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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信用贷款离婚(贷款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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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们真的是在借款前离婚或婚内妻子不知晓的情况下,丈夫向外人借的钱,之后离的婚,债务理应由其丈夫承担。法院不能因其前夫欠款的理由而去拍卖他们两共同财产,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小伙赶快去给父母打个100万的欠条,买新房子的。就算离婚,也是先清理欠账,再分婚内财产。

大S再次发声,让我们人人去读的博文:

婚内信用贷款离婚(贷款 离婚)

1、王小菲利用大S的明星效应投资酒店,借钱不还。离婚后,酒店收益也不分给大S

2、离婚协议上是给孩子的抚养费,汪小菲颠倒黑白说成是付电费

3、法院调解书确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影响再婚,张兰污蔑大S重婚罪

4、离婚协议书没有再婚限制,大S有权刷信用卡维持消费习惯,离婚协议不是守寡协议

5、汪小菲婚内出轨,离婚协议书画大饼

6、汪母利用大S直播捞钱,破坏大S声誉,还引导网友对S一家进行网暴

大家觉得这篇博文(驳文)有说服力吗?

#娱评大赏# #八卦手册# #我要上微头条#

“想离婚可以,账号上10多万粉丝必须给我!”近日,湖南临湘,一对90夫妻离婚,却因为自媒体账户上的10多万粉丝,产生了分歧。

李女士(化名):“我和丈夫结婚八年,财务方面出了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住房,我们还共同经营一个自媒体账号,现因感情破裂,我诉请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吴先生(化名):“我们两个有一个十多万的粉丝的账号,我们两人就账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很大分歧,所以离婚的事儿一直无法谈妥!”

因为协商一直达不成,于是李女士把吴先生告上了法庭!其实这是一个原被告关于夫妻间网络虚拟财产分割的问题。

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90后夫妻离婚,婚内共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归属争议的民事案件。

经过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媒体运营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然后经过法官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就财产分割部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如下:

1: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共同赠与小孩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被告偿还。婚内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的债务也由被告负责偿还,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

2:抖音号由被告使用和经营,该抖音号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归被告所有,付款期间,该抖音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原告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真没想到自媒体账号也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我觉得法官的判决有一定的道理。

我认为,作为一个自媒体账号,就是一个虚拟财产,如果它的价值小,平时只用来娱乐,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这对夫妻已经有10多万粉丝,肯定产生了价值,变成了获取生活来源的营生工具,所以离婚分割时应当对另一方进行对价分割!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感谢您的关注!

大S涉嫌重婚罪?未办理离婚手续又跟泡菜国光头闪婚。

徐熙媛昨天突然公布了一张欠条,上面是汪小菲婚内向她借的2600万新台币的欠条。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是有心机,四亿豪宅都给她买了,为什么2600万还要老公写欠条?

据张兰在直播间说,汪小菲和徐熙媛十年前在北京登记结婚,但是并没有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涉嫌重婚。

台湾省是没有结婚证的,如果离婚手续没办好,他们又是怎么结婚的呢?她跟泡菜国光头是属于涉外婚姻,办理手续很麻烦,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能随便跟外国人结婚吗?况且媒体还曾说过,泡菜国光头还无法提供无犯罪证明。

生活中,有的人为证明自己的忠贞,与配偶签下“若离婚,则净身出户”的协议;也有人为了能够快速离婚,选择让渡出自己的财产权利,签下“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离婚后,净身出户一方发生经济困难,还可以反悔吗?

王金成与徐萍恋爱结婚后,育有一子。儿子不到5岁时,两人的感情出现了一些状况,经常吵得天翻地覆。2年后,两人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其中有一项重要约定为王金成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净身出户,之后两人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不久,王金成因自身经济周转困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份“净身出户”协议。

首先要看王金成与徐萍两人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吗?

依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王金成与徐萍两人签订“净身出户”协议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签署,且协议内容不违反规定,当为有效。

其次,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为什么只有在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呢?

这是因为“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符合合同成立和生效要件后即为有效。而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

因此“净身出户”一方如果能提交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撤销事由,属于“净身出户”一方在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时明知并自愿承受的法律后果,自然不可以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最终,因王金成未能提供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生活中,既有类似王金成与徐萍这种双方谈好后,签订“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后随即离婚,事后虽然净身出户的王金成经济困难,也无法改变财产分割局面的情形。

也有一种为了离婚达成的“婚内净身出户财产协议”的情形,这种协议属于附离婚条件的法律行为,针对此类行为有两种情况:

其一,若夫妻双方依据该协议离婚成功,该协议则转化为“净身出户”离婚协议,即便日后净身出户一方经济困难,也无法撤销。

其二,若夫妻双方未能依据该协议离婚,同时其中一方反悔,则视为离婚条件未成就,此时若“净身出户”一方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重新处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女子道德败坏,生活混乱。但是没有太好的办法,婚内出轨,还无法认定为重婚罪,只能提起民事诉讼,1.离婚,2.追偿三个孩子的抚养费。还有不管多么有理,叙述要实事求是,不是炸药(刑事犯罪),是闪光雷(行政处罚)。

陈志显1502521

大家好!我是 “结婚十六年,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事件”的当事人,同时也是妻子婚内出轨的受害者。 我是1977年出生,江西上饶市德兴市花桥镇人。我老婆俞某和我结婚16年,出轨了16年,并且生下三个不属于我亲生血脉的女儿,我含辛茹苦拉扯三个女儿长大成人,本以为可以共度余生,和所谓的孩子我最爱的妻子享受天伦之乐,三张亲子鉴定却让我心如刀割。 我长年在外地打工,养家糊口,和妻子见面的次数较低,内心还是觉得有所亏欠,所以每个月赚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妻子照顾家里的老人还有小孩,也希望弥补她内心对感情的寄托。在时间上我们相聚甚少,在物质上理所当然并且竭尽所能的满足她,也是希望她开心,好好的栽培我们的小孩,但是我太老实了,没读什么书,总把一切想的如此美好,平时我和她的联系是通过打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语音,由于她长期和情夫在一起日久生情,而我这个为家庭在外劳累奔波的农民工老公的联系却越来越少,我打给她,不是挂掉,就是关机,要就是草草了事不耐烦,敷衍了事,男人的直觉我觉得她出轨了! 2022年我当场撞破她与情夫在3月2日早上在浙江省衢州某宾馆门口抓到他们俩退一张房卡,我带着绝望的心镜,眼泪不争气的止不住的流然后打电话让她回家谈谈。并且希望她给我一个明确的解释,她却告诉我所有孩子只有老二给我 ,其他的她要求带走,这样的答复我百思不得解,为什么只有老二给我呢?家里的亲朋好友让我带孩子去做做亲子鉴定,开始我是拒绝的,我觉得一个相伴十六年的夫妻不会如此,泯灭人性,道德败坏。尽管内心那个挣扎的声音告诉我,不要胡思乱想,我都不敢轻易的做决定。 一,是顾及小孩的感受,她们最大的才15岁最小的才3岁,我怎么忍心伤害她们。 二,是顾及一日夫妻百日恩,虽然她没有陪我戴月披星,但是念在她这么多年照顾家里老小的情况下,我也应当不要伤了颜面。 但是在亲朋好友的劝说下,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感情,因为她被我撞见出轨,我和她也回不到过去了,我也不能原谅她,这种事情,每个男人都不希望发生,你可以不爱我,并且出轨,但是你不能在传宗接代上给我当头一棒,这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不会做的出来的,假如三个小孩只有老二是我的,我都会和平离婚,因为这件事情,不止伤害了我的颜面,还有家里的长辈,我只能做出隐忍,家丑不可外扬,只怪自己没有这个福气,和能力吧。 2022 年4月26号 首先是老三的亲子鉴定摆在我面前我真的小心翼翼揭开了结果。 2022年5月12号 是老二和老大的亲子鉴定结果 其实我希望三个小孩都是我的,最不愿发生的结果却像三把刀一刀一刀的扎进我的心脏,三个小孩没有一个是我的亲生骨肉,我面如死灰,我瘫坐在地上久久不能平复。我抚养了16年的孩子,既然是别人的,试问人世间有多少人可以面临这种打击,人财两空,钱她骗走了,感情也骗走了,连孩子都是假的,还有什么是真的,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一个老实本分的人。 2022年4月26日 我愤愤不平的去到我岳母娘家讨还公道,她们家对我态度极其恶劣,不承认老三的亲子报告(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打算做老大和老二的,因为她们已经长大成人,我怕伤害到他们所以只做了最小的老三,因为她什么都不懂!)岳母开始拿雨伞驱赶我,并且打我,我用手抵挡她,导致岳母坐到地上,造成大腿骨折,但是我从来没想伤害她的家人,因为都是她一步一步的把我逼上这条深渊,我想过和她同归于尽,但是我一想起我年迈的父亲需要我养老送终,我拼了几十年的辛苦,换来的都是伤害,我必须要一个公道,至少心灵上会得到一丝安慰,我忍住了冲动,只想从她和岳母口中告诉这么做的真相,还有一句你们家欠我的一句对不起。 广大的网友,你们说我应该何去何从,没有背景没有钱 ,现在还被她骗走了我所有积蓄,事情还没发酵前,她让我给她两万五千块钱,说没钱用了,哪知道她反手就转给了情夫。我转给她的所有钱,她都转给了情夫。 2022年5月28日凌晨她还带着情夫,用自制的炸药 ,炸我家,恐吓我和我的家人,我年迈的父亲直接吓的心脏病复发,我当时就选择报警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现在公安局还有报警记录,你怎么这么心狠手辣,恬不知耻,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我。是欺负我没有钱,请不起律师,没有人为我撑腰,但是我始终相信好人有好报,坏人一定不得善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终究会活在内疚中,尽管你没有一丝的悔意。你的三观价值观已经完全扭曲,我必须给你曝光在社交媒体上,揭穿你最后的一块遮羞布。 我把这个事情公布在网络上,不是为了吸引粉丝,因为这种恶心人的事情,真的光彩吗,我也不是跳梁小丑,换位思考,假如是你们!你们愿意发布在全国人民面前吗,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绝境中的绝境,每一次发声我都心如刀绞! 同样也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还有支持我的网友可以给我一点有能量的帮助,抖音私信还有上面的电话号都可以联系我,谢谢善良的你们。

就是欺骗的手段!杀猪盘//@善解人意李大姐:大S以不再婚为条件骗签离婚协议,而且婚内还让汪打借条,如此种种只表明大S是心机女,渣女!

健布如飞

看懂了大s仁至义尽,就明白了台湾律师对汪小菲解释!共计7条 这是明自人,弯弯律师对于汪小菲跟大s离婚协议的解读,让人眼前一亮,这样也可以? 网友:觉得普法工作任重道远啊,看来事情没有结束,大s还能就汪小菲发的离婚协议,购物清单等要求损害赔偿。 网友提出了以下问题 1,依据中国婚姻法和网上现有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大s是否有重婚罪的嫌疑?律师为什么不解释一下? 2,更是指出站在法律的职高点,完全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谁也没有说这件事不合法,但是他们的协议内容太毁三观。 3,网友首先觉得不公平,女方可以随便晒合约,男方一晒就有问题,女方可以随便提不平等条约,男方不负就有问题就犯法,女方可以随便起诉男方,南方不乖就得认错赔偿。女方肆意,践踏男方的道德底线。 4,男方自己的信用卡清单,侵害了谁的隐私权。 5,用潜伏的信用卡买东西,可不可以告他盗用信用卡呢? 6,台湾律师讲究是那边的法律跟这边的法律不实用,所以在这边,大s就是重婚。 7,但还是太有心机了,用法律来压制这个男人,这就是他做的体面事儿,这就是他被饿的原因,作为独立女性怎么可以花钱付的钱,而且还理直气壮。 法律讲求的是细节,抠的也是每一个点和字眼。 网友的看法太多了,但总的来说觉得违背了道德没办法接受这样的女人。现实生活中会有,但是极少极少,评价不好也是自己造成的。 一个曾经当红明星,不知道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手段来保护自己。自己赚钱他不香吗?和现任老公合体代言他不香吗? 大家在这件事上都有了新的见识,直到这个世界如此复杂,人心如此复杂,哪怕这个人是你,曾经的枕边人也一样甚至比别人更凶。 这个世界我们所看到的也许不是真正的事实,我们所看到的也许只是别人想让我们看到的,当你看到真相那一刻,你的认知和整个人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感叹,原来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人。 有一门学问叫后可以成功,学就是脸皮要足够厚,当然这里也不谈什么褒义或者贬义,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永远是别人,没关系,要想成功肯定要有一些心思,而这些牺牲至于是哪方面的,当然是这个人可以接受的。所以大家是普通人,就是这个道理你做不到。

已婚男子为向情人“表真心”,一番操作后被判刑!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公开一起案件。男子孙某婚内与女子周某恋爱,谎称离婚后会与周某结婚,并通过他人伪造了一份离婚证,向周某“表真心”。后因孙某一直拖着不结婚,周某起了疑心便将“离婚证”拿到民政局核实,被告知是假证件。随后,孙某被警方抓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