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诉前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促和谐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近日,湟中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薛某与郭某原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两年之前因薛某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郭某当即借给薛某2万元,两年过去,郭某却迟迟不予偿还,薛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征询双方意见后,将案件委托给特邀调解员,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薛某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借款,其与郭某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该案是湟中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也仅为调解员赵平处理的六百多案件中的一件。
近年来,湟中法院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积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多措并举强化诉前调解,高标准打造服务群众“前沿阵地”,坚持“抓早、抓小、抓基层”,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于诉前。今年以来,湟中法院共委托案件56件,其中五分之一的纠纷已得到完全化解,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
“仗法律之剑,暖弱者之心”,群众一句句的感谢,背后体现的是对诉前调解制度的认可,湟中法院将持续探索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制度,强化诉前调解队伍建设,优化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需求。
【鼓楼法院雷霆出击,掀起“冬季执行风暴”】年末将至,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福州鼓楼法院掀起“冬季执行风暴”。在其中一起民事借贷纠纷中,被执行人严某通过朋友陈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结果在借款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严某非但没有偿还本金25万,连利息也只付到2021年9月。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进行了起诉,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申请人方面表示,从判决生效到现在,被执行人严某个人账户流水达到50多万,在他们看来,严某具备还款能力。而严某却表示,为了还债,她“拆东墙补西墙”,身陷多起借贷纠纷案件,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现场,执行法官要求严某尽快筹集资金,与申请人进一步协商还款事宜。法官表示,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一般不会存在抵押的情况,导致后续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双方之间经常引发纠纷,也建议出借方在出借资金钱,应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烦恼。#帮帮团快讯#via@第一帮帮团
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
李嘉欣论法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法律科普】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