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镇银行出事前,大家也是这么想的,毕竟2年前存的,4.5%左右,也不算高当时,只是比大行方便,又能小额存款,等暴雷了,跑都不跑不掉,最好没事就去辽宁转转,也不错的哈

中小银行异地揽储越收越紧,珍惜能给你显示特色存款的银行
#郑州头条#【你上次的消费券花了吗?今天的消费券又来了】我记的上次抢了一百元的优惠券,但是需要消费六百才能用,没办法,只好到超市里柴米油盐酱醋茶一起往家搬,总算花完了。
好消息又来了,郑州人专属的消费券又要发了,对,每天上午十点开始,连续一周啊,要发放1.3亿元的消费券。哎呀,都给我多好啊,就不用这么天天辛苦地发头条了。
这次的消费券可是价值85元的消费券礼包啊,不只一张,礼包里有好多张呢,但是每天限量22万份。搬好小板凳,提前测试,找个网速飞快的地方坐下来,准备开抢吧!
上次的消费券是大额消费券,有些朋友抢到之后没有消费就浪费掉了。这次可以放心抢,是小额的,是都能花掉的,力度也是空前的,连续一周时间,每天十点开始发放。
郑州作为未来的大都市,发放消费券也是走在前列的,做到精准扶持小商家。发放消费券可以拉动内需,通过拉动内需来稳定信心、推动经济的复苏。促消费是今年的一个重点也是亮点,而消费券是经济低迷时期刺激消费的有效手段。
再次提醒各位,把手机定个闹钟,不要错过了这个福利,不要白不要,是吧?
#开封头条#孩子给直播平台刷“礼物"
刷出“巨款”的新闻
屡屡见诸媒体
最近在开封市禹王台区
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为了让孩子上网课,开封市禹王台区的崔女士(化名)把手机交给了14岁的女儿。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女儿(小乖)为了“冲榜”,竟给某直播App上的彩泥主播打赏了两万多元。
▲彩泥主播在群中的聊天记录
女儿上网课,竟把钱上“跑”了
3月17日,崔女士上花市买花,发现自己微信钱包里的零钱似乎少了一两千元,因为自己生意上很多时候需要转入转出,她也没有在意。买完花,她就把自己的手机“还”给女儿小乖,让她上继续网课。
由于孩子的学校要求早上5点半就要上早课,晚上8点以后还有网课。她在外面做生意早出晚归,也没时间摸手机。每天早上出去的时候,在自己朋友圈里发一条信息——“全天在店里,小宝上网课,有事联系电话(她爸的电话)”,后来女儿直接帮她复制粘贴,自己就不再写了。
18、19、20号,三天崔女士没碰手机。21号是周六,没有网课,她就把手机要回来了,一看零钱又少了,经查余额,17号的时候还有7千多,当时只剩了5千多。中行的“来聚财”(一款收款工具)提醒我的账号里有笔钱到账后的余额为4千多元,而上次提醒的时候,账号里还有一万多。通过下载网上银行,查询了流水,才发现钱都打给直播平台了。
经过查对,崔女士的建行、中行、中原银行三张银行卡都被女儿动了。其中建行卡上只剩下1块多钱。几天内,小乖一共打赏给主播25720元。后来崔女士两口和直播公司客服沟通时,该公司核实的数字为25810元。
▲彩泥主播在群中的聊天记录
父母不解,给主播打赏就像是白扔
两人对小乖仔细盘问
才了解她是如何把
两万多元打赏出去的
原来,小乖为了上榜获得一些彩泥的奖励,不停地给主播刷礼物,而主播也会通过互动,来鼓动围观者刷礼物。围观者先给直播平台充值以获得虚拟货币,然后用虚拟货币购买“赞”“西瓜”“么么哒”“金话筒”“太阳女神”“跑车”“穿云箭”“梦幻城堡”“游乐园”等礼物,价值从1快币到6666快币不等。
崔女士说:小乖告诉我,她趁我转钱的时候,偷偷记下了密码,头一次用微信零钱打赏就花了2千多,怕被发现,就把她的包拿走,想用银行卡里的钱弥补微信钱包的“亏空”,谁知主播一忽悠,孩子又把银行卡捆绑到微信上,继续打赏,为了不让她发现,小乖把消费记录、银行卡的捆绑、解除捆绑的信息都删除了。
小乖的爸爸说:“女儿对金钱没有概念,基本上是要啥给啥、她的压岁钱从来没要过,都是交给我们。在学校老师都很喜欢她,都说她聪明,我就想着这两万多哪怕是我们捐了,给别人了,总是发挥了些作用,花到这上面不是给扔了一样吗?疫情期间,生意本来就难做,这些钱是给她准备学费,这下都泡汤了。”
“小乖说,她打赏的钱还不是最多的,有的孩子打赏了十几万元,孩子们懂啥呢?”提起这事儿,崔女士两口直摇头。
▲彩泥主播在群中的聊天记录
直播平台同意全额退款,家长亦有责任
3月27日,崔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经过几天的沟通,直播平台核实情况后,同意全额退款。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尹伟认为,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从司法实务中来看,未成年人以数额较大的资金打赏主播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明显超出其行为能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否则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法律上看,家长有权要求直播平台退款。
然而,家长并非没有责任,尹伟律师说,有些家长其实自身责任就很大,他们自己也玩平台直播,甚至自己也存在小额的打赏,手机随意给孩子玩,孩子自然就能轻而易举的通过已有的账户余额甚至已经直接绑定好的银行卡,不用充值就能巨额打赏主播。这类情况如果不能全部归错于孩子,也不能全部归错于直播平台,家长也难辞其咎!因此直播平台也可以法定监护人没有尽到完全监护责任,存在一定的过错,向监护人主张因孩子行为所导致的相应损失。
开封家长注意了
给孩子玩手机一定要多留心!
河南郑州,一女子在超市团购了一份价格5.99元的虾,第二天却接到商家打来的电话称,给错了,给的并不是5.99元的虾,而是88元的鸡围虾。女子说,“已经煮熟了。”不料对方接下来的做法却让她苦不堪言。
这天,杨女士刚好看到自家附近的超市,正在做团购的活动,其中基围虾才5.99元一份。杨女士觉得很划算,马上团购了一份。
之后,杨女士就进店取货。杨女士来到超市冷冻区,服务员就拿出一袋蓝色包装的虾给她。
杨女士隐约记得自己团购的虾,好像是真空包装的,而这个明显不是真空包装,就跟服务员说明了情况。
服务员拿着这一份虾去又跟另一个人确认,两人确认之后说,“确实是这一款。”
杨女士见双方都确认了,就拎着虾去结账了。
不料,第二天中午,杨女士的老公却接到超市方打来的电话,说自己昨天给错虾了,给的并不是团购的5.99元的那一款虾,而是价格为88元的鸡围虾。
但此时,杨女士的家人已经把虾给煮熟了,所以杨女士老公就跟对方回话,说明虾已经煮熟了,问对方要怎么解决?
不料对方却情绪很激动地嚎到,“要么你送过来,要么补差价。”
杨女士一听就很不舒服,明明昨天自己是再三确认了,就算错了,也是他们自己拿错的,自己不是过错方,这种态度她接受不了。
所以,杨女士就不理睬对方,但接下来超市方的做法却让她苦不堪言。
超市老板娘见杨女士不理睬自己,就将她的信息,其中包括家庭地址、电话和微信头像等发到了业主群。
说她,拿了88块的虾,不退还……甚至还说了一些侮辱杨女士的话。
杨女士因此被踢出了业主群,而邻居也对她指指点点,这让杨女士苦不堪言。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就说了,那既然拿错了就该还给人家,不贪这些小便宜,不就没有事了吗?邻里邻居的要和睦嘛。
也有网友说,这老板娘也太过分了,明明是自己的店员拿错了东西,就算要跟人家讨要,也要有个好脾气。还把人家的信息公布到业主群去,这做法也太极端了。违法了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然超市老板娘做法是不妥的,还可能构成违法。那么杨女士呢?退不退还又是怎么界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 规定: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虽然是超市服务员拿错,杨女士不是过错方,但仍然是属于小额不当得利,所以杨女士也应该退还或者补偿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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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河南等地对少数村镇银行的小额资金(50万元及以下)予以全额垫付,而对大额资金(50万元以上),以50万元为限进行垫付。垫付而不是由存款保险偿付,的确是为了维护参与群众的权益——相关资金性质尚未明确,是否属于存款需要认定;即便属于存款,目前尚未触发存款保险偿付的四种情形。对额外获取高收益的大额资金,不予垫付是恰当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那些获得年化收益率最高达18%的人,还好意思振振有词地说自己的资金是存款?[嘘][嘘][嘘]
我2015在郑州北银消费公司小额信贷5万元,期间还了13000听了他们业务员说,人家都不还了,现已7年了,现被海淀法院微信冻结,银行卡冻结,上面留的电话都三个月了也没人接,联系不上怎么办?
郑州的亲们,这都是实实在在的优惠,抓住机会的实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