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师傅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19年12月,他的车被追尾,造成车辆受损。车辆修理完毕后,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却在收到判决书的同时,和4S店一起收到了一张司法罚款决定书……

2019年12月23日22时55分,被告李某驾驶小轿车与原告任某的车辆发生追尾,造成任某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责。事故发生后,任某在某4S店修理涉案车辆,某4S店出具维修证明,证明车辆维修期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3月4日,共计71天。任某据此要求李某赔偿停运损失费35500元。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为任某的车辆修理时间有些蹊跷,于是向某网约车平台和交警部门调取证据,并多次赴某4S店调查取证。调查后,法官发现了任某的小秘密……
从某网约车平台调取的证据显示,涉案车辆于2020年2月14日、20日、21日、23日均有接单营运记录,除此以外,交警部门调查证实,涉案车辆早在2019年12月26日、28日就在杭州市区内有行车轨迹。
正在“维修”的车不但上路行驶,还正常接单?还据此要求对方赔偿巨额停运损失?
经法院查明,71天的维修证明系任某与某4S店员工合谋开具的虚假证明。任某认可了自行将车辆从4S店开走从事营运的事实,4S店员工也承认知晓上述事实。
法院据此对车辆维修时间进行扣减,酌情确定涉案车辆合理维修时间为7天,酌情确定车辆停运损失按300元/天计算。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任某损失2100元。
……
法院不但驳回了任某的大多数诉请
还对任某和某4S店进行了处罚
因任某与某4S店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法院作出司法罚款决定书,决定对任某罚款5000元,对某4S店罚款50000元。
近年来,网约车的普及和发展给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满足了群众出行的个性化需求。但同时也孳生了一批“碰瓷”的网约车司机。2019年起,杭州交警启动“灭蛾行动”,侦破了一批以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为主实施“碰瓷”的诈骗案。
本案的审理,进一步加强了网约车监管,规范汽车维修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网约车“失信”行为。下一步,法院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对网约车、汽车维修行业进行整顿,促进网约车正常、合法、合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诉讼,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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