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头条# 火眼金睛”识骗局 邮储卫士护钱袋

近日,一位中年妇女来到邮储银行新野县东关支行办理汇款业务。没想到一笔看似简单的业务,背后却是一起令人发指的网络诈骗案件。网点工作人员张静亚及时劝解及制止,才为她守住了资金安全,避免财产损失。
当天,网点工作人员张静亚正在紧张的忙碌着,柜台来了一个中年妇女要办汇款转账业务,张静亚先详细询问汇款用途,是不是给陌生人汇款,女士说是受淘宝网购客服邀请让先汇款后返现,准备给客服汇款。张静亚立刻认识到这是诈骗,耐心告诉她不能汇款,该女士认识不到,只好告诉她现在办不了跨行转账业务,强烈建议再回家和家人商量一下,不要冲动。其回家和家人商量并打110电话询问,确定是电信诈骗。第二天一早一家人专程赶到邮储银行新野东关支行对网点柜员张静亚表示感谢!
据邮储银行新野东关支行领导讲述,张静亚平时工作就十分用心,她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运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对用户负责的态度面对每一位客户,用她的说:“现在网络诈骗借助银行窗口实施犯罪越来越多,有些客户防范意识还不强,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能演“助一臂之力”的角色。作为一名邮储柜员时刻保持警惕非常必要,只有抱着一颗对百姓负责的态度,用心、细心,才能避免任何企图在邮储窗口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得逞。”
近年来,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层出不穷,邮储银行新野县支行一直以来积极履行国有大行社会担当,始终高度重视防范电信诈骗、反洗钱、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厅堂服务中对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予以更多服务关怀,并不断提高网点工作人员辨别和防范诈骗的专业能力,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共同守老百姓的“钱袋子”。
1971年9月12日深夜,当林彪小舰队成员于新野在空军学院秘密据点告诉王永奎等人13日去广州的计划已暴露没有飞机了的时候,王永奎提出人员疏散一下,转移到空军二高专秘密据点去。于是,他们几个分头行动起来。王永奎、陈伦和等坐吉普车走。空司管理局的副处长兼汽车队队长王琢和许秀绪坐大卡车走。王永奎和王琢开的吉普车和大卡车,一前一后进了二高专秘密据点。王永奎下车后,朝几个人摆摆手,示意他们动作轻点,不要出声,然后蹑手蹑脚上了楼。此时,是13日凌晨2时许。
王永奎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空军学院的于新野那边打电话。电话是周宇驰接的,被周宇驰粗暴地以“没事别来电话”打断后,王永奎愣了,抓着电话的手半天放不下来。
13日清晨,陈伦和被远处一阵隆隆的飞机声惊醒。他起身向窗外一看,见天上有架直升机由西向东飞。他不知道,那正是周宇驰、于新野所劫持的3685号直升机。
天亮后,王永奎决定几个人一起到广州去找林立果。几个人按时登上了开往广州的15次列车。15日早晨7点钟,列车到达广州。但他们满怀希望跑到沙堤,却是屎蜣螂碰上放屁的——扑了一场空。那里连个林立果的影子都没有,甚至根本没听说北京有什么人要来。王永奎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所要卖身投靠的林立果,早在两天前就和林彪、叶群一起,摔死在温都尔汗了。
9月15日上午,广州军区空军向大军区报告:“从北京空司跑来几个人。”大军区命令:“坚决扣留!”于是,当天下午1点多钟,广空下达了通缉令。当天傍晚6点钟,广东省军区也发出了通缉令。
北京有人跑到广州的消息迅速上报了周恩来总理。当天晚上11点35分,周恩来电话指示:“必须将北京跑来的几个人找到。”9月16日,广东省革委会保卫组向全省公安系统发出通缉令立时,全省布下了天罗地网。 9月17日凌晨,王永奎等被弄清了真实身份,正式逮捕。他们在广州仅仅两天,便落入了法网。
图~林立果。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25日,原告田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新野县前高庙乡某村公路处,沿路居住的被告闫某饲养的狗突然窜出撞向原告田某驾驶的车辆,致使车辆雾灯、前杠、叶子板钣金处喷漆等处损坏。后原告田某拨打110报警电话,新野县前高庙乡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调查后,遂告知原告田某因被告闫某饲养的狗未栓绳,不属于交通事故,不适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系一般的民事纠纷。原被告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田某遂诉至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闫某支出车辆损失3850元。
调解结果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闫某,询问事故的经过及其对本案的意见,又到新野县前高庙乡派出所了解出警经过,并调取了出警记录。遂通知原被告双方到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称系原告开车过快将其狗撞死,自己无责任,原告应当赔偿狗的损失。办案法官耐心对被告闫某进行了庭前释法,被告闫某认识到其作为狗的饲养者,对狗有管理义务,因自身管理不善,致使狗随意上公路造成他人车辆损害,同意承担侵权责任,但对原告请求的赔偿数额认为过高,法官针对此焦点问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得知被告的外甥经营一汽车维修店,遂转变调解思路,能否将车辆交由被告外甥维修?经征求原告意见,原告同意,被告立即联系原告的外甥到法庭,三方针对原告的评估意见书上的维修项目进行了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田某将损坏的车辆交由被告的外甥进行维修,被告闫某承担修车费用。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本案中,因被告闫某饲养的狗未栓绳,自行窜上公路,撞坏原告的车辆,由此而产生的债,系侵权之债,案由应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也称为动物损害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人损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属于侵权法上的特殊侵权,原则上以无过错责任为归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侵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结合本案,被告闫某作为狗的管理者在其饲养的狗造成他人损害时,其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害系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故被告闫某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法官提醒
在日常的生活中,养狗是合法的,狗的饲养人应肩负起对自己、社会、公众的责任义务,不能只贪图自己的喜好,只享受宠物带来的快乐,而疏于对狗的管理。必须对狗有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如给狗加项圈和绳子,定期带狗到防疫站注射疫苗。不应散养在家里,或者任由其在户外自由走动。尤其农村养狗,大部分都是体型较大的狗,基本上都是散养,任由其自由活动,易吓到人或者攻击人,若造成他人损害,就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狗撞坏车 狗主人和车主谁之过?-大河网
#南阳头条#
新野县疫情严峻,在家隔离五天了,还没有放开的感觉!
五号核酸检测,我们那一批二十人有阳性…害得我六号早上,二点半,防疫人员打电话给我,做单管检测。
防疫人员说,有异常了要拉去隔离,好险、好险,晚上九点多了,今天我检测可能没事,新冠病毒真的很近!
希望大家出门戴口罩,尽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人多的地方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