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的葬礼上,突现两位“不速之客”,要求死者妻子立即还钱。原来,男子丁某在去世前,曾向银行借了25万元的贷款,现在银行要求丁某妻子提前偿还,在遭到拒绝后,将对方告上法庭。
丁某此前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来到某银行办理了信用贷款业务,银行在查阅丁某的征信报告后,表示他的信用,最高可以借贷25万元。

而丁某因为急需用钱,所幸就将25万元一次性取了出来,因此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并约定三年后,连本带息全部还完。
但仅仅48天后,意外就发生了,丁某因为驾驶机动车不慎,死了。
也不知道这银行消息怎么那么灵通,没过几天,就带着借款合同找上了丁某的妻子。并且义正严辞的对其说道,钱是你丈夫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现在银行要提前收回这笔贷款,请你立即偿还。
丁某的妻子听完这番话后,整个人都蒙了,这丈夫才刚刚去世,自己还正伤心着呢,又突然冒出来一份巨额债务。
直到银行拿出了借款合同后,丁某妻子这才知道,丁某生前竟然还借了这么一大笔钱。
随后,丁某妻子向银行表示,自己并不否认借款的真实性,但自己并不知道这份借款的存在,所以拒绝偿还。
在遭到丁某妻子拒绝后,银行便一纸诉状将她告上了法庭......
随后,这起案件经过报道后,迅速在网络上热议,不少的人都表示,银行这是把人往死里逼啊,况且丈夫借的钱,凭什么妻子去还。
但也有的人认为,两人是夫妻,这笔钱属于共同债务,该还。
那么,共同债务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呢?这个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有夫妻关系的双方,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
这个“家庭生活”很关键,如果一方借钱用于个人开销,超出了家庭生活的开销,另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
而银行之所以将丁某的妻子告上法庭,就是因为丁某是以房屋装修为由借的钱。
双方在法庭上争的是不可开交,银行认为房屋装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是最终的受益人,自然应该偿还借款。
再者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妻子属于第一继承人,她继承了丁某的全部财产,自然也应该偿还他欠下的债务。
但丁某的妻子则认为,丁某借的这25万自己根本不知情,况且这笔钱也压根没有用于房屋装修。
丁某的妻子还说道,自己并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甚至连担保人都不是,没有义务偿还这笔贷款。
在双方一阵唇枪舌战之后,法院对于银行要求提前偿还贷款的做法表示赞同,但对于要求丁某妻子的请求,表示需要提供更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比钱的确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因为25万元完全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况且这笔钱也压根没有用于房屋装修,至于这笔钱究竟用到了何处,银行完全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
随后,丁某的妻子表示,自己放弃继承丈夫丁某的遗产,这下也把银行唯一的突破口给堵死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因银行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丁某妻子无需偿还。
银行这一次,算是搬起石头把自己砸了,不知道他们心里是何感受,与“离柜概不负责”是否一样呢。
不过还是奉劝大家,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没事尽量还是不要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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