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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丢失我的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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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李先生几年前贷款买了一套房,还了银行一些钱之后,李先生就再也不还银行贷款了。无奈之下银行解除了李先生的贷款合同,要求李先生一次性还完贷款,可是现在的李先生根本就没有还款的能力。

原来李先生在2016年的时候向工商银行贷款34万,买了一套72平米的房子,借款期限为300个月,每个月15号为还款日,也就是每个月还款1800元,没想到李先生只还了一年就不再还款。

银行丢失我的贷款合同

从2019年9月李先生就没有还过房贷了,银行也给了李先生两年的时间,谁知李先生在这两年时间里既没有与银行联系更没有还款。

多次催款无果之后,银行也无奈的将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与李先生解除贷款合同,并一次性偿还工商银行33万本金以及1万元的利息罚息。

没想到2019年的判决书下来之后,李先生仍未履行,到现在已经三年时间了,李先生一分钱都没有还给银行,目前本金加利息都快40万了。

如今的李先生真像是滚刀肉似的,既不还银行贷款又赖着房子不走。其实银行就早希望李先生尽快的把房子卖掉,本来房子就在一个老小区也并不值钱,一直这样拖着对李先生也不利,毕竟银行的利息还在不断增加呢!

等到银行代理律师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到达李先生家的时候,李先生还是希望能够每个月少还一点,但是法院的同志不同意,毕竟判决书下来已经好几年了,李先生可谓是没有半点信誉可讲了。

现在李先生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就是一个月之内偿还不到40万的全部欠款,第二就是尽快把房子腾出来让法院拍卖,当然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想这样,毕竟拍卖的房子会比市场价格便宜不少。

李先生还想让法院再宽限一点时间,因为自己和孩子现在也没有地方住,态度虽然很好,但就是不还钱,银行和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是非常无奈。

最后银行的工作人员也作出了让步,一周之内实在偿还不了的话,可以分批还款,但是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李先生表示自己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个实力,现在自己吃喝孩子上学啥的都需要钱,最后答应半个月时间在外面找房子,并当场给法院的同志写了承诺书,保证半个月时间内会把房子腾空。

奉告现在的年轻人买房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力,不要一时的攀比最后落得“房钱”两空。

其实李先生还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拖一天是一天,要是早一点把房子卖了也不会被法院拍卖了。看得出银行和法院也一直在给李先生机会,执法的过程中充满了人情味。

但最终还是被李先生逼得也失去了耐心。不得不说信誉这东西一旦失去了,就再也没人相信自己了。

李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一案,执行标的额为693624.12元。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奔赴李某家中,要求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但是,李某声称该笔借款并非自己所用,是其朋友钟某借的,应该由钟某偿还。这可把在场的执行干警听懵了,因为整个案卷中,并未提到钟某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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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李某的朋友钟某欲贷款承包稻田,因钟某没有资质,遂找到李某,利用李某的资质向银行贷款,并承诺于贷款期限内偿还。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年谷不登,钟某的计划破产,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贷款。

执行干警遂将李某带回法院,向其释法明理。但李某始终认为贷款并非自己使用,不应该由自己偿还。无论执行干警多么苦心劝说,李某仍然固执己见,并且态度恶劣,极不配合。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那句话描述的情形。执行干警依法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明眼人都得看出来李某是一位朴素的农民,与其他态度顽劣的被执行人不同,他只是没转过来这个弯儿,只要想通道理便会积极履行的。于是,执行干警又耐心地向李某“举例子、打比方”,并向其阐明利害关系,一番苦口婆心后,李某方才恍然大悟,并同意与银行代表共同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于2024年2月29日前李某履行全部欠款。

我想问下贷款基准利率现在是4.3,前几年贷款买房的银行都是自己加了一些,比如前几年基准利率是4.7,银行自己加了1,也就是当年买房的利率是5.7,我不知道贷款合同里怎么写的,有一部分人当年没同意换LPR,那么现在他们的利率是固定的,也就是基准利率加银行自己加的也就是4.3+1他们的利率是5.3,对不对,也就是说,没换

LPR这部分人亏了?当年那些在网络上劝大家不要换成LPR的人你们是不是就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