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女子小梅和丈夫离婚后,带着孩子独自打拼,后来,她应聘到某物流公司做会计,认识了比她小5岁的男子张某,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小梅很爱张某,甚至不惜抵押房子贷款,帮助对方,不料,张某同时交往了4个女朋友,还与其中一人偷偷结婚。

小梅年龄比张某大五岁,且有过一段婚姻,非常谨慎,而张某是物流公司的合伙人,是她的上级领导,有一次小梅生病住院,张某得知后,对她关怀备至,但小梅当时知道张某有女朋友,对他没有任何想法。
谁曾想到,没过多久,张某就告诉小梅,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并找小梅倾诉。紧接着,张某对小梅发起强烈攻势,请小梅吃饭、外出游玩,还给小梅买贵重物品,再加上公司里其他员工的撮合,小梅很快就沦陷在张某的追求下,与其确定了恋爱关系。
不出预料,张某身材高大,性格开朗,长相帅气,而且说话也讨人喜欢。小梅曾问过张某:“你为什么和前女友分手?”张某悲痛地说道,前女友明明有老公,却瞒着他,他无意间当了别人的小三!
小梅没有想到,她想托付终身的张某,自始至终都没有和她说实话,张某之所以和小梅在一起,除了花心外,最重要的是,她见小梅经济条件不错。
可小梅误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不惜抵押房子贷款,帮助张某,直到才发现,张某同时交往了4个女朋友,并与其中一人偷偷结婚。小梅气愤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蚂蚁说法 】
1、虽然小梅曾经经历过一段婚姻,先前也很谨慎,但爱情使人盲目,她陷入张某精心编制的网中后,最终无可自拔。
有网友说小梅太傻了,看到帅哥就走不动路,可换个角度看看,哪个少女不怀春呢?即便小梅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可谁不喜欢高大、帅气,还讨人喜欢的对象呢?
2、张某和小梅确定恋爱关系后,找小梅一共借了189万余元,其行为应该怎么定性,属于民间借贷吗?
据了解,这些钱,是张某以接手其他物流公司、资金周转、发工资、购买车辆等为由,向小梅借的钱,但两人之间,形成的并不是借贷关系。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表面上看,张某是向小梅借钱,但民间借贷的实质是资金融通,换而言之,借款人借钱时有能力偿还,主观上也准备还钱,才是民间借贷。
借款人借钱时没有还钱能力,以后也没有还款能力,亦或者主观上没准备还钱,却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应认定为诈骗,而不是民间借贷,所以本案应定性为诈骗。
3、从法律上讲,张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小梅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
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某诈骗小梅189万,按照法律规定,其诈骗金额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但具体判多久,还要看张某具备哪些量刑情节,比如认罪认罚、坦白,亦或者主动退账,获得刑事谅解等。
其次,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也就是说,小梅可以通过退赔的方式,以减少损失,但问题是,张某有没有退赔能力,小梅的钱是不是已经被他挥霍一空?
最后的结局很舒适,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构成诈骗罪,并判了张某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15万元,同时,责令张某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
@蚂蚁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关注热点问题,从故事中学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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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热榜#律师来帮忙##头条创作挑战赛##男子同时与4人恋爱 因诈骗被判11年#
我把骗子骗回家了!江苏,苏州。最近苏州常熟的民警接到了李女士电话,说她被骗了130000,现在把骗子骗到自己家来了,让民警快来抓骗子。我的天,这可真是神操作!
冯某主动找李女士聊天,说护肤生意利益大,赚钱很快,二人聊得很投机,感觉相见恨晚,很快就亲如姐妹了。
李女士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项目摆在眼前,得抓住机会赚一笔,立马投资了14000元。
一个星期以后,冯某就返回了15000元到李女士账户,给李女士吃了定心丸。李女士见几天就挣1000块,这可把她乐坏了,感觉冯某可以信赖,这生意值得继续干下去。
李女士紧接着又给冯某又转了3万块,后来又5000,4000,3000,陆陆续续地转了十几万,可是李女士后来就没那么幸运了,冯某总是以各种借口不给她返钱,也没收到任何护肤品。
李女士越来越感觉这熟悉的节奏就像骗局,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却没有打草惊蛇 。可是,怎么才能把这钱要回来呢,撕破脸肯定不行,骗子一旦把她拉黑跑路,那就麻烦大了。
李女士左思右想,决定走骗子的路,让骗子无路可走。
李女士告诉冯某,自己在常熟这边还有一个企业贷款,只要解压了就能拿到一笔钱,但这次投资几十万,未见冯某真人,感觉不放心,让冯某过来一块拿到钱以后,再追加投资三四十万。
冯某一听也乐昏了头脑,她没想到这也是个骗局,随后,冯某直接从四川赶到了常熟。两人见面,各自打着各自的算盘。一个为马上又能骗三四十万了兴奋不已,一个因为被骗红了眼将计就计。
李女士想到马上就能追回十几万了,便继续演戏。她热情地把冯某接到了自己家里,确认骗子无路可逃以后,李女士向冯某摊牌。
冯某见大事不好,求李女士饶过她这次,说她肯定还钱。李女士这次可没听她忽悠果断报警,冯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带走。
据冯某交代,自己做生意亏了很多钱,骗来的钱都被她用于还债了。目前,冯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那么,这个案中,冯某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冯某以非法占有目的,对李女士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骗取李女士资金130000,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到本案,冯某多次非法骗取李女士累计金额130000元,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至于李女士把冯某骗回家,以骗制骗,只是为了要回自己被骗的个人财产,不属于诈骗罪,免于处罚。
@神州亿哥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交友要特别小心,不要被陌生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涉及到钱财交易,更应该提高警惕。
一旦被骗或者遇到可疑情况,应注意保留证据,提前报警求助。
你认为李女士把骗子引回家中的做法可取吗?#头条创作挑战赛#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苏州头条#
凭什么?[灵光一闪]//@东北陈妈生活:那你们留着住,养儿子没办法,结婚都要买房,不行就先付个首付,你们俩一点点还吧//@生活小插曲老吴:老家房子卖了,回家连窝都没有[捂脸]//@东北陈妈生活:把老家的房子卖了,在常熟给他付个首付,然后帮着还贷款就可以,[呲牙][呲牙][呲牙]
生活小插曲老吴我和儿子冷战十天,就因他非要在常熟买房,被我强烈拒绝。昨天他回来主动找我搭腔,爷俩三句话不投机,又闹瓣了! 我和儿子上次吵完架后,十天他没回来,也没和我联系。昨天他突然回来,张口就问我,他和女朋友的事,我到底是什么想法。 我很认真地说:老家县城给你买好婚房,你们俩要结婚,她只能远嫁我们安徽。你想扎根常熟,让我在常熟再买一套房子,绝对不能,我纵有洪荒之力也办不到。 儿子竟然拍起桌子说,我这辈子要是打光棍,都是你造成的,你想让老吴家绝户吗?你必须答应我二条件,要么给我100万,要么给我在这买房,否则的话,我永远不认你这个父亲。说完他就摔门而出。 接下老婆对我是一顿大骂,闺女也插嘴数落我。在这个家里,我就像一坨臭狗shi。 我对儿子是问心无愧,含辛茹苦把他养大成人,又在老家县城买房。我能力只能满足他在老家讨媳妇。可现在他给我提出无理要求,已经超出我能力极限,把我往死路逼。 我觉得我和我儿子不像是父子关系,倒像债主和债务人关系,他是向我讨债来了!我巴不得他能和我脱离父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