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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卡取现(贷款卡可以取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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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在拿自己的存取款自由的信用和承诺在开玩笑???[抠鼻][抠鼻][抠鼻]

我以我心照明月

信用贷款卡取现(贷款卡可以取现吗)

现在银行是什么情况,不是冻结储蓄卡,就是限制取款金额,这两天用兴业、农业银行转账都说我转账额度过大,限制取款,叫我打电话给银行或者去柜台开通调整额度,以前都没这些问题,现在就专搞这些,要是急用钱那该怎么办

可能取款成功的会强制刬扣回去,余额不足不及时充值入征信黑名单

我来告诉大家为什么现在的人一万块钱都拿不出来却觉得100万很少

是因为年轻人基本都是负债生活,他们深知负债的好处,所以各种贷款,一百多万经过他们的手上很多次,根本没有感觉。但是这些却又是负债,他们没多少现金。

你去问问那些买房的,抵押贷经营贷信用贷都是要取现才能用的,不取现不安全。一百多万用一个箱子装,我的很多粉丝都体验过。所以你觉得他们会看到一百万有感觉吗?

但是他们是真的没现金。

#农行回应储户被限每天只能取款千元#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江西九江一名储户去当地的农行取款,被限制一天只能取1000元。

针对此事,农行客服回应:农行的个人储蓄卡在线下取款不会限制1000元,如果有1000元的限制,或是当地地方性要求,需要卡主本人带着身份证和储蓄卡到柜台核实情况,根据情况看看能否调高额度。

从农行这个回应来看,客户被限制每天线下取款不超过1000元,应该是当地支行自己的行为,并不是普遍行为,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至于为什么有些支行要限制用户取现1000块钱,我觉得这有可能跟年中考核有关,6月份各大银行正在面临年中考核,其中存款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核因素,为了能够让存款达到考核要求,有些银行不仅要从外部吸收更多的存款,同时对于存量存款还想方设法防止这些存款流出,因此有些银行可能会搞一些小动作,限制客户线下取款金额。

但是这种做法非常不可取,在当前大家对银行比较敏感的时期,银行任何一个举动都会让大家充满各种想象的空间,甚至产生各种猜疑。

在大家的认识当中,银行存款是非常安全的,只要大家通过正规的渠道办理存款基本上不会有风险,到期之后都能够连本带息拿回来。

但是最近几年很多银行盲目扩张,结果导致出现了一些的问题,然后用户的存款也开始出现一些节外生枝。

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河南部分村镇银行出现线上提现难更是让大家对银行有了重新的认识,大家对银行的信用开始有所怀疑。

在这个背景之下,银行任何一个异常举动都有可能让用户产生猜疑,所以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恐慌,我建议有必要对银行来一次整顿,让银行更加遵纪守法,这样才能重塑大家对银行的信心。

支付宝真有这个信用卡取现功能…

不过我不敢点击这个协议,我怕会查征信…

没必要的…这个取现功能没那么重要…

果断放弃点击协议

“套现”将被严查?多家银行已采取措施,严重者还会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中国人来说,银行卡已经成为了生活当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虽然移动支付这种模式已经在我们生活当中普及了,但是大家想要正常使用移动支付的话,那就首先要绑定银行卡才可以,要不然是没有办法使用这种方式的。

当然除了这方面的原因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不少人办理银行卡是为了让自己提前消费并且缓解当下面临的经济压力。这是因为银行卡当中有一种信用卡,它能够给人们带来透支额度,当大家在消费的时候可以先使用这些额度。现在就有人指出,“套现”将被严查?多家银行已采取措施,严重者还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还款日期到来之前把钱还上就可以了,这样就不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也就相当于让大家提前花钱。值得关注的是,信用卡可以透支的额度还是比较大的,一般都在2000元到50000元之间。如果你的生活中遇到了经济危机,使用信用卡就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

信用卡虽然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却有一些人做起了违规的事情,那就是套现。大家都很清楚,信用卡能够支持大家透支,额度也是可以取现的。只要拿着信用卡去银行,就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操作了,但是这需要个人支付各种费用。而且有银行对这方面的内容进行规定,透支取现的金额不能够超过信用卡所有额度的50%,而且每天取现的钱也是有限度的,大概是2000元。

对于个人用户来说,想要通过正规的渠道透支取现的话,不仅程序比较麻烦,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并不是什么划算的方式,所以不少人会通过套现的办法把钱拿到手。当然,套现也必须要和商家进行合作才可以,自己也需要给商家带来一定的好处,商家才会同意双方之间的交易。

但是这种方式并不值得支持,有关部门会把它认定为违法行为。因为它不是真的消费过程,而是一种非法牟利的行为。有些人会通过信用卡获得现金,之后把这些钱贷款给别人通过高利息来赚取收益。而且银行一般都会有信用卡的积分来兑换礼品的活动,这就让一些人会利用套现的方式提高积分,以此来获得好处。

总而言之,银行虽然支持大家透支取现,但是有些人却采取了非法套现的方式,最根本原因也是为自己带来利益而已。所以对于这种套现行为,国家是明令禁止的。据了解,银保监会在有关报告当中明确提出,使用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就是非法行为,不仅会造成个人隐私泄露出去,还有可能会给持卡人带来不好的征信记录。

另外,针对那些违法套现的信用卡,银行也有权利降低额度。据了解,为了有效控制这种行为,不少银行都积极响应了政策的号召开始采取行动,比如工商银行就发布了具体章程,明确指出如果用户套现的话,那发卡机构有权利把持卡人的资格取消,并且停止其他相应的服务。

如果用户给发卡机构带来了经济损失的话,那发卡机构也有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中国银行也公布了相关通知,明确指出用户在使用的时候,如果出现了违规行为或者资金流向不太对劲的情况的话,就可以更改用户账户的状态,并且限制消费以及取现的交易。除了这两家银行以外,早在去年,多家银行就发布了相关说明,明确指出要进一步管控信用卡的使用,而且针对违法的套现行为也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样看来,对于卡奴们来说,过去的好日子可以说是到头了。毕竟大多数银行管理信用卡的规则都是越来越严格的,想要使用信用卡需要注意到的细节有很多。尤其是针对信用卡的套现行为,管理制度更是严格。如果一些人继续执迷不悟的话,那就会给自己带来恶劣的影响了,最后所有的结果都需要独自承担。

简单来说,信用卡的出现的确帮助很多人解决了生活当中面临的问题,并且让自身的经济压力得到了缓解。但是却有很多人利用套现的方式给自己谋取利益,这不仅危害了发卡机构的权益,也形成了违法的行为。所以每一个用户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都应该合理使用,避免出现套现的行为为自己谋私,否则的话,很有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湖南衡阳,一男子到银行取款给分包商发放工程款时,却被告知其账上的60万元,全部被人取走了,多次讨要未果后,男子决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银行赔偿其经济损失60万元本金及11万元利息。

(案例来源:湖南衡阳中院)

洪先生因急需资金周转,遂向银行申请一笔60万元的贷款,由于洪先生信用良好。很快银行就批准并为洪先生发放了这笔贷款。

可当洪先生带上等着与其结算的分包商,一起到银行取钱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账上的钱已经全部被人取走了。

随后洪先生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因未尽资金安全保障义务,故赔偿其一方经济损失。

在法庭上,银行一方的说法是,洪先生的钱是被一名姓郭的男子取走的,但银行出具的取款单据上却显示是洪先生的名字,而代理人却是空白的。

洪先生却反驳称,其得知真相后,已经立即报警。后经警方调查得知,银行声称的实际取款人郭某,就是其下属分包商。

洪先生称当时因被对方催钱太急,于是在办理好贷款手续后,就将银行卡交由其保管,但未告知对方其银行卡密码。并承诺贷款到账后会与其一起到银行办理双方的结算。

且多方证实洪先生的钱并非郭某取走的。洪先生强调称,以上事实可以从警方调查结果及另案处理的判决书予以证实。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首先,洪先生的贷款到账那一刻起,洪先生便与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洪先生负有保管好银行卡及其密码的义务,而银行一方负有保障洪先生存款安全的义务。

其次,《储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必须由本人持银行卡或存折、正确密码及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取款业务;代理人领取的,代理人必须另外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且两者均必须由本人签名。

具体到本案中,在洪先生能够举证其一方存款被盗取的情况下,银行就应当合理举证其一方已经履行了认真核查义务,否则就要为此承担过错责任。

最后,虽然《储蓄管理条例》同时还规定,储户负有妥善保管银行卡或存折及取款密码的义务。

但银行一方未能举证证明洪先生在未告知他人密码的情况下,将银行卡交给他人保管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不能认定洪先生一方存在过错。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银行未尽到保障储户资金安全义务,造成洪先生一方经济损失,故依法判定银行需支付洪先生本息共计71万元。

一审宣判后,银行一方不服,遂提出上诉。其理由为:1、现有证据未能证明这60万到底是谁取走的,即属于是事实不清的;2、应追加实际取款人郭某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3人,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第一,经查证,涉案资金为银行工作人员陆某取走的,因此本案属于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没有异议。

第二,银行一方作为金融机构,有义务保障储户资金安全,但其一方在未查证代理人是否取得授权、未尽到登记取款人及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为陆某办理了取款业务,属于违规操作。

第三,银行一方未能举证陆某取款方式是凭交易密码及是在柜台正常办理的,并实际上造成了洪先生经济损失。

综上而言,二审法院认为银行应当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其一方事后可向实际取款人陆某追偿。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并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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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头条创作挑战赛##衡阳头条#

存取款超过五万需要登记用途完全有必要

据说银行有新规定,存取款超过五万就要登记用途,本人完全支持,且认为早就应该,且是十分必要。

年前帮以前同事存了45万,他家贷款,因为他个人征信有问题,就借我的卡存了一下,然后又给他取了出来,其实帮忙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就是单纯的帮个忙,应该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吧

我去取五万,你问我钱哪来的,我说我妈给的,你是不是要问我妈,钱哪来的,我妈说我爸给的,你是不是要找我爸问钱哪来的,我爸说我爷爷给的,你再问我爷爷钱哪来的,我爷爷说一辈子挣的,你是不是要问问这一辈子咋挣的??要写一本回望录吗?

只要没有犯罪迹象,就应该存取款自由,尤其是做生意的,总要存款取款,还有婚姻也应该结婚离婚自由,是个人的权利。限制太多,没有必要

真没必要!应该二十万在登!五万太少!祖国这么发达人民这是幸福,存五万那是富富有余,何必为五万小钱登来登去!登来登去真麻烦真是没事找事,实在登从三十万开始!这么整来都不敢进银行啦!

这样搞的话,那大家只能把钱放家里而不会去存银行了,那有的银行肯定是要关门的了。普通人存取个5万元,还要说个明,这岂不太麻烦了么,说实话现在存钱利息也不高,5万元一年也才几百块利息……

钱的来源由谁来证实是正当的?,比如农村的人卖鸡卖鸭卖鸡蛋卖粮食等农产品的积攒的钱,是不是要收购的人出具收条或者是别人送的或孩子的压岁钱等也要送的人出具证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送的字条?做小买卖的钱也是否也一样需要出具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证明收到某某某的钱?银行的人又怎样去辨别真假?银行的人不去调查真伪如果只是由存取人填写就算了事了,那用得着这么做吗?

走1+3征信是如何提现的,都没有做过知道的?显示未还10w还是啥啊

【#个人存取款超5万元要登记新规暂缓实施了#】2月21日晚,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换句话说,从今年3月1日开始,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不再是“爱存就存,爱取就取”了,银行将先核实经办人身份,然后了解这笔存款或取款的来源是否正当、合法以及将用在什么地方。如果你不如实回答或答不上来,银行将会拒绝办理这一业务。

2月21日的公告中,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发布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提出,《管理办法》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金融机构需要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并进行人员培训。为此,经研究,决定暂缓实施《管理办法》。(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实习生 卢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