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以技术手段使丢失的身份证不可再次使用,公安部答复】#公安部答复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3月19日,公安部公开答复了辽宁一位网民关于“建议采取措施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的留言。
公安部回复:为有效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公安部于2016年10月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截至目前,工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支付宝、前海微众银行等企业均已与公安部对接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应用。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扩大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范围,最大限度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问题发生。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