谎称其父母重病、自己生病等,陆续骗取田某68万余元。1月25日,在田某多次索要欠款下,武某丽伪造了一份母亲与自己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一份420万元的银行卡余额截图。武某丽谎称自己的资金被盗,为骗取田某的信任,其还自导自演了“报警”的闹剧。目前,犯罪嫌疑人武某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奇了!伪造身份学历骗婚骗财15年
s隐瞒已婚事实,伪造身份、学历以及结婚证件,以恋爱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长达15年,共骗取46万余元。1月2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涧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屈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其退赔经济损失46万余元。
1997年,身为高级审计师的唐女士事业有成但爱情无果,通过婚介所结识了在“市人大”工作的屈某。屈某自称毕业于同济大学,是著名经济学家的关门弟子,目前正在备考省厅局级干部遴选考试。
有上进心又是公务员,就像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一样,唐女士与屈某感情迅速升温,确定了恋爱关系。屈某在“遴选”到省委后经常工作到半夜,见面就更难了。唐女士每次到省会出差、培训,都能在省委大院找到屈某,故对屈某的工作唐女士也未曾起疑。
屈某向唐女士提出结婚,称已经在省会给唐女士办好了户口,由于自己是省委书记的秘书,公务繁忙无法抽身,让唐女士给省委写一个结婚申请书,待省委办公厅审批后,可以不用本人到场,“特批”办理结婚证。唐女士信以为真,递交了申请,拿到了“特批”的结婚证,并与屈某举办了婚宴。
婚后,屈某先后以职务晋升、学习深造、家人生病、买房、迁户口等理由,向唐女士借钱,唐女士对其深信不疑。
直到2013年唐女士无意中发现屈某为其购买的商品房子虚乌有,遂又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得知自己的结婚证系伪造。
二人恋爱结婚的15年间,唐女士及其家人先后拿出46万余元帮助屈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两人分手,至此案发。
法院经审理查明,屈某假借结婚进行诈骗。屈某所说的名校学历、工作身份均为伪造;其向唐女士借钱的理由,也全是谎话。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屈某已经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屈某实施骗财、骗婚行为长达15年之久,受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二人共同生活过程中支出繁杂,且大部分消费无电子记录,认定诈骗金额是该案办理的重点。唐女士作为专业审计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保有良好的记账习惯,但该账本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承办法官考虑到恋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信任关系,不能苛求每一笔收支记录都保存翔实,在确认唐女士提供的账本不存在补写、伪造等情况后,结合屈某的供述、银行凭证、银行交易流水、购物小票、微信聊天截图、证人证言等多重证据,综合梳理出145笔涉案款项,最终确定诈骗金额合计46万余元,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