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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信用贷款被失信人名单(诸暨最新一批失信名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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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59家公司因虚开被税务机关处罚,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绍兴#

诸暨信用贷款被失信人名单(诸暨最新一批失信名单曝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21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绍兴市共计有59家公司因虚开而被公告。

这59家公司大多数为纺织、针织类公司,因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或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被所辖税务局稽查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部分公司因已被法院判处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而不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重复处罚。如:

绍兴普某美纺织品有限公司在2010年01月至2015年07月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45份,金额434.76万元,税额73.91万元;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4份,金额34.18万元,税额5.81万元。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2016)浙0603刑初75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绍兴普某美纺织品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15万元。

这59家公司涉嫌虚开的税额大多为几万元至几十万元,最低的只有一点多万元,如:绍兴彪某纺织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份,金额9.99万元,税额1.69万元。对于这些的予以行政处罚即可。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的,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追诉。因此,对于虚开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

但即使虚开税额5万元以上,亦有争取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可能。以下是笔者搜集的绍兴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案例,以供参考:

#不起诉#

1.1.案例一:陈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越检二部刑不诉〔2020〕604号)

1.3.案情概要:陈某某及诸暨A纺织品有限公司(另案不起诉),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扣除票面金额百分之八到百分之九的手续费,向绍兴浙烨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份,价税合计人民币3103053.96元,税额共计人民币450871.05元。

1.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涉案税款已补缴,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陈某某不需要判处刑罚。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达到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2.1.案例二:黄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绍柯检二刑不诉〔2020〕976号)

2.3.案情概要:绍兴柯桥A针纺有限公司因缺少进项发票抵扣,该公司实际负责人颜某某(另案处理)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被不起诉人黄某某的介绍,虚开了开票单位为安徽芜湖B物流有限公司,受票单位为绍兴柯桥A针纺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6份,税额合计158385.45元,价税合计1598253元。

2.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黄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已补缴增值税款,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3.1.案例三: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绍柯检二刑不诉〔2020〕897号)

3.3.案情概要:王某某在担任被不起诉单位绍兴某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该公司过程中,因缺少进项发票用于抵扣,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帮助,虚开了开票单位为微山县A有限公司、微山县B有限公司,受票单位为绍兴某某有限公司,价税合计2681995元,税额389691.55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

3.4.不起诉理由:本院认为,被不起诉单位绍兴某某有限公司及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补缴增值税款及其滞纳金、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绍兴某某有限公司、王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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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头条#

浙江一上市房企集团股价遭双杀!

5月18日,佳源服务短线急剧下挫70%。截至停牌前,报0.67港元,总市值约4.1亿港元。与此同时,背后房企母公司佳源国际控股同步闪崩狂跌超40%,报0.58港元,市值蒸发19亿港元,目前市值只剩28亿港元,佳源国际控股也同样暂停交易。据悉,5月10日穆迪已将佳源国际控股评级从“B2”下调至“B3”,并将其高级无抵押评级从“B3”下调至“Caa1”。

同时,佳源国际控股母公司佳源创盛最近日子也不好过,其下属项目公司在杭州开发某楼盘在完成销售情况下,却因延期交房拖欠供应商款项等事由被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失信人名单,所以有理由怀疑该楼盘部分预售款在开发过程中被资金紧张的集团公司抽调走但后期未调回所导致。

当前佳源在浙江开发在售楼盘主要分布在嘉兴,宁波,临安,绍兴,诸暨,台州等城市,如购房者要购买其在建预售项目,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了。

1399年,朱棣起兵靖难,朝廷派李景隆率50万大军直扑北平。大军压城,朱棣夫人徐妙云站在城头一看,领军者竟是李景隆。她计上心头,大喝一声:“李景隆你也有胆来?!你们李家欠我母氏五条人命,誓言在耳,你不怕冤魂来找你吗?”李景隆闻言,脸色大变。

这李景隆是谁不重要,他爹才重要。

李景隆之父李文忠,是朱元璋大姐的儿子,投奔朱元璋后,成为朱的养子。此人神勇善战,功勋了得,在大明朝21位开国功臣当中,位列第三。人称“大明战神”。然而,他却欠下了同为开国功臣的谢再兴一笔血债。

谢再兴亦是大明的开国功臣,随着朱元璋出生入死,有勇有谋,朱元璋还把谢再兴的长女嫁给了自己的亲侄子朱文正,结成了儿女亲家。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谢再兴有两名心腹,在朱元璋与张士诚大战之时,下令禁止张士诚境内的对外贸易,然后这两个人却心有贪婪,私自前往张士诚境内做买卖挣钱。朱元璋得知后,勃然大怒,砍了二人脑袋,并将人头悬挂于谢再兴的大厅之上。谢再兴敢怒不敢言,深觉老脸被侵犯。

然而,更意想不到的还在后面。

徐达发妻去世,徐达整日沉浸在悲痛中,朱元璋得知后,于是大手一挥,将谢再兴的次女,时年13岁的谢翠娥嫁给了徐达填房。等嫁完了,才把谢再兴从浙江诸暨喊回南京通知他。看着已是徐达夫人的小女,谢再兴痛不堪言。

万万想不到,更沉重的打击还在后面,谢再兴返回驻地诸暨后,朱元璋早就派人接管了他的军权,自己已经被架空了。纵使一生老老实实,谢再兴也被激怒了,破口大骂道:“女嫁不教我知,有同给配。又着我听人节制。”(出自《国出事迹》)

朱元璋真是给老实巴交的谢再兴凑齐了揭竿而起的天时地利人和。

谢再兴瞅准时机,投降了朱元璋的死敌张士诚。

怒不可遏的朱元璋,深知谢再兴与李文忠之间的生死交情,派出李文忠去剿灭谢再兴,然而谢再兴却顾念往日情分,不愿与之正面交锋,各种避退,直至在人间蒸发。

谢再兴虽然失踪了,他的两个弟弟三个儿子孩子在余杭苦撑,李文忠领命前去攻城,久攻不下,他对天发誓:“我李文忠对天发誓,只要你们投降,我必保你们活命!”

朱元璋对谢再兴的背叛恨之入骨,不顾李文忠的哀求,将谢再兴的两个弟弟三个儿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凌迟处死,谢家男儿至此团灭,小儿子才5岁。

李文忠失信于人,葬送了谢家男儿五条人命。

谢再兴次女谢翠娥嫁与徐达后,生长女徐妙云,后嫁与朱棣,也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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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再兴的背叛,朱元璋负主要责任。

谢再兴是大明朝的开国元勋,与朱元璋出生入死,有勇有谋,屡立战功。

谢再兴的手下犯了错,完全可以看在谢再兴的面子上,交与谢再兴严惩,而没必要杀后悬于谢府大厅,虽有杀鸡儆猴之意,但未免让老将谢再兴的脸面没地儿放。

谢再兴的长女已经由朱元璋做主嫁给了朱文正,两人相差9岁,还算说得过去。但是次女谢翠娥时年13岁,就先斩后奏地嫁给了已经30多岁的徐达,这对于一个疼爱女儿的父亲来说,真是沉重的打击。

无论是杀他心腹还是嫁他女儿,朱元璋真的非常不尊重谢再兴。

然而等谢再兴回到驻地诸暨的时候,发现朱元璋已经派人接替了他的军权,活生生架空了这个出生入死的左膀右臂。

试问,谢再兴心中怎么能不燃起仇恨的大火?

老朱一生疑心太重,赶尽杀绝,杀光谢家男人后,两个女儿也没能逃出生天,长女嫁于朱文正,随着朱文正的反叛,起夫人也香消玉殒。次女嫁与徐达,纵使徐达功勋卓著,为人谨慎低调,爱妻如斯,也没能保住自己夫人性命,被朱元璋多年后杖杀。

所幸,谢翠娥与徐达所生的长女徐妙云,嫁给了朱棣,后来成为大明皇后,其后代皇帝身上也算流着谢再兴的血液。

天道轮回,因果昭昭,做人还是要厚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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