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警方打掉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 涉案资金流水达5000余万元】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U盾等出售给他人,就能轻轻松松赚钱?2月22日,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所历时三个月,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成员3名,涉案资金流水达5000余万元。
“你知道自己犯罪了吗?”2月19日,在浠水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面对民警的询问,29岁的龚某某有些懵,他不知道转租银行卡、U盾等信息也涉嫌违法犯罪。

据悉,龚某某身患残疾,家庭贫困,且无固定经济来源,2020年5月,他听闻一位同学谢某某说转租银行卡、U盾、密码以及身份证四件套可以赚钱,一个四件套每个月可以赚取500至1000元不等,并且同学李某也转租了自己的银行卡,得到这个消息后,他觉得不错,轻松又容易赚钱,随后,便办理了2张银行卡以及U盾进行转租。
正当他洋洋得意每个月不劳而获却有1000多元收入时,却不知诈骗团伙及洗钱违法犯罪团伙的“魔爪”已伸向了他。2021年1月底、2月初,随着李某和谢某某的相继落网,龚某某钱没等到却等来了民警。当民警询问其是否知道自己违法犯罪了时,他一脸愕然。
经查,谢某某、李某、龚某某三人共办理了7张银行卡及U盾转租给他人,用于非法洗钱及网络诈骗,8个月时间里7张银行卡资金流水达5000余万元。
目前,龚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面对多样的兼职渠道或是熟人介绍的挣钱门路,一定要提高警惕,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给诈骗团伙或帮助诈骗、转移资金是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
(平安浠水)
让人惊诧的微信收付款功能
在银行工作了一辈子,当用了微信收付款功能以后,我就感觉到微信在客户消费支付方面已超越了银行。因为银行地支付功能用上了银行卡、网银、手机银行就已经很先进了,没想到微信后来居上,简单快捷地支付功能超过了银行。本人现在只要手机在手,日常生活中的一切消费需要,都可以立刻办理,方便地让人咂舌。
今天儿子缺钱了,向我借一万元,让我转到他银行卡上(可能还房贷缺钱了),并把卡号给我了。我又按老办法开电脑,找U盾。老伴说了一句,好象微信也有向卡转帐功能。我点了微信收付款,向下一拉,真有这功能,点开以后,输入姓名、卡号,瞬间办成。得到儿子收到款回复!呀,真让我这个老银行,为银行的未来加油了。
最近在青岛即墨,一家公司的老板遇到了一件怪事。他手里拿着公司银行账户的u盾。在没有他本人操作的情况下,账户里的1.1亿元竟然被转到了9个银行账户。涉事银行表示无法追回。
老板是当地一家家具公司的,有20多年的经验。他因当地拆迁获得货币补偿款1.7亿元,随后他的账户收到银行转账1.1亿元。但是公司无法使用这笔钱,u盾因为无法使用被银行锁了。很快,所有的钱都被转走了。
正因如此,老板谢认这有问题。虽然有债务纠纷,但是没有司法文书,于是老板谢就把这个事情反映到了银监会,银行解释说是受托支付。
@锋哥智慧说 那什么是受托支付呢?
通过网上查询可知,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银行业)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正常来说就是看谢老板的合同是否有问题了,如果是符合条件的那么,那么受托支付就能说的通了,如果不是,那么银行就存在问题了,但按正常人的思维逻辑,银行都是没问题的,俗话说,离柜了就一律不负责了,但是如果银行多给你钱看,这种就说不定了。
所以具体原因就只能等相关部门去调查清楚了,总之有问题就要问个明白,如果有违法行为自己会受到法律制裁。
防范“套路贷” 拒绝“校园贷”
新华保险湖北分公司发布金融风险提示
近年来,花样繁多的“套路贷”“校园贷”层出不穷,有关此类案件时有发生且性质恶劣,不仅侵害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生命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近日,新华保险湖北分公司在全辖开展反洗钱主题宣传活动,并发布金融风险提示。
据了解,中国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放贷机构需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不得以大学生为潜在客户定向营销,不得采用虚假、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过度借贷。同时,相关单位会加大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
为提高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新华保险湖北分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和学生要理性参与投资,自觉远离“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金融贷款活动。建议做到以下五点:一是选择正确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二是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三是不出租或出借个人身份证件;四是不出租或出借个人账户、银行卡和U盾;五是不用个人账户替他人提现。
【涉案26万余元!石家庄桥西警方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近日,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中山刑警队远赴新疆、广东、黑龙江等地,抓获3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成功破获一起涉案265000余元电信诈骗片案。
1月17日19时,中山刑警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接到一个自称是京东客服男子的电话,称其微信、支付宝信息是学生信息,需要关闭,否则征信会有问题,为避免出现征信问题,让其按信用额度从不同贷款平台借款,转入到指定帐户,后发现被骗,被骗金额265000余元。
接到报案后,中山刑警队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对受害人资金流进行梳理,并确定出了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赶赴新疆乌鲁木齐市,广东省深圳市,黑龙江齐齐海尔市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陈某、杨某,于2月20日先后押解回石家庄。
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名下的银行卡、U盾被诈骗分子利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实事供认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声称微信、支付宝征信有问题需注销,否则影响今后征信并要求转款的,都是诈骗。
(燕都融媒体陈乾玲 通讯员周磊)
银行1.1亿的存款无故消失,是谁的责任?
山东青岛的解先生在银行有1.1亿元的存款,不料一天之内被银行工作人员分9笔转给其他账户,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开始说起,解先生名下有一家企业。2017年,解先生公司的厂房所在地因打造汽车城而面临征收,开发商与解先生双方达成合意,商定补偿价格为1.7亿元。
2017年11月30日,解先生公司的银行账户收到了1.1亿元的拆迁款。解先生安排公司财务处理一笔款项,可是却被告知,账户U盾无法使用,被银行锁死了。更诡异的是,当解先生查看银行账户时,发现银行账户里的1.1亿消失了。
从银行提供的清单上看,收到1.1亿元当天,所有钱便分9笔全部支出,余额竟然是0。其中包括偿还银行贷款9000万元,给解先生的债权人转了1200万元,有一笔存款直接转入银行自有的账户。
解先生质问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是听从银行负责人姜某的安排。
解先生找到姜某索要说法,姜某承认转款事项,她这样做的原因是解先生公司欠了很多债务。但是解先生一再指出“欠不欠债是我的事,钱怎么还也是我的事!”
记者联系上涉事银行负责人姜某,姜某声称是“受托支付”,而解先生却否认授权。
目前姜某已调离该银行网点,而解先生也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后续结果尚在调查中。
这件事说起来也简单,就是解先生在外面欠了一大笔债务没有还,当解先生账户收到1.1亿元,银行负责人就私自将这笔钱给解先生还账了。
这件事看起来像是合情合理的,可是这里却存在很大的问题。客户将钱存在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却利用自己的便利将客户的钱随意转走,严重侵犯了客户的权益。试问,谁还敢把钱存在银行?解先生欠钱与银行负责人私自拿他的钱去还债是两码事。
《商业银行法》规定,除特定的司法机关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扣划个人和单位在银行的存款。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海关、税务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军队才有权立法扣划银行存款,银行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姜某辩解称是受托支付,那什么是受托支付呢?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最经常的一个例子就是买房,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且提前与银行签订支付委托合同,银行直接将钱转给房地产公司的账户,而不是直接转给客户的账户,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客户将钱挪为他用。
而在本案中,压根不存在受托支付的情况。解先生也未曾口头或者书面向姜某委托代为还款,姜某的行为已经违规。
该涉事银行还可能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案中,银行擅自挪用解先生1.1亿的存款偿还贷款和其他债权人,应当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本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的是一种单位犯罪,一般处罚涉案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姜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与涉事银行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法定义务。也希望银行能够承担起这个义务,建立好相关的监督制度,更加规范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让客户能够放心将钱存到银行,从而保证客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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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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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警方打掉假客服跨省网贷诈骗团伙 抓捕23人
“您好,这边是京东金融的客服,近期您有资金周转的需求吗?”
“这边是360借条的客服,查询到您有在我平台申请额度没有审核通过对吧?”
“我们这边平台有新开通的特邀渠道,就是今天办理,可享优惠政策,并可以马上提现……”
……
……
名字听上去是不是很正规?
大平台借贷解燃眉之急,
应该靠谱吧?
怎料,
这竟是“假”客服的骗局
分文未借到,反而散尽钱财
还欠下巨额债款……
近日,兴宁市公安局全力推进“净网2021” 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在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指导支持下,重拳出击,跨省追捕,成功捣毁一假冒“京东金融”“360借条”客服实施网络借贷诈骗的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嫌疑人23人,当场查获手机卡1500余张、银行卡63张、手机50部、电脑4台以及POS机、U盾等作案工具一批。
“假”客服步步设套 被骗群众债台高筑
目前,打着“低息、无抵押、秒放款”幌子的网络贷款骗局“层出不穷”,诈骗分子为提升可信度,伪装成“京东”“360”等大平台客服,层层布局,引人上钩,骗尽钱财。兴宁也有不少群众也上了此类骗局的当。
4月20日,坭陂镇戴某下载“360借条”注册账号进行贷款操作,按客服指引转账解冻费等费用被骗9000元;
今年5月,坭陂镇史某接到自称贷款专员电话,根据指引下载“360借条”进行贷款操作,转账所谓 “会员费”、“资金解冻费”共被骗121698元。
据了解,这些诈骗分子假冒“京东金融”“360借条”平台客服,以“快速、优惠办理短期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采用以收取高额服务费、会员费、刷流水提升信用额度以及操作超时、操作有误需缴纳保证金等套路,逐步侵吞被害人财产,不少被害人陷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诈骗套路,再去借款转账,连环被骗,高筑债台。
紧抓线索厘清组织 严密追踪团伙成员
今年6月,根据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下发的涉电诈线索,兴宁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成立专案组,汇集整合各警种优势资源,形成大合成作战格局,充分运用智慧新警务对相关线索深入研判分析,逐步梳理出由一对石姓兄弟组织管理多个诈骗窝点。
经细致侦查发现,每个诈骗窝点有5到8人不等的团伙成员,同时掌握了该组织团伙作案工具、手机卡、业务提供者李某。至此,一个由业务及工具供给、人员组织、话务运营三方组成的“网络借贷”诈骗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调查中发现,该团伙组织架构清晰,分工明细,即由李某提供手机卡等作案工具及话务业务信息;石某两兄弟购入手机卡等,同时在本地网站、公众号招聘 “客服话务员”;由黄某彬、赖某彬等人负责工作指派,组织话务员在窝点内进行诈骗操作。
通过对涉案人员的严密排查,兴宁警方全面掌握所有窝点所在位置和嫌疑人相关信息,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分布浙江省和广东兴宁城区、黄陂等地。
重拳出击跨省收网 21名团伙成员被刑拘
为进一步推进打击行动取得更加显著的收网成效,兴宁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判,要求专案组全面统筹,快速行动,实施抓捕,力求实现对该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9月24日上午,兴宁市公安局在梅州市反诈联勤作战中心支持下,集中警力,组成8个抓捕小组,兵分七路赶赴浙江、兴宁黄陂以及兴宁城区多地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在当地警方的全力配合下,一举端掉6个诈骗窝点,抓获以石某兄弟等人为首团伙成员23人,成功捣毁该网络贷款诈骗团伙。
在抓捕现场,办案民警除查获大批手机卡、银行卡、手机、电脑以及POS机等作案工具外,每个话务员桌上成沓的手机号码清单、账本和话术本也引起了民警注意,翻查中发现,上面详细记录了诈骗团伙的诈骗手法。
经查,大部分团伙成员是通过朋友介绍、网络兼职加入这犯罪团伙,通过短暂培训后,就开始根据“剧本”,假装“京东金融”“360借条”平台客服,电话诱骗目标添加“放款专员”为好友,提供一对一“服务”,进行进一步诈骗。部分成员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觉得自己只是打个电话,未直接进行交易,并不涉嫌违法犯罪。
兴宁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兼职赚钱补贴家用,这本是好事儿!但挑选兼职工作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充当诈骗团伙“话务员”,将涉嫌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罪名,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目前,该犯罪团伙中21名团伙成员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兴宁公安
借亲友银行卡“炒币”,你可能已经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正义网上海5月11日电(通讯员张敏)网络数字货币投资火爆,在暴利的驱动下,有些投机分子一味关注盈利,而忽视了法律风险。走上“炒币”之路的李大发因借用数十张他人银行卡炒币而“摊上事儿”了。近日,经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大发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宣判,被告人李大发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9年1月3日上午,上海的胡女士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电话那头自称是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告知其银行卡涉嫌洗黑钱,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要求胡女士必须配合。
由于那名“工作人员”准确地说出了她的个人信息,慌了神的胡女士信以为真,根据对方指示,通过网上银行共转出100余万元。只是,一顿“猛操作”后,对方却彻底断了音讯。胡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中了网络诈骗的圈套,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追溯网上交易记录发现,经过多个户头转账,胡女士转出的那笔钱款中有20余万元最终转到了一张实际持有人为小李的银行卡中。
顺着线索调查,警方找到了远在四川的小李。面对讯问,他承认那张银行卡是自己的,“卡一办出来,我就交给我叔了。”小李纯粹是为了帮叔叔李大发的忙,对于其将卡用作何处,他全然不知。“我亲叔要用卡,我就没多想也没多问。”2018年下半年开始,小李陆续办理了十几张银行卡交给李大发“任其处置”。
五十出头的李大发在当地一所中学做财务,生活闲适。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大发经人介绍被带上了网络理财——“炒币”之路。
网络数字货币交易平台鱼龙混杂,资金交易频繁,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作流转洗钱之地。平台上虽有公告提醒投资者交易需谨慎规范,以防“被洗黑钱”。但每天“炒币”进账颇丰的李大发对此置若罔闻。
为规避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这些风险,在网络平台上投资数字货币时,李大发铤而走险——实行“收付分离”,即付款时使用其本人的银行卡,但每次卖币收款都会换一张卡。因此,频繁交易需要大量银行卡,李大发便伙同他人让各自的亲属朋友以本人名义先后办理了49张银行卡,用这些“借”来的“亲友卡”“小心翼翼”炒着自己的币。
在投资平台,李大发用侄子小李实名登记办理的银行卡在网络平台交易操作,而那些卡则沦为了电信网络诈骗胡女士的“帮凶”,对此李大发一无所知。
检察官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我们日常使用的储蓄卡,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银行卡事关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也事关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它并非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当然不允许非法收购和大量持有他人信用卡。
当前,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频发,更催生其他牵连犯罪,形成犯罪“产业链”。“四件套”(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捆绑银行卡的电话卡、持卡人身份证照片),已是网络电信诈骗“一条龙”产业链上的“硬通货”。
“实名不实人”的“卡”,很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成为网络赌博的护身符、诈骗团伙的隐身衣、非法洗钱的过滤器。
本案被告人李大发虽未直接参与电信诈骗活动,但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时,为高频交易、迅速牟利,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近五十张,远超合理范围,客观上不仅为犯罪分子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而且还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环,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检察官提醒,不要随意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这些行为存在法律风险,严重的还涉嫌犯罪,不要为了贪图私利,触犯法律红线。
来源:正义网
半专业人士奉劝:没事不要注册营业执照
最近接到很多关于被哄骗注册营业执照后如何撤销的咨询,不得不再感叹一句,大家对于自己信息的保护意识还是太低了!!!
他们注册营业执照的原因,大多是以“做兼职”“做任务”的名义,注册下来后可以得到几十到200不等的报酬。
而且他们注册完了之后,当时还没有发现问题,一般都是等到需要做某些重要事情(比如考公),而要查自己的个人信息之后,才知道自己名下还有企业,而且大部分处于异常状态。
之前也有发过关于“个人信息被冒用注册营业执照怎么处理”的 文章,可能不够详细,所以很多家人们还是不太清楚该怎么做,今天再跟大家详细说一下。
首先,被哄骗是一个很主观意识的形容词,市监局不会相信你说的话,他们只会拿事实说话,如果在注册营业执照过程中,有扫脸实名,或者有用数字证书和银行u盾签名的行为,市监局皆默认你本人是知情的,不存在被冒用的情况,一概不受理申诉。
其次,如果是身份证掉落被人捡去,然后拿来注册公司,这种是可以拨打0755-12345,按4转人工客服,他们有专人处理,处理完了会发短信给你本人,让你到深圳做笔记鉴定,这种一般只要按照市监局的要求做,都是可以成功撤销的,因为你本人和冒用你身份去注册的人,笔迹肯定是不一样的!
再次和大家重申一遍,凡是有扫脸实名认证的,一概不受理撤销申请,如果名下公司状态正常(这种情况非常少,因为地址大部分是假的,且没有人去维护,十个有九个都是异常的),可以走正常注销流程,先补办营业执照和公章,前提是法人和股东都是你本人,如果名下公司已经异常,是没有办法走正常注销流程的,只能去法院申诉了,不过这个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非常多了。
那有的家人们可能就问了,我又不能申诉,我也没法正常注销,我也不想去法院排队,要怎么才能把这个事情处理掉?
说实话我们目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因为市监局目前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如果你不打算来深圳开公司贷款,只能先放着不管,如果担心影响自己考公或者入职,可以报案,留个报案记录,以后可以作为证据。
最后的最后,还是要再强调一下,大家一定不要贪小便宜,一定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注册营业执照容易,注销可就难多了,卖自己的信息容易,想要维护好征信可不容易!!!宝子们一定要注意啊!!!
断卡 | 这个县又有6人因“卖卡”被拘!
今年以来,为持续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桂林市公安局全州县局紧紧围绕“15751”工作思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全力开展“断卡”线索摸排、防范宣传等工作,先后抓获6名“断卡”涉案人员,缴获银行卡、U盾等作案工具一批。
2021年3月3日,全州县局接到上级通报,获悉辖区有人利用银行卡为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银行流水达数十万,行为已涉嫌犯罪。
接到该通报后,迅速指令县局反诈中心联合刑侦、有关派出所全力对该线索展开核查。经过数小时缜密侦查,最终锁定全州县两河镇的刘某以及另外一名男子伍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走访,发现刘某没有居住在两河老家,而是住在全州县县城。当日中午,民警在全州县城某商场内成功将嫌疑人刘某和伍某抓获归案。刘某和伍某到案后,分别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刑侦大队反诈中心、在石塘派出所协助下,在今年2月份成功打掉了一个诈骗团伙,于2月2日和2月7日先后在石塘镇将该团伙主要涉案人员罗某、罗某琪、朱某璋、蒋某四人分别查获,现场缴获银行卡、U盾等作案工具。
2月27日,刑侦大队联合枧塘派出所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抓获一名上级推送的电信诈骗嫌疑人。
目前,6名“断卡”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洗脑)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因此,开展“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在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我们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朋友,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一下,看看自己的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并及时处理。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
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来源:临桂警讯
现阶段的任务,是一边借钱还房贷,尽快过户;一边尽快注销公司。
两件大事同时走。
公司四月就申请注销,但有笔4万得的税要交。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我去交了。但是我现在视金钱如生命,别说4万,一万一千也都要花在刀刃上。
毕竟,马上两个孩子共计17000的保险费用又该交了。
所以省钱但麻烦的办法,就是找小规模纳税人给我开票:打40万到供应商的公司账户,再私下转回来。再把扣抵的费用给对方。差不多是12000。
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屏蔽,这是公开的秘密。
我找到前夫,我说你欠我10万,至今孩子扶养费也欠了一大笔没给。我找律师起诉你,一告一个准,你没啥可说的。这四万我个人也可以出,但前提是我必须告你。
所以这个账户的税费你自己找人开发票填平少花点钱还是等着我解决你当被告。你自己权衡。
前夫最终妥协,这个事他来办。
但是我发现公司账户的优盾都不见了(之前是小三的妹妹当财务的,最后一次也是她拿着用的!但是前夫找她要她不承认她拿了。)
我也不想废话。
打电话到银行挂失,立马拿着证件去银行补办。
今天上午就光跑银行办优盾了,现在优盾在我自己手里,心里多少才踏实一点。
下一步就是催他找供应商开票!
本周房贷的钱也会陆续到账。
慢慢来,我现在不焦虑,也不无助,我越来越明白,很多路是人走出来的。
“跑分”诈骗500万,“黑吃黑”盗窃百余万,都得判刑!
自以为掌握了“财富密码”,却不料团伙内有人心怀鬼胎,将诈骗赃款据为己有,上演了一出“黑吃黑”大戏,经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案”进行判决。
组建“跑分”平台,高回报诱人上钩
2018年,齐某、谢某、许某(刑拘在逃)等人想着搞点钱花花,于是共同出资开发“xx宝”跑分软件,同时收购了大量的“诈骗三件套”(银行卡、U盾、电话卡)以转移资金。
同年10月,“xx宝”正式上线,以“日进千元”为诱饵,吸引了上百人充值跑分以赚取高额佣金。短短二十多天,就有500余万元的资金流入“xx宝”,齐某等人眼看金额越滚越大,立马将“xx宝”停运。500余万元被齐某等人瓜分,挥霍一空。
在“xx宝”运行期间,诈骗共犯之一许某贷款到期却无力偿还,眼看着资金大笔大笔地流入,于是在诈骗款项上动起了心思。
他先是联系上了好友朱某,朱某明知许某要“黑吃黑”,仍按照许某的指示联系卡主樊某挂失补卡取现,“暗中截取”了110万赃款。不久,银行卡被挂失的事情被齐某等人发现。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全都难逃法网
经审理,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齐某、谢某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十一年六个月;朱某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樊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馅饼下面是陷阱。现今大肆横行的“跑分”平台看似无本万利,实则暗藏陷阱,正是利用人们的贪婪,以高额佣金为饵,吸引大量想要吃”馅饼”的人。而“跑分”平台作为犯罪的温床,一不小心又会催生其他犯罪。面对“跑分”平台,请提高警惕。
#诈骗#【酒泉玉门市公安局破获“3•21”专案】3月28日,玉门市公安局在玉门火车站举行欢迎仪式,迎接“321”电信网络诈骗专案组民警凯旋。3月21日,玉门市公安局抽调9名精干警力成立电诈工作专班,对现发电信诈骗案件开展细致摸排、精准研判;针对2021年1月27日辖区一起消除贷款不良记录电信诈骗案件,办案民警辗转全国各地4000余公里,进行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了在外省的作案窝点;在酒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3月24日晚在外省成功捣毁通过“跑分平台”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结算通道的窝点两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扣押涉案电脑硬盘3块、作案手机600余部、银行卡50余张,U盾、pos机20余个;经调查,两处窝点涉案金额达1300万余元,日均洗钱50余万元。此次专案的成功侦破,充分展现了专案民警忠诚使命、心系群众、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专案组民警将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发扬“三牛”精神,将“3.21”电诈专案挖深打透,同时,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继续以顽强的作风和不破不休的意志,严惩电诈违法犯罪,维护一方平安,努力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玉门社会治安环境。@平安甘肃@玉门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