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江苏灌南县客运站副总经理孙某鹏借钱不还,肆意拖延
江苏灌南县副总经理孙某被曝:借钱不还,肆意拖延
据家主江苏省灌南县五队乡四队村蔡先生反应称,2021年3月2日,灌南县客运站副总经理孙某以急用为由向其借钱,随后蔡先生通过微信向其转款6000元。2021年11月14日,孙某又以转一下贷款为由,向蔡先生借款32万元,并说明约5-7天左右款回款。蔡先生陈述说其家父出车祸找他帮过忙,没多想,通过银行转账借给孙某32万元。

蔡先生陈述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到了还款日期,孙某却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
据向法律认识了解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百七十五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蔡先生认为孙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向多单位和组织反应,但都未收到答复。蔡先生现在已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将孙某诉至相关单位,请求相关单位支持蔡先生诉请,也恳请相关单位关注此事,尽快解决其遇到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