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3一季度政策措施

8.激发“两节”消费潜力。抓住“两节”消费节点,开展“全闽乐购 乐购三明”春节促消费活动,一季度发放各类商贸促消费券150万元以上。鼓励全区商贸服务企业开展团购打折、套餐消费、让利促销等活动,推动我区消费市场回暖做热。举办第三届“中国绿都 乐购三明”直播节暨首届网络主播大赛决赛活动,采取线上直播和线下展示展销相结合,力争带动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给予在沙注册经营车企购车消费者每车3000元补贴;对一季度零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对其增量部分给予3%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办“乐购三明美食嘉年华”活动,提高沙县小吃等产品知名度,推动城区人气集聚,带动城市消费提质扩容升级。
9.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开展“春和景明年在三明”等主题文化和旅游惠民促消费活动,推出“年在民俗里、年在春景里、年在美宿里、年在全宴里、年在约惠里”五大宣传活动;落实《2023年度三明市旅行社地接奖励办法》,鼓励旅行社组团入沙;举办“山水画中游”——跟着跑男游沙县主题活动,吸引各地游客来沙体验跑男线路;推出新春“阳康”补元气之旅,通过云闪付平台给予满减优惠;鼓励俞邦、马岩、淘金山等景区,推出团队打折、套餐优惠、抵用券等系列活动,推动春节旅游市场升温。
10.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组织商品房春节促销活动,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折扣、特价房、现金抵扣券等方式,推介优质商品房,力争一季度全区商品房销售8万㎡以上。给予购房消费补贴,对三明籍沙县小吃经营业主(凭有效期内营业执照认定),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非住宅商品房的,按其土地和房屋成交价格的1%予以补贴,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叠加享受);对在本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车位销售价应在备案价5%范围内。加大房企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银行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在保障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70%的前提下,释放不超过房地产企业提供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保函额度的相应资金。
头条帮忙 消费权益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