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急等,请问:当时在中国银行办房贷时,问了一下银行“提前还款”的事,业务经理说,“满6个月就可以提前贷款,不用违约金。”当时,我也没有细看合同(合同都是打印版),业务经理猛的叫我签字,我就顺着他手指头签字、盖手指印。
现在我们想提前还款,翻看合同发现,及时满足了满6期的期限,如提前还款,仍需缴纳“本金利率/122个月的利息”(如配图)作为违约金。
请教诸位,银行不想让我们提前还贷款,让我们不明就里的签了合同,导致白纸黑字写上了,需要缴纳违约金,有没有违规?
电联中国银行客服,对方说不清楚,具体要以所在支行为准,解释权也归所在支行,这中间存在的弹性太大了,是不是说明,只要所在支行的行长就可以说了算?
违约金如何收取,也由所在支行行长说了算?没有统一的区间界限?#我要上头条# #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