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深圳离婚潮的新闻,有说都是假离婚为了买房,就去搜了一下深圳限购政策。
一、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
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婚内无房无贷同样是30%)

三、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婚内再买第2套70%)
简单直观的表格,如下。
综合起来看,通过离婚买房得益的,至少要有一套房,并且第二套能出50%~70%首付的才行。
当然土豪可以不停离婚结婚,每次还完房贷,再把房子判给对方,自己再付70%首付买房。
或者直接全款买房。千万都不是个事。
这样的有钱人,离婚买房的比例,在深圳离婚夫妻中,大概占多少呢?
(而且还要保证能复婚,要不你的房子都是对方的了,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领了离婚证就是离异。)#我要上头条#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公式
一、贷款额度
1、不高于备案合同(协议)的合同价款或计税金额的规定比例,并按二者的低值计算;
2、不高于确定的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
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昆明市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注意:借款申请人婚姻存续期间申请贷款时,不动产权证书内载明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夫妻双方需现场作出共同承担公积金贷款债务书面声明,但不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解读: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共有情况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房产证上只落一个人的名字, 上面共有情况就会载明“单独所有”,若是把夫妻双方的名字都落在房产证上,产权证上就会载明“共同所有”。
3、不高于根据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还款能力计算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高于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出来的可贷额度;
5、贷款额度一经确定后不得调整。
二、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单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双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共同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1、缴存时间系数认定标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从开户时间开始计算,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含),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至24个月(含)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8;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2、倍数乘数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情况(即个贷率)进行调整,个贷率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外公布的数据为准。
(1)、个贷率为85%(含)以下时,倍数为15倍;
(2)、个贷率为85% - 90%(含)时,倍数为14倍;
(3)、个贷率为90% - 95%(含)时,倍数为13倍;
(4)、个贷率超过95%时,倍数为10倍。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办理过提取业务的,经公积金中心认定,提取用途为购买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的,提取金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计算。
3、房屋价值的认定
(1)新建商品房
应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合同价款作为住房价值,标明装修价款的,扣除装修价款后确定住房价值。
(2)存量二手房
应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协议)注明的合同价款(不含装修价款)、完税凭证注明的计税金额两者中低者进行确认。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前(自动续期的除外)20年(含)。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有的购房者都是把房产做为了一个金融产品,剔除房产的金融属性,对于真正需要购房的首套购房者,可以给予不高于30%的贷款比例,贷款年限不超过10年,剩余的购房情况必须全款,其它的完全可以交给市场,现在的消费者应该不会再盲目的去购房了。10年的贷款年限,也能让更多的购房者能够在有生之年,去享受一下生活,而不是纯粹的去做一个房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