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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信用社小额贷款(周口信用社客服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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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我的面撩妹儿!”河南周口,女子18岁嫁给丈夫,10年来,为丈夫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整日忙碌。谁料,丈夫竟然当着她的面与女主播视频聊天聊到深更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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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她只是觉得气愤,可一次偶然间见丈夫和女主播聊着聊着睡着了,便翻看了一下两人的聊天记录。结果发现丈夫竟然偷偷将近20万元积蓄陆陆续续转给了女主播。

女子崩溃不已,质问丈夫,丈夫死不认错,还称自己没有出轨。但女子觉得丈夫一次次伤害自己,觉得和丈夫缘分已尽,愤然释怀,决定离婚。

女子公公得知此事后,亦是气愤不已,含泪求助媒体,想让家庭和睦。

【安律说法】

1、对此有网友说,讨老婆给彩礼时嫌多、老婆孩子花钱时嫌多、孝顺父母时嫌多,打赏别人就不嫌多了,这种人就是没脑子!渣男!还有什么必要调解,必须离婚!

还有人说,部分女主播毫无下限,搔首弄姿、衣着暴露,必须好好管一管了!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2、男子打赏给女主播的钱,还能不能讨回?

打赏属于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来说,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意思表示真实,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赠与就无法撤销。所以正常情况下,打赏给主播的钱不可以随意要回。

但是本案比较特殊,男子已婚,其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否能够索回应当分情况看待。

《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如果丈夫打赏的钱少、周期长,一般认为属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不能追回。

但是如果丈夫在未经妻子允许或事后追认的情形下,在短期内多次、大额地打赏女主播,则可以认定为超过夫妻的日常家事代理权,侵害了妻子的共同财产权。这种情况下妻子依法可以要求女主播或其所在的平台返还。

另一方面,《民法典》第8条还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具体到本案,即便丈夫打赏给女主播的近20万元是小额、多次,日积月累形成的。如果有证据表明,丈夫与女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交易,这种情况下,女子亦可主张打赏行为无效,要求女主播或其所在的平台予以返还。

3、女子能否仅凭男子搭讪女主播的行为而离婚?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没有太多限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诉讼离婚,并不是想离就能离。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判离。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7种,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具体到本案,女子如果直接起诉离婚,第一次很有可能被驳回。当然,如果女子执意离婚,在第一次诉讼离婚判决后,分居1年后,再次发起诉讼也是可以成功离婚的。

同时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真走到离婚这一步,司法实践中,丈夫侵犯妻子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权的,进而导致双方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丈夫“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时,妻子不仅可以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多分。

4、最后,男子上有老、下有小,本该是拼搏奋斗的年纪,沉迷于网络,还辜负了这么多爱自己的人,着实令人气愤。但是,离婚对夫妻二人来说是伤害,对孩子来说更是“暴击”。

因而在此希望男子向妻子坦白认错,真诚道歉、改掉恶习!争取妻子原谅!莫要再犯糊涂,落得个妻离子散的悲惨结局。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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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取亡夫的6万元存款遭到银行拒绝,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银行为什么不给?河南周口,刘某的丈夫李某去世后,刘某持5张存折到银行支取存款遭拒后上诉至法院。

据了解,2017年1月,刘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李某因病去世,在去世前,李某在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之间,分五笔在当地邮储银行存款6万元。

在刘某取款遭拒后上诉至法院,经过法院查明,刘某是李某唯一合法继承人,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邮储银行给付刘某存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

按理说,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继承问题,为什么妻子再去支取亡夫的存款时会遭到银行拒绝呢?

其实,这件事银行做得也没有错。

银保监会、人行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指出遗孤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已故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及该行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余额合计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持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提取。同时考虑地区经济差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差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5万元以内上调免公证提取的账户限额。

从这个通知来看,1万元以下的遗产是不用公证的,各家银行在风险自控的情况下可以把金额调到5万元。

按照人行的反洗钱规定,超过5万元即属于“大额”,目前的银行业务低于五万元的交易凭借密码就可以了,超过五万元的存取款转账现在都需要对身份证进行核实了。

所以,如果刘某的取款金额在5万或者5万元以下,凭借密码就可以把钱取出来了,但是她的支取金额是6万,超过了5万的最大限额,需要对身份进行核实。由于李某已经去世,刘某也没有继承公证书等材料所以银行拒绝是正常合理的。

后刘某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存款时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又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并且出具了有效的法律文书。所以刘某就可以将钱取出来了。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吧。

另外如果你知道账号密码,是银行卡的话直接在atm机上支取就可以了,存折的话,在没有销户之前带上双方身份证也可以代办支取。值得一提的是这两种办法的前提是遗产继承无争议。所以提前公证遗嘱或者让至亲的人知道存款密码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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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生前存的钱,银行凭啥不让取?”河南周口,72岁老人刘某的丈夫去世,处理完丧事后,她去取丈夫名下的存款,遭到银行拒绝,一怒之下,她把银行告上法院。

#储户去世亲人不来取款 钱归银行吗#

刘某的丈夫叫李某,生前无儿无女,父母双亡。两人从2002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7年,两人登记结婚,由于年事已高,两人没有生育。

2020年6月起,李某陆续在银行存下5笔定期存款,共计6万元。去年5月,李某因病去世。刘某处理完丧事以后,拿着5张存单,前去取款,被银行拒绝。刘某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和利息。

银行在法院承认李某存款的事实,但是说需要刘某提供相关手续才给她取款。

刘某向法院提交了5张存单,户口本、与丈夫的结婚证、丈夫去世后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资料。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刘某6万元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650元。(来源:时间视频)

其实,这件事里,银行没有做错,刘某没有做错,法院也没做错。既然大家都没有做错,为什么非要打这个官司呢?

这是因为里面涉及到复杂的继承问题。

从法律上来说,李某去世后,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刘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只是继承人中的一个,银行没有办法判断是否还有其他继承人,如果把钱给了刘某,将来冒出其他继承人,起诉银行,银行是可能败诉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银行只能拒绝刘某的取款要求。而刘某一个72岁的老人,这个起诉银行的办法,甚至可能是银行告诉她的。因为通过起诉,由法院查明刘某是李某的唯一继承人,才能确认刘某有资格取款。

对于去世家人的存款怎么才能取出来的问题,在去年之前,一直只能由继承人通过法院诉讼,或者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的方式,拿着法院的法律文书,或者公证处的公证书才能取。

但是,去年银保监会、人行联合发布了《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对去世存款人名下的存款如何去取,规定了更为简单的办法。

根据这个通知,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于已故存款人账户内存款及该行发行的非存款类金融产品,余额不超过1万元的,可以拿着相关资料,直接去银行去取,银行不能拒绝,不需要公证或者诉讼。而且,根据这个通知,还鼓励各个银行,根据各地的差异,在5万元以内上调这个限额。

这里需要继承人提供的资料包括: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ロ薄、结婚证、出生证明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可惜的是,这个案件里,李某生前的存款余额有6万元之多,超过了这个通知的限额,所以就算刘某有这些材料,也不能直接向刘某支付这些存款。只能通过法院走个流程了。

所以,对于银行里的存款,提前公证遗嘱或者让至亲的人知道存款密码是很有必要的!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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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 #周口头条#

头条热榜

河南周口,一4s店内来了一位大叔抬来十七袋面粉,并表示他要给儿子买辆车,正当众人疑惑面粉换车时,大叔赶紧打开袋子,销售们更加傻眼了,但还是和大叔达成这次的生意,只是所有人都表示:这回数钱数到手软。

原来,大叔是做面粉这种小生意的,攒着硬币始终没有空拿去银行存起来,这回排上用场了正好也清空了自己的多年的库存,随后直到五点多谈完购车款项,店里派出了20多个人耗时3个小时才清点完毕,大概有5万1千元左右。

店员们在事后很是感慨:看电视看多了,没想到这回自己亲自体验了一把,手都要抽筋了。

有网友表示店家态度很不错,估计收了不少服务费吧?

还有网友表示不如取消硬币吧,没有必要,数着就费劲。

足以看出网友们还是对店家的做法很认同,“服务至上”在这里就得到了印证,相信很多人看过不少拒收硬币的事情,毕竟数目庞大,各类面值和版别的分类,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过后还得自己跑去银行一趟也的确相当麻烦。

幸亏遇到这样大型公司,人手充足才有了现在的一幕,不过这一数就到了晚上9点多,还能乐此不疲,说明公司的加班氛围也不错,奖励应该不会少,其实这也是公司和个人的业绩,不应该分得太清,团结一致才是一个团队的表现,顾客满意了,财源自然而然也会如期而至。

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里有两点知识科普需要知道:

1.尽管数目庞大,拒收硬币也属于违法的,很多商家都无法接受的理由无非就是“缺人”“耗时”,不可否认这也是现实,毕竟这些属于小额流通货币,用来支付过大金额的问题,谁的心理都有所抵触。

换个层面来讲,商家宁可不卖也不会接纳这样的数目,让人看起来也会觉得有人存心找茬,谁心理都会清楚这些让银行来说也未必能一时半会数的完,就算顾客等得起,但自身还是会把自己的生意耽搁了,大家换位思考想想也许就不会那么做。

2.造硬币相对于造纸币的好处更多,虽然目前科技的发达,和硬币使用的范围有所减少,但依然存在很多纸币不可代替的问题。

你们可能不知道,一枚硬币从生产出来到回收利用,平均流通年龄可以高达30年,平均次数3万次,一张纸币平均流通却只有300次,可见纸币的磨损程度,和耐脏程度均不如纸币。

而相同面值的硬币和纸币的20年的综合使用成本比是1比5,纸币需要用到大自然中的木料和棉花等昂贵材料,硬币却只是十几年回收重铸耗费一点加工费而已,所以成本也成为了减少开支的关键。

所以最后总结出,一个物品的诞生自有它的道理,我们要做的就是适应这种事物,用不一样的眼光来看待它,同时寻求不一样的的解决方法,和顾客相互间协商处理问题,而不是因为这个事物制造矛盾,双方都得不到台阶下。

你们觉得呢?又有什么看法?还有什么方法更快速解决硬币计数问题?

#周口头条#

“老伴去世就不让我取钱,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河南周口,李老汉因病撒手人寰,72岁的妻子刘老太处理完老伴的丧事后,带着李老汉生前办理的5张存折去银行取钱。万万没想到,提交了各种材料后,银行却不让取。

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要为了这件事遭罪。气愤的刘老太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这件事经过舆论发酵,引起广泛关注。近日,涉事银行负责人回应:“不是故意不给钱,而是继承遗产超过1万元,需要司法公证。”

(来源:极目新闻)

事实上,如果逝者的亲人知道银行卡密码,那么可以直接至ATM自动提款机上取钱,一般情况下,银行卡并不会因为持卡人死亡就冻结银行卡,卡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但本次事件却有所不同,李老汉生前存的这5笔钱,共计60000元是定期储蓄存单。

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时候,刘老太想要一次性取出,那么就必须携带李老汉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存折,在取款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正确输入密码之后,才能将钱取出。

然而问题是,根据刘老太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来看,李老汉于2021年5月23日病故后,其户口已被注销。

一旦户口被注销,那么就意味着李老汉的身份证已经失效,因此即便刘老太拿着存折和密码去银行取钱,没有丈夫的身份证原件,就无法轻易地将钱取出。

虽然为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决定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手续。

并在《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已故存款人的继承人,可以持相关资料,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提取存款。条件如下:

(一)已故存款人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

(二)提取申请人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提取申请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存款及利息,并在提取后注销已故存款人账户。

并且,银行还可以上调1万元的账户限额,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

但在本次事件中,即便银行上调限额至5万元,刘老太想要取出的60000元仍然超过限额,作为银行来说,根据规定确实无法在没有收到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将存款交给刘老太。

其理由在于,李老汉去世后户口被注销,那么他存款中的一半即转为遗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这笔遗产在李老汉死亡之时,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发生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无法在刘老太未提交《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之前,直接判断除了刘老太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

银行这次向媒体“喊冤”,表示并非故意不给刘老太办理取款业务,其原因就在这里。

据银行负责人表示,当时他们已经明确告知了刘老太,监管部门有规定,继承存款遗产超过1万元的,需要进行公证。没想到,刘老太没拿来公证,却直接提起了诉讼。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其理由在于,办理《银行存款继承公证书》的程序比较繁琐。

该公证书办理时,要求所有拥有继承权的继承人,持身份证全部到场,且到场的众人对继承内容需要达成一致的意见。

然而事实上,代理此案的律师表示,因为有其他人也想继承李老汉的存款遗产,所以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受到干扰。由于存在纠纷,故公证机构不愿再进行公证。

刘老太之后选择起诉,也是公证处提出的,建议她直接走法律途径。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银行按照规定,没有直接给刘老太办理取款业务,是有根据、有理由的。

最终,法院查明刘老太系李老汉唯一合法继承人,故判决银行给付刘老太存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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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 #315全民行动# #周口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