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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被邮政银行起诉(邮政联保贷款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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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邮政储蓄银行就是混蛋[发怒][发怒][发怒]//@搞笑幺幺柒:黑龙江-哈尔滨市! 自己家的6万元取不出来,银行说要手续齐全,不然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谁给了银行这么大的勇气? 蓝大妈的老伴去世后,拿着老伴生前留下的存折去银行取钱,没想到被银行给拒绝了,其余的蓝大妈要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这银行到底怎么回事儿?蓝大妈的钱还能取出来吗? 如今的蓝大妈已经72岁的高龄,与自己的老伴儿李某在2002年认识。在认识蓝大妈之前,李某一直没有结婚,父母也早早去世,两人在认识一段时间后便开始搭伙过日子。 一开始两人都是奔着结婚成家去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一直拖到了2017年的一月份,两个人才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了合法的夫妻。 因为两个人的年龄也都不小了,所以结婚后也没有再想要孩子的想法,这样一来,没有子女抚养的二老便想着每隔一段时间就往银行存一笔钱,将来作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也是为了让以后不能工作的两个人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就这样,蓝大妈的老伴儿从2020年六月份开始,一直到2021年的四月份结束,前后分五次一共存了6万元的定期,想着为两人存下养老金。但人算不如天算,蓝大妈的老伴儿平时身体并不好,最后在2021年的五月份因病去世。 等到蓝大妈把老伴的丧事办理完以后,便想着把老伴生前那五笔存款给取出来。蓝大妈拿着五个存折来到了当地的邮储银行取钱,可是让蓝大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银行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以后,银行竟然以各种手续不足拒绝了蓝大妈取款。 还说让蓝大妈证明这卡里的钱是蓝大妈的,这让本来就应老伴儿去世的蓝大妈情绪更不稳定,一怒之下就把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蓝大妈也不要求别的就是想让这家邮储银行把自己跟老伴儿辛苦存的6万存款本金跟利息一分不少的还给自己。 好在经过法院的调查,蓝大妈所提供的结婚证、户口本以及老伴儿去世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都是合理有效的,这样就证明了那6万块确实是蓝大妈跟老伴儿的共同财产,因为也没有儿女,所以蓝大妈也是这笔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最终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是要求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这家邮储银行必须要将蓝大妈6万元的存款以及利息原数奉还,同时这个案件的受理费650元也将由这家银行承担。到这,这件事也算是圆满结束了。 从多数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钱理所应当的属于蓝大妈,真的没必要闹到法庭上去。但现实中,还真发生了不少类似的案件,很多都是亲人去世以后,家人要把逝者的钱给取出来,然后都被银行给拒绝了,而理由都是大同小异,惊人的相似,那就是手续不足,有些即便你拿了遗嘱去银行,很大可能还是会被拒绝。 总的来说,其实银行是怕麻烦,或者是想要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而设立了种种门槛,从而提高了继承人对死者财产继承权的难度。对此网上这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声音,那就是他们认为银行奖把死者的存款据为己有,所以才故意这么做去刁难继承人。 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早就被注意到了,并且也做了相应的改善,法律上对继承人的范围有所扩大,让儿女跟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也加入了继承权的范围内。不过随着继承人分支的扩大,有些事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很多复杂性,比如有遗嘱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继承人很可能不知道自己有一笔遗产。 有三方面是值得改善一下: 第一是对于不同继承人领取遗产的条件,所需要怎样的手续跟证明,应该有一个更规范的章程,让流程变得透明简单,不跑冤枉路,也避免了银行去故意刁难继承人的情况,银行也应该积极主动的做些普及宣传,随着现在老龄化的加重,这一点真是万分重要。 第二,那些长期滞留在银行没人认领的存款银,应该主动的去寻找存款人或者亲属,也可以避免一些存款在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白白的浪费了,毕竟储户在建立账户的时候都留有电话跟住址,想要找到身边的亲人应该不难。 第三,那就是当前时代全名立遗嘱的意识几乎没有,据不完全权统计,现在社会能力遗嘱的比例连5%都没有,因为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老一辈的封建思想,觉得给自己立遗嘱是一种自己咒自己的不吉利行为。 其实,如果能早早的立下遗嘱,可以方便自己的子女顺利得到遗产,也从而能减少很多遗产纠纷,你有什么看法? #我要上微头条##头条创作挑战赛##银行#

贷款被邮政银行起诉(邮政联保贷款被起诉)

搞笑幺幺柒

黑龙江哈尔滨! 自己家的6万元取不出来,银行说要手续齐全,不然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谁给了银行这么大的勇气? 蓝大妈的老伴去世后,拿着老伴生前留下的存折去银行取钱,没想到被银行给拒绝了,其余的蓝大妈要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这银行到底怎么回事儿?蓝大妈的钱还能取出来吗? 如今的蓝大妈已经72岁的高龄,与自己的老伴儿李某在2002年认识。在认识蓝大妈之前,李某一直没有结婚,父母也早早去世,两人在认识一段时间后便开始搭伙过日子。 一开始两人都是奔着结婚成家去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一直拖到了2017年的一月份,两个人才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为了合法的夫妻。 因为两个人的年龄也都不小了,所以结婚后也没有再想要孩子的想法,这样一来,没有子女抚养的二老便想着每隔一段时间就往银行存一笔钱,将来作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也是为了让以后不能工作的两个人有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就这样,蓝大妈的老伴儿从2020年六月份开始,一直到2021年的四月份结束,前后分五次一共存了6万元的定期,想着为两人存下养老金。但人算不如天算,蓝大妈的老伴儿平时身体并不好,最后在2021年的五月份因病去世。 等到蓝大妈把老伴的丧事办理完以后,便想着把老伴生前那五笔存款给取出来。蓝大妈拿着五个存折来到了当地的邮储银行取钱,可是让蓝大妈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银行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以后,银行竟然以各种手续不足拒绝了蓝大妈取款。 还说让蓝大妈证明这卡里的钱是蓝大妈的,这让本来就应老伴儿去世的蓝大妈情绪更不稳定,一怒之下就把这家银行告上了法庭,蓝大妈也不要求别的就是想让这家邮储银行把自己跟老伴儿辛苦存的6万存款本金跟利息一分不少的还给自己。 好在经过法院的调查,蓝大妈所提供的结婚证、户口本以及老伴儿去世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都是合理有效的,这样就证明了那6万块确实是蓝大妈跟老伴儿的共同财产,因为也没有儿女,所以蓝大妈也是这笔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最终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是要求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这家邮储银行必须要将蓝大妈6万元的存款以及利息原数奉还,同时这个案件的受理费650元也将由这家银行承担。到这,这件事也算是圆满结束了。 从多数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钱理所应当的属于蓝大妈,真的没必要闹到法庭上去。但现实中,还真发生了不少类似的案件,很多都是亲人去世以后,家人要把逝者的钱给取出来,然后都被银行给拒绝了,而理由都是大同小异,惊人的相似,那就是手续不足,有些即便你拿了遗嘱去银行,很大可能还是会被拒绝。 总的来说,其实银行是怕麻烦,或者是想要避免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而设立了种种门槛,从而提高了继承人对死者财产继承权的难度。对此网上这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声音,那就是他们认为银行奖把死者的存款据为己有,所以才故意这么做去刁难继承人。 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早就被注意到了,并且也做了相应的改善,法律上对继承人的范围有所扩大,让儿女跟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也加入了继承权的范围内。不过随着继承人分支的扩大,有些事件在处理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很多复杂性,比如有遗嘱的情况下还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继承人很可能不知道自己有一笔遗产。 有三方面是值得改善一下: 第一是对于不同继承人领取遗产的条件,所需要怎样的手续跟证明,应该有一个更规范的章程,让流程变得透明简单,不跑冤枉路,也避免了银行去故意刁难继承人的情况,银行也应该积极主动的做些普及宣传,随着现在老龄化的加重,这一点真是万分重要。 第二,那些长期滞留在银行没人认领的存款银,应该主动的去寻找存款人或者亲属,也可以避免一些存款在亲属不知情的情况下白白的浪费了,毕竟储户在建立账户的时候都留有电话跟住址,想要找到身边的亲人应该不难。 第三,那就是当前时代全名立遗嘱的意识几乎没有,据不完全权统计,现在社会能力遗嘱的比例连5%都没有,因为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老一辈的封建思想,觉得给自己立遗嘱是一种自己咒自己的不吉利行为。 其实,如果能早早的立下遗嘱,可以方便自己的子女顺利得到遗产,也从而能减少很多遗产纠纷,你有什么看法? #头条星闻官##我要上 头条#

只有邮政EMS和邮政挂号信发的律师函将来起诉时可能有用,其他的全是废纸。

被邮政银行起诉了,8月24日开庭,怎么办[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我今天到邮政银行去取钱,银行工作人员告之,今天无钱可取,要取钱的过两天再来!什么情况?!看来我得艰苦两天,忍受两天无腥可闻的日子吧!

接到本地法院的电话,说我农行的贷款没有还被起诉了,让我去法院领传票。

农行的网捷贷,4.35万元。当初是直接在农行的app上申请的。然后分两次使用掉了。本来到期还款日是这个月的22号,但是从8月开始就还不上利息了。

上个月就收到了通知,说我的贷款要提前收回。今天就收到法院通知,让去领传票。

然后今天还接到邮政的电话,说我有个快递,不知道是不是也被谁给起诉了。

这么多的债务,除非一夜暴富,否则真的无可奈何了!

#胡锡进谈成都疫情:不要紧张#疫情不可怕,可怕的是疫情后如何自救,一个朋友在泉州被邮政银行起诉房贷连续三个月逾期,逾期金额一千多,现在面临房子被拍卖,当时我们听说觉得不可思议,那么努力工作饭都不舍得吃,就用来还房贷了怎么逾期三个月?她说第一个月欠了两千多,第二个月多还进去一千多还剩一千多,第三个月再多还进去剩一点,然后报销下来再贴进去,结果银行就起诉了,哭的稀里哗啦的,现在法院判决下来因为这一千多就算成三个月逾期,判全部三十六万多一次还清,还得律师费诉讼费近万,泉州温岭支行说什么不良贷款不能影响他们的业绩一定要处理,他们的一个处理就毁了一个家,就因为这一千多,因为疫情过年那会她就失业,赶到泉州还因为高危区南阳来的被隔离,就在倒掉的泉州欣佳酒店隔离点附近的隔离点,她说为什么那次死的不是她,银行早就知道不善良,但是如此发灾难财于心何忍?金融法律我不懂,但是我理解不了,钱人家都还了一定要起诉,有那钱还可能不还吗?明摆着因为一千多要卖了人家的房子,毁了人家的家庭,血腥如此简直骇人听闻!!!这样的疫情如何能不紧张?人民如何敢安心?房贷别办邮政,特别是泉州邮政温陵支行,法院的也说她们支行无情,但是还是判决他们胜诉。一路我们几个看着她的案子下来,简直不可思议。这就是底层努力拼搏的人民

#负债逾期# 邮政信用卡逾期了,我投诉了国家信访和北京秉正,目前还没有回复,这几天银行一直给我打电话催收。今天接到本地手机号催收,让我想办法还款,说他们这分期也是有利息的,利滚利,收取的利息会更多!然后说我投诉了也没有用,就是投诉也是6个月以后才能个性化分期,期间银行会打电话催收,上门,然后起诉我!真的是无语了,怎么才能协商呢?

“我没有多得2000元,就取了3000元。” 贵州省瓮安县,袁女士去某邮局取钱,事后被告知多得了2000元,属于不当得利,邮局要求袁女士归还,袁女士拒绝归还,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多得钱,协商无果,邮局把袁女士告上法院,索赔2000元。

来源: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袁女士小学文化,平时在家种地,卖粮食的钱都存在了邮局内。一日,她要用钱,就去镇上的邮局取钱。邮局内,她填写了3000元单子,工作人员也打印了取款3000元的凭证,同时,通过点钞机清点把钱给了袁女士。

袁女士拿到钱就走出了银行,3000元对袁女士而言是一笔巨款,在邮局内她不好意思数钱,在邮局外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数钱。结果,她发现钱数不对,当时就返回了邮局大厅,并找到工作人员,表示钱数不对。

工作人员比较忙,态度并不好,没有热心帮助袁女士解决问题,而是让袁女士在大厅内自己清点下,随后工作人员离开。袁女士性格有些内向,遇到这种情况也不知道如何办,自己也就默默离开了。

事后,银行对账事发现少了2000元,通过监控以及取款记录发现袁女士多拿了2000元,随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袁女士,要求她把2000元送过来,这属于不当得利。

工作人员的态度并不好,袁女士拒绝归还,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多得2000元。协商无果,邮局把袁女士告上法庭。

法庭上邮局提供了袁女士取钱的监控证据,视频中显示工作人员通过点钞机付给了袁女士5000元,其中有面额100元的钞票26张,面额50元的钞票48张,而袁女士取款单据上的金额为3000元,柜台工作人员给了袁女士5000元,袁女士多得2000元。

对于银行提供的监控视频以及财务类交易流水,袁女士并无异议,但她坚持不承认自己多得2000元,并表示,邮政局柜台上的告示写着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那不论我们是多得还是少得,离柜后,双方都不负责任。

通过袁女士的辩解可以看出,她几乎承认了自己多拿钱,只不过她认为这笔钱不应该归还,所以坚持表示没有多得2000元,但法庭上不看对错,只看证据,袁女士自己主张没有多得钱就要拿出相应的证据。

银行方面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证明袁女士多得2000元,可以认定这是不当得利,袁女士应当归还,加上袁女士对银行提供的证据并无异议,审判结果显而易见。

法院认为,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袁女士不能以此为理由不还钱,最终,法院判决袁女士10日内归还不当得利2000元。

袁女士多拿钱是事实,但结果是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袁女士有过还钱的想法,工作人员的态度却让人心寒,银行方面应该反思下,应当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客户,应当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处理工作中的失误。

真的快扛不住了,疫情当下没转到什么钱,信用卡、网贷纷纷逾期,今年10月邮政、农业纷纷起诉。真的快顶不住了~~~

三千多,被起诉了,邮政银行够狠,判决了,哎,执行了,利息1275多,这样的日子完了,欠30个了,太多了,还不起了,人生就完了,还节省点吧,逾期不好受啊,今年钱太难挣了,高铁坐不了,翻身太难了。朋友不要过度消费了。

很多事情不愿面对也要接受现实,今天邮政快递给我打电话说有我的快件。估计应该是支付宝的起诉文书吧,我当时也不家,就让他帮忙退回。大清早网商贷的第三方给我打电话,我说明了缘由,她就说请你最近几天帮费续上。像复读机一样,我在极力解释中,实在说不清了。直接告诉她,我借的是✘✘✘的钱,你无权来干涉。如果今晚6点收不到我的反馈,她们就开始申诉。请问有懂行的嘛,我应该怎么应对。本来想好好协商,挣钱赶紧还上,现在可好,生活一团糟,不接电话害怕骚扰别人,接吧弄得自己又无心工作了。崩溃呀[流泪][快哭了]#我的2021# #冬季美好生活打卡# #100种美好生活# #休闲# #陷阱# #怎样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负债# #加油# #人生# #我要上 头条#

谁来为我的200多万元负责?2008年,为帮时任江宁邮政局某支行局长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李先生一家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截止案发时,本息达200多万,但是时某宁却将这些钱借贷出去导致无法归还而获刑。李先生一家人将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按照判决书中确认的本金及利息共计243万多元偿还储蓄款。 #男子243万存款被挪用 银行拒赔#

【法律说】

李先生与时某的关系比较好,因此才同意在其所在的支行存入100多万元,并且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而把钱交给了时某,时某却辜负了朋友的信任,将这笔钱借贷给他人而没有存入银行,最终因为借贷无法及时还清而案发,那么这家银行是否应当承担李先生的还款责任呢?

时某所在的银行是否应当承担对李先生的还款义务,主要是看时某当时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职务行为?时某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表见代理?

1.时某的行为是否是一种职务行为?

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与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区别对应。

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

1、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获得所在单位的授权,其与工作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工作关系。

2、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3、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工作单位的名义或身份实施;

4、行为人的行为与职务是否有内在的联系。

本案时某从李先生处获得的银行储蓄,虽然是与自己的职务有内在的联系,也有可能是以自己银行的名义或身份实施的,但是双方是没有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实施的,李先生是私下里通过个人关系将这笔存款交于时某,而且其行为也没有获得单位的授权,因此,时某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

2.时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时某办理李先生的储蓄业务时,既没有在柜台办理,也没有履行正常的手续,仅仅是李先生把钱给时某,因此,对于该行为,银行不知情,没有过错,不属于表见代理,不应当承担责任,是时某的个人行为。

作为公民,在进行大额存款时,一定要在银行柜台的正规场所办理,履行正规手续,避免意想不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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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欠钱,但打过官司,当过被告和原告。 很负责的告诉你,只有收到法院传票,连同对方的起诉书和证据副本,而且上述材料是由中国邮政投递,注明是法院文书专用的才是被起诉了。

梓祥麻麻的生活

有慬法的吗?我被告上法院了,我这短信到底是真是假,我现在分不清了,我想知道怎么区分真假催债短信!急急急……这下可怎么办,逾期了一个月了!准备这几天有钱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