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已结案了…还有用吗?
长江说法湖北广电《长江说法》官方账号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唐山#通报
00:15前两天,杭州一女孩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子。
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过户时,被告知,需经表兄妹同意以后才可过户。
小女孩当场就懵了,自己父亲的房子,继承过户,怎么还得表兄妹同意?
网上的网友也吵开了,这个不合理。
但继承的法律制度就是这么设计的。
后来经公证员耐心解释,小女孩也听明白了。
小女孩父亲先去世,未留遗嘱。爷爷奶奶健在,爷爷奶奶对这套房也享有继承权。
两年后,爷爷奶奶去世,也未留遗嘱。这样姑姑有继承权。
所以后面要表兄妹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公证后,小女孩才能顺利取得房子继承权并过户。
这是一个特殊的案例,也是很好地给我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其实关于继承权问题,现实生活中会碰到各种各样闻所未闻的情况。
我一个亲戚,他单位一个人八十年代意外去世。
前不久,也是公证机构找上门,涉及到房产继承问题。
要求单位证明这个人确已死亡,他没有继承权。
刚开始以为家属是不是要来闹事,要把八十年代的事翻出来。这个人当时未婚,意外身亡,早已经结案,档案都封存了。
又把历史档案翻出来,证明其四十年前确已死亡。
有的时候,为了一套房产继承,要把所有相关联人都找到,明确放弃继承并公证,你才能继承过户。只要法律上明确有继承权人其中一人不同意,你房子是继承过户不了的。甚至要打官司走比较长久的法律程序。
因此早点写清楚遗嘱很有必要,会省去很多麻烦。
或早点赠与继承也都可以。
生活有的时候就是这么有意思,折腾了才是生活。
忙碌的二月即将结束,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去年遗留的四大疑难杂案,有两件已经调解结案,当事人开心满意,皆大欢喜。
以前就有网友问过,在律师眼里,什么叫疑难杂案?简单粗暴点说,不能判,只能调的案件,我认为就是疑难杂。而这个不能判,不是说法院判不了,而是法院的判决结果不能解决当事人的实际矛盾纠纷,反而会导致当事人产生更复杂更繁琐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数个诉讼数年的时间才能处理,像这样的案子,通过调解结案,反而会达到高效务实的目的,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来已结案的东西。
国+社区河北广电报业融媒体官方账号11月22日,江歌案二审第二次开庭,江歌母亲:不出席庭审,希望尽快宣判,以告慰江歌的在天之灵。
00:07就箅你公安己结案,那就公布结案是什么结果,否则就是欲盖弥章!有人想瞒天过海一手遮天!
鸣天雪狐#河南官方通报“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 叶婷的事件引发关注,不料结局是万万没想到,官方澄清:叶婷视频中所言不实,案件早已侦查终结! 实名举报者却成了不实言论者,真是浪费广大热心网友的感情。 这大概就是心理学上的“败犬效应”吧,即使看到了辟谣消息,还是有不少网友意难平,难以置信。 但是希望大家还是要保持理智,凡事都要以事实根据说话。大家都是热心肠,但也不能凭主观臆断,对待谣言更不能煽风点火,推波助澜。 想当初轰动一时的唐山打人事件,被传出了多少个版本,不是也一一辟谣了么! 真相只有一个,相信官方做一个看客就好! 真相大于天,谣言止于真相,真相止于智者!
都已经官宣结案的,结果,疑惑更加多了、深了。我不知道这代表什么。
杂谈哥聊天下事胡鑫宇的饭卡:卡住了谁?为何要掘地三尺寻找?
我是被告,纠纷己开庭几个月已显示结案怎么没有判决书
唉,这笔债务已经支付完了,法院恢复执行是为了结案程序。每还一笔钱,都会害得亲友们担心一次…【很想说脏话】
官方已经给出了结案的证明,也就是说人都找到了[祈祷][祈祷][祈祷]//@真诚豆浆2a:
三农一姐胡鑫宇事件尘埃落定,录音笔内容曝光,系自缢身亡!你怎么看?
2022年12月9日,在网上向卫东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之后的12月20日左右接到法院电话后送交了纸质材料。之后杳无音信,2023年2月17日,翻看手机发现收到信息,上面显示自己的案件经过调解已经结案,原因是双方达成调解。
不明白怎么就这样被结案了,不明白怎么就达成调解了。
这位姐,你太不负责了,给你打电话问,你说让我找这个找那个。不找了,这事一定要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